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偶然地看了于晴的《追月》,觉得还不错,我就把于晴写的小说差不多都读了一遍。她的作品很对我的胃口,没有太多的虐心,没有太多的仇恨,没有太多的算计,人物不多,故事不长,但是带给我的感动却丝毫不少于那些长篇小说。
喜欢她笔下的许多人物,喜欢她讲的并不复杂的故事,喜欢她的文字带给我的温暖如晴天的感觉。
我之前看了很多虐心的小说,比如《花千骨》,哭得我稀里哗啦,比如《非我倾城》,虐得我心疼。
看多了虐心的作品,再读于晴的作品,那种感觉就好像是寒冬里的暖阳照进了你的心里,真是舒服啊!
这也证实了一点:不虐待女主角也可以写出很好的小说,不一样的故事,却一样的精彩,一样的感动。
先说说《追月》吧。
女主鱼半月不小心跌下楼然后穿越到古代,她没穿成皇宫里的公主,也没穿成权贵人家的庶女,而是穿成了一个除了发色不普通、其他哪里都普通的平民百姓。她靠自己的本事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然后偶然认识了当地最大书店的总经理殷戒,故事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男主殷戒有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他本来以为自己不会喜欢上任何一个女子,这一生将注定孤单终老,没想到上天让他遇到了从现代穿越来的鱼半月。他渐渐被这个与众不同的女子所吸引,然后开始了追月之旅。
我很欣赏鱼半月,面对完全陌生的新环境,她迅速适应并找到自己的生存之道。她没有倾城的容貌,也没有遇到王公贵族的好运,她凭借自己的智慧在这个时代生存。就算遇到了殷戒,就算嫁给了殷戒,她依然靠自己的能力赚钱生存,不依赖殷戒,不依赖任何人。
书中最搞笑的一个情节,是她写的小说的男主角永远是书肆的老板,让读者误以为她写的都是殷戒。
一开始没有一家书肆愿意出版她的小说,即便如此,她也没有求自己的相公帮自己出版小说。她就这样一直写下去,直到有一家书肆愿意出版她的小说。
这样独立自强的女生就算不是花容月貌,也照样十分吸引人,帅到掉渣的殷戒不就是爱这样的半月吗?
接下来是《妾心璇玑》。
秦璇玑,一个谜一样的女子,来到聂家当侍女。她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如空谷幽兰,清新脱俗,温顺乖巧,与世无争。这样的女子同时也有倔强坚强的一面。她就像泉水一样,清冽甘醇,安静地流淌着,但却可以慢慢将河里石头的棱角一点点磨去,她就具有这样以柔克刚的能量。恰巧聂三郎就是那块坚硬的石头。
因为意外而双腿残废的聂三郎对生活已经失去了希望,性格古怪,脾气暴躁,直到他遇到了神秘的侍女璇玑。
和璇玑的相处让聂三郎对这个女子越来越感兴趣,他一点点看破她身上的秘密,最后带她逃离那个支离破碎、肮脏不堪的原生家庭,给了她一个温暖的家,顺便还她一个重拾信心的昔日偶像,也就是聂三郎他自己。
不是每个女子都能嫁给自己的偶像,不是每个偶像都能遇到不离不弃的红颜知己。在这个故事里,于晴给了读者这样的一个童话。
即使女主角不是我,我也依然可以感到温暖和幸福。
最后是我最喜欢的《春香说》。
这回女主角李今朝没那么好运,不但倒追男主角傅临春,还被男主角拒绝了三次,并因此成为大街小巷众人的谈资!这要是换成一般的大家闺秀,估计早就承受不了失恋的打击,轻则意志消沉、郁郁寡欢,重则不堪其辱、了却此生了。可李今朝却可以若无其事地借着此事赚银子!
当然,大家闺秀也绝不会像她这般,在众人面前对心上人大声说出“我喜欢你”这样的话语。
李今朝,云家庄的金算盘,虽出身名门,却没有大家闺秀的端庄文雅,反而身上流露出一种市井之气。这样的女子偏偏爱上了云家庄温文尔雅、玉树临风的春香公子。还被逼发下毒誓:“我李今朝起誓,今生今世,绝不再对傅临春动心,若它日真狗屁倒灶与博临春结秦晋之好,我必遭五雷轰顶,天打雷劈。这样你可安心了?春香公子。”
这个毒誓在今朝的心上打了一个结,以致于后来她真的与春香公子在一起后,每次遇到打雷,她都吓得瑟瑟发抖,害怕天降神雷劈到她头上。
今朝是个很特别的女子,她会做生意,会赚钱,她直接坦率,积极乐观。即使身中剧毒、命不久矣也可以像没事一样生活着。被最爱的人拒绝三次,依然可以公私分明,与春香公子一起为白家庄做事。
她不是大家闺秀,不是小家碧玉,她就是她,这个世上独一无二的李今朝!
春香公子是于晴笔下我最喜欢的男主角,没有之一。
他对今朝的感情隐藏得太深,当你发现的时候,才知道这份爱浓的化不开。他本是为了保护今朝才拒绝今朝的表白,可到头来今朝还是中了血鹰的毒,他也不再隐藏自己对今朝的感情,在今朝面前大大方方地承认“我喜欢李今朝”,直接了当,干脆利落,没有丝毫的犹豫。
不见今朝的三年里,他随身带着今朝那只毛茸茸的的耳环。
和今朝在一起之后,每逢打雷,他必会守在今朝身边,将今朝拥在怀里,这样就算雷劈下来也会先劈到他。
他对一切都无所谓,一副淡淡然的表情,可一旦事情牵扯到今朝,他就不像平常的他了。
“他可以杀一个无辜人,只为护一个女人。他可以不杀一个人,只为让一个女人免去惧怕雷击之苦。”
他会为了让今朝容易入眠唱市井俗曲“妹妹啊妹妹,哥哥疼,哥哥爱......”
因为《春香情史》中记录了今朝发的毒誓,为了不让今朝看到藏于汲古阁内的《春香情史》中立誓那一段而再次心痛,他不惜放火烧了那本《春香情史》,还有其他两万多本本江湖大事记做陪葬!
要知道,他可是数字公子之首啊!汲古阁内的书可都是他和其他数字公子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啊!可他却为了一个可能会伤心的女人,而将那些书全部付之一炬,化为灰烬。
春香公子就是用这种方法爱着今朝,即使他从未曾说出那个字。
他说:“今朝,如果你敢先死,就来看看我的报应。今朝,你就是我的麒麟草。今朝,自此入了魔障。可是,我无怨无悔!”
他为今朝做到这一步,有些话说与不说,还重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