要去嵩南神仙道,必经朝歌仙都。
朝歌仙都,就连小白川这样七八岁的小朋友也略有耳闻,更别提沈遥知有多向往了,可以说,他对修仙的向往与希冀,几乎都是这仙都给的。
那是一座都有修士都想去的城,哪里什么人都有。据说是珐邑族一砖一瓦建起来的绝世仙境,朝歌仙都本身就是个风水宝地,再者珐邑族人在这里日夜修炼,汇聚天地灵气,他们族几乎每个人都能轻易飞升。虽然现在珐邑族灭绝了,但有可耻之徒占山为王,自称是珐邑族后人,然后把珐邑仙都生生改成了朝歌仙都。
不过有脑子的都知道,他要是珐邑族后人,现在不是在天庭就是在土里,还能跑到自己老家发扬家业?
荒谬。
更荒谬的是,现在的朝歌仙都比珐邑仙都昌盛了不止多少倍。
何等的讽刺!
沈遥知望着那巨大的“朝歌仙都”城门牌匾,出神许久。守城士兵来训查才反应过来。
“干什么的!”兵头对着他们嚯嚯道。
“我们赶往嵩南神仙道,路经此地,还请大哥放我们条好道。”沈遥知把小白川护在身后,弯腰行礼无比恭维地道,还把身上唯有的一点碎银子塞给了那个凶悍的兵头。
“行了行了!只许两天!”兵头看那碎银子也就值两天,示意小兵把通行牌给了二人。
四只脚踏入城门内,这就算进仙都了。
他们真真是身无分文了,这仙都连个丐帮都没有,不然沈遥知还能撑过两天。
水米不进的一天过去了,还剩一天,他们连朝歌仙都的十之二三都没走到。
“小沈哥哥,我想喝水。”
小白川陪沈遥知跑了这么些日子,一句抱怨都没说过,沈遥知听着心里满满的愧疚,他突然就想自己是不是不该把他带出那个小城庄。
虽然那里的人对他不好,但至少小白川不会像这样跟着他脚底磨破连口水都没得喝。
“好,哥哥给你去找水,你在这里好好等哥哥,坐在这酒馆前面。乖,令牌拿着,别走丢了。”沈遥知习惯性拍了拍小白川的头,拐着疲累的身体讨水去了。
这里的人大多话语不通,他好不容易才打听到一条小溪,着急忙慌地就去了,自己也是渴的不行,囫囵吞了几口,清凉甘甜,于是泼洒着水洗了几把脸,他接了满满的一罐子水,满血复活。
他想要原路返回,发现偌大的朝歌仙都,这缠缠.绕绕的大街小道行人如织,完全花了眼。
迷路了。
沈遥知那时也不过十一二岁,再怎么聪明机智灵活,他听不懂别人说什么,别人也不懂他问什么,那都是无用的。整个仙都,他没来由的无助。
他把小白川弄丢了。
第三天天刚起一层白亮的时候,他顶着满头热汗找着了“福来”酒馆,可是人,不见了。
他疯狂敲打着门,老板被吵醒,开了门:“小公子寻何人?”
沈遥知扯住他的袖子,像抓住定心丸,好不容易遇见了语言互通的人,他眼里噙着波光:“老板,你今日巳时有没有看见一个,穿着灰色麻布衣服,很瘦很瘦,睫毛长长,眼睛大大的七八岁的小男孩?”
他一边说一边比划,动作狼狈又滑稽,老板眯眼捏起他的胡须,,道:“好像往那边去了,我也记不太清楚了,你去看看吧。”
沈遥知想也没想就去了,黎明的细雨润着天空,雨丝与雨丝之间仅仅差了分毫,就再也没交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