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意中看了这部《传奇》。
这本小说和作者墨舞碧歌之前的作品有很大的不同,前面很搞笑,后面很虐人,情节跌宕起伏出人意料,女主角三生三死,让人哭死。
我喜欢这个故事,喜欢里面的人物,喜欢这部传奇。
女主角冯素珍,“少年布衣,薄酒瘦马,剑指江山,敢与权贵斗,敢为不平书。这个人该天地浩大,流樽饮马,传奇一生。”
她有勇有谋,敢爱敢恨。小时候她一直倾心隔壁的李公子,翻墙只为偷看他一眼,为他采摘兰花摔断了腿,依然每天去书房为他磨墨,反复练习李公子随意创作的曲目,哪怕自己无比痛恨弹琴。
她把零花钱都拿来给李公子买他喜欢的书,为了他去矿上打工三个月,辛辛苦苦赚得一块玉石,亲自做了一个玉笛,送给李公子。
她总是想着法儿哄李公子开心,从不在意自己是不是开心。哪怕知道李公子心里根本就没有她,她还是会为了李公子的安危而涉险。在他昏迷的时候,用自己的血来救他……
他们两个之间,她永远是主动付出的那一个,而他却并不珍惜她的付出,甚至觉得厌恶。
幸好素珍遇到了连玉,这个男人比李公子更好,最重要的是,他是真的爱她,有多爱呢?就像王小波对李银河说的那样:爱你就像爱生命。
虽然他们之间出现了一个阿萝,但经历了生死以后,连玉坚定地选择了素珍,哪怕素珍已经不想和他有任何交集。他用自己的真心实意再一次赢得了素珍的心。虽然两人后面经历了很多磨难,但结局是好的,这就足够了。
我很欣赏素珍这样的女子,有点黄蓉的古灵精怪,又有点大大咧咧的男子气概。她不是阿萝那样的绝世美女,不是妙音那样的名门才女。
她会耍小聪明,她会爆粗口,但她却是连玉和李公子这一生心里最爱的人,哪怕这两个人最先爱上的都是阿萝。
她重情重义,待人真诚。她用计谋让霍长安和魏无烟冰释前嫌,有情人终成眷属,
她每一次犯下死罪前都会把她的手下和仆人安顿好,她被李公子囚禁后仍费尽心机将连玉的两个弟弟救了出去……她真心对待每一个朋友,也赢得了他们对她的一片真心。
她勇敢正直,聪慧机敏,敢接别人不敢接的案子,敢杀别人不敢杀的人。判处大魏镇南王世子死刑,查明黄天霸判处的两个冤案,找到当年谋害连玉母亲的真凶……她用自己的智慧为百姓伸冤,为死者讨回公道。
她坚强隐忍,她得知连玉是自己的杀父仇人却无法下手杀他,于是她选择死在他手里来换她哥哥的一条命,廷杖的时候她不吭一声。
被魏贼抓住当人质的时候,她宁可自杀也不想连累连玉。在被阿萝算计断了饮食的情况下,她找到妙妃帮自己度过难关。她被贬浣衣局,遭受宫女各种欺辱责难,却依然咬着牙坚持了下来。
她德才兼备,心怀天下。
她第一次找死,让连玉将她杖毙是为了孝义。
她第二次找死是为了杀了魏贼,这人不仅仅是她的仇人,也是百姓的仇人。魏贼不顾百姓挑起夺权战争,抛尸河中制造瘟疫,让无数百姓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她用自己的方式和魏贼同归于尽,让朝廷少一个祸国殃民的败类。
她心中有着血海深仇,但她始终将这天下和百姓放在首位。为了百姓的安乐,她可以放下仇恨,让连玉放弃皇位,在边境守护大周的百姓。
这份胸襟,这份大度,足令无数男儿好汉汗颜。
连玉,是作者笔下我最喜欢的男主。
国案一审惨败,他在人群中拉起素珍的手,替她挡去万夫所指。
黄府被困,他身受重伤却没有丢弃她,还在马车里告诉她下一步的计划,帮她洗脱细作的嫌疑,让众人不再欺负她。
为了不吵醒睡梦中的她,他宁愿剪掉半只袖子。
纵然得知她是罪臣之后,他仍然连驳十八道重臣谏奏,保她性命。
他被素珍捅了一刀,想的不是怎么责罚她,而是如何帮她隐瞒。
她的身子不好,他叫手下暗中帮她调理;他为了不让她难过,宁愿拿他亲生母亲的死撒谎;为了保护她的安全,他堂堂一个皇帝竟然易容成护卫玄武,随她出宫办案。
她故意毒杀了他的阿萝,他却仍舍不得她死,用假死药救她一命,然后出宫陪伴她养伤,还为她亲手做羹汤。
她要离开他,他受着重伤也要亲自背着她到宫门口;她突然失踪,他匆忙赶到权相的府邸,为了得到她的消息,他——当朝天子竟然在热闹的大街上向权相屈膝一跪……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一句话:他爱素珍,比他想的还多。
在他十六岁最灰暗痛苦的岁月里,他遇到了素珍,素珍给了他重回皇宫的勇气,教会他责任的意义。
那时,他以为素珍是男子。然后,素珍突然走了,他便将她放在了心底。
五年后,他们重逢,他一眼就认出了她,他受了伤躲在她身后,然后两个人的命运开始纠缠在一起。
他说,李怀素,朕等你这个转身,等得够久了。
他让怀素陪伴他三年,这三年好好爱他,不许背叛他。他没有告诉她,三年后,他会把自己的命给她,然后让他的影子永远护着她。
他不让她怀上子嗣,因为他怕三年后,怀素得知事情的真相,会恨他们的孩子。
他在她还是男子的时候就爱上了她,那时,她还没爱上他。
我喜欢连玉的干脆利落。
阿萝回来了,他选择了阿萝,没有拖泥带水,优柔寡断。因为感情的世界里,只容得下两个人。三个人的世界,谁都不会快乐。
阿萝说,没有他,她会死。
怀素曾经因为无烟放弃过他,所以他觉得即使没有他的陪伴,怀素也会过得很好。怀素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
可很多事情不是像我们以为的那样。
他没想到自己会那么爱她,她也没想到自己已经离不开他。直到她从鬼门关走了一遭,他才发现自己最爱的人是她,谁都取代不了。
就像他回答阿萝说的,我会先救你,然后陪她一起死。
对阿萝,他是责任多过爱,仅此而已。
他为了天下苍生,为了百姓福祉,放弃了攻打皇城,守在边境,用这种方式保护着这片大好河山和大周子民。
只有这样的连玉,才配得上心怀百姓的李怀素。
男二号李公子,连玉的堂兄弟,才貌双全,但品性实在不咋地。
在淮县,不管素珍多么死心塌地地为他付出,他都从没把她放在和他同等的位置看待,一直打心眼儿里看不起她,认为她就是个只会闯祸的丫头。
他和素珍青梅竹马十几载,从来都只是素珍的一厢情愿。直到素珍死了一回,他才发现素珍在他心中的份量比想象中重了很多,多到他不愿放开她,哪怕她不爱他,多到他宁愿亲自抚养她和连玉的孩子来换取她给他多一次的机会。
“青梅竹马的感情,一旦发酵,是真真可怕,你不仅爱着这个人,你还习惯着她。她哪只是你的爱情,她还是你的友情,亲情。”
冯素珍一点一点把自己挤进了李兆廷的心里,可李兆廷却一次一次把冯素珍越推越远,直到最后,她不再爱他,亦不再恨他。
冯少卿为他卜卦:世子终将位极,得所有,却亦失所有,高处不胜寒。
他打败了连玉,成为大周天子,九五至尊,他拥有了生杀予夺的至高权利,他得到了让他魂牵梦绕的阿萝,得到了善解人意的妙妃,得到了后宫佳丽三千,可他身边却再也没有那个死皮赖脸只为博他一笑的傻丫头了。
素珍死后的一个上元节,他看到了素珍最后的绝笔,然后他终于明白了他到底失去了什么。
他对阿萝说:“阿萝,方才回来的路上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当年听没有拜听雨大儒为师,没有认识你,一直就在淮县,那么我和她……”
他没有说下去,只是微微的笑,脸上是一种可怕的平静,“可是,如果真回到当年,我可能也还是会选择复仇,选择你。”
“人就是这样吧,总喜欢追逐自己得不到的,然后高处不胜寒。只是,无论当天是哪种选择,我今后都不可能再同你好了,没有你,我就还是她的李公子,永远的李公子。我心里疼,阿萝。”
这个人让我想起燕洵,一个同样得到至高无上的权力,却失去相伴十年爱人的帝王。当然,他还不及燕洵,至少燕洵对阿楚一开始是极好的。
男三号权非同,童年不幸,后得遇贵人,平步青云,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相国。他腹黑深情,亦正亦邪,光明磊落。
一开始,他是素珍的木大哥,请素珍吃饭,后来他是素珍嘴里的“奸相”,两人各为其主,明争暗斗。
她和连玉分手被辞官最落魄的时候,奸相不但收留了她,还把自己的难堪过往当成睡前故事讲给她听。他为素珍写保证书,还将府上的库房钥匙交给了她。
我相信,他是真的爱素珍,不比连玉和李公子少。
“初到上京得你照拂,裴世子追打得你援手,明知我有意进黄天霸仍放了我,使诈救了连玉你也没有报复,被慕容缻责罚你用计调开,驾小仙儿带我进宫赶宴,替我讽侃李兆廷数番,为我挡顾惜萝责难,还有很多很多,玉妃那案子,买和的是你吧,对不对?”
素珍记得权相为她做的每一件事,她曾经给过他一刻钟的机会。
她说,若我更早一点遇见你,你也不是权非同,只是木三,我一定同你在一起。就像我爹娘一样。
如果没有连玉,素珍和奸相在一起一定会幸福。可是人生没有假设,感情没有如果,她终究没有成为他的新娘。
小说中有这么一段:
夫子问,你们这些少年儿郎,一朝学成,愿为什么。
李公子说,愿为传奇。
素珍说,愿为传奇侧。
那时,她从未想过有一天,她果真会为了心中的一份信仰而一个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她此生最爱的人并不是李兆廷,她也不是什么传奇侧,而是一部跌宕起伏、值得称颂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