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活就算是这么正式开启了,因为永远看不见太阳当空,我只得以天黑天亮为一日的方式来计算,这么着过了三月之后,我不但砍荆棘的能力增长神速,更是因为腾开的空地与荆棘重生的速度拉开了距离,于是有时间去捕捉一种每当黑白交替时便自头顶扑棱飞过的鸟儿,当然了,具体它是什么鸟我并不知道,反正为了方便我自己给它取名“扑明鸟”,顾名思义,它们一扑楞天就亮了啊,就这么简单。
当然抓到它们又如何会容易?毕竟人可是在长满荆棘的半空而过的啊!而且我才不过一个七岁的小朋友,轻功自然是会一点,但我又不会飞,如何能与鸟儿相提并论?
只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哦不不,错了,被逼到了这般田地,该是我为食亡才对的啊!你说又没其余主意可打,我总不能一直就这么喝着荆棘汁儿过一生吧?人家可才是个正长身体的小朋友,不吃点肉食怎么能行?
于是从我一个月后将目光盯在扑明鸟儿身上起到三个月后终于成功逮到了第一只,期间付出的努力与艰辛只有我自己最清楚。总之就是把握好时间,从先费尽力气以最快速度砍出尽量大一块空地,而后瞅准扑明鸟儿当空飞过的瞬间,以自己的极限跳跃而起,同时祭出独鹿剑去追击。
因而光听听这步骤,啧啧,谈何容易啊!所以一再的失败自然不足为奇。因用力过猛当空摔下早已不计其数,更何况有那么几次,没有把握好距离,小姐姐我直接掉入荆棘堆里,浑身齐刷刷被刺穿无数个窟窿啊,那叫个疼痛,那叫个苦涩,能侥幸捡回条小命,真的算是福泽深厚。
两个月后经过琢磨,我发现大怪物之所以不被荆棘刺的满身鲜血的原因,是因为它皮肤厚实,岂止厚实,明明就是像包覆着的一层铠甲一样的嘛,用手指去在它脸上叩一叩都“噌噌”作响,就像金属一般,可真是令人羡慕。但我打小就是个聪明的小孩呀,因而开动脑筋就地取材什么的自然也是不在话下。这地儿金属自然是没有,但荆棘不是满地么,经过仔细观察,我发现将那些砍下来的荆条表皮的刺削除掉之后,除了喝汁,其实待将它们晾上个三五天,便就又大有用处。因为它们水分一落,就柔韧的跟牛筋一般,所以若是将这一条条牛筋编成一件铠甲的话、、、
呵呵呵。真的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呀!于是小姐姐我经过无数次夜以继日的琢磨,终于在一双小手长满老茧的基础上,完成了人生中第一件有自己亲手设计的铠甲。试穿的那日便是我成功打到鸟儿的时刻,所以什么鸟与铠甲不可兼得,怕是唯有你不肯努力罢了。
只是我打到的第一只鸟儿却赠与了那只可怜的怪物,因为我是没法吃生肉的啊,所以还需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