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我不曾经历过生离死别的伤痛,不曾怀抱过希望,也不曾知晓过真相,
那么我会不会像个普通人一样…生老病死…
我在过去的岁月里常常思考这些问题,曾迟疑过,悔恨过,但终究只剩下了坚定。
我的羽翼遍布血污,手上的血污早已结痂,身上伤痕累累,那是曾经辉煌的见证,也是这些让我懊悔不已,常常懊恼自己为何这么弱小。
少年啊……你要加油,不要学我这个懦夫。
————
南洲市
一个小村子的外面,
于盛眉头紧紧皱起,用警惕的眼神盯着眼前的中年人,同时心中也在思索,要怎样和人相处。
“喂!小哥,能不能帮我推下车,车陷进去了。”男人长相纯朴,声音憨厚。
于盛愣了一下,迷茫的看了一眼男人,用晦涩的语言回应了一句后,走到车前,单手紧扣,调动全身肌肉,生生将车拉了上去。
男人目瞪口呆,咽了一口唾沫,强行压下自己惊骇的神色。
这小哥不是普通人
男人暗道,最近几年可不太平,隔天差五就会死人,起先人们不以为然,但时间久了,死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就渐渐惊恐了起来,生怕下一个死的就是自己。
村里老一辈的人整天嘴里神神叨叨,说什么妖啊鬼啊,我们以前没人信,但自从一位捉妖人来到我们村子后,我们就信了。
“谢谢小哥,如果不介意的话,今晚就在村子里过夜吧。”
男人看了于盛一眼,很快就被于盛身上破烂的衣衫吸引了,这样破烂的衣衫,上一次看到的是在那个人身上。
于盛轻嗯一声,反正现在的他他也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与其游荡,不如顺其自然。
于盛跟着男人,一路走了下去。
“徐大爷,这么晚才回来,今儿一早你去哪里了?”
“害,别说了,这不开春了,要往地里施肥,去镇里买了点肥料,回来的路上车又陷入泥土里,好在碰见了这位小哥,我才能这么早回来,不然要废好大一番功夫。”
“要我说啊,下午咋几个人就去把坑一填,不然下雨天麻烦的很。”
村子里,男人骑着三轮车载着于盛路过家家户户,被太阳晒得黢黑的皮肤在骄阳下散发出健康的光泽,男人咧嘴大笑,偶尔也会下车给一些人发几根烟,本想多聊几句,但考虑于夏还在车后坐着,就赶快回来了,那几人也没有什么不快,只是让男人赶紧把客人安排好,给客人做点好吃的。
“大叔,你聊你们的,我不在意,让我在旁边听听就行。”
于盛微微一笑,不知为何,走到这里,他的心境不再反复作乱,而是开始平静如水,像一潭泉,更像久旱逢甘霖。
徐大福干笑一声,本想要反驳一句,但突然就没话了,
只见年轻人从车上下来,只有在旁边的徐大福能看到,就在那一瞬,年轻人的眼角有一丝泪珠滑落,滴在了土地上。
在于盛的心里,这一刻的他被分化成了好几个人,各个神色不同,眼神晦涩。
他们齐齐看着在最里边的那个蹲在地上不断抽泣到身影无言。
好像有那么若隐若无的叹息声在于盛体内飘过,消失在远方。
男人没有说话,只是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解释了一番,让家里多准备一副碗筷……
当太阳高过树梢
男人和于盛在几人的吆喝声中离去,在骄阳下,老人高唱,声音复杂,像是唱歌,又像是唱他们这一辈子。
“年少不知好,望快长大”
“青有凌云志,欲上青冥揽月归”
“老期有所归,有子养父,有子成才。”
“黄牛耕地不愿苦,低头拉犁一年年。”
……
男人的声音沧桑,明明才差不多有五十来岁,但偏偏唱出了一生。
没人注意,坐在三轮车后边的于盛踩着尿素袋子,眼镜发红,身体不断颤抖,像一个孩子。
世界上最伤心的事,其实都比不上一个忘了家的孩子。
————
“你说的是真的?!!”
南洲市捉妖人总部,几人围绕着桌子,神色严肃。
为首的男人点了点头。
“本来我也不信,但这是总部下达的消息。”
总部的消息,不信也不行啊。
在角落里,一名男子闭目养神,男子脸上有一条长疤,狰狞,令人不寒而栗。
他的全透露出一股清冷的气息,当为首的男人说出那个消息时,青年双眼猛然睁开,漆黑,木讷,仿佛来自深渊。
“……让我去……。”
空间顿时肃静,所有人都没想到他竟然会开口。
“徐前辈,您刚才说什么?!”
局长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想要再次确认一下。
但姓徐的男人已经闭上了眼眸,不在言语。
奇怪的是,局长几人也没有生气,反而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
觉得本该如此?!!
这可是一位从那个地方回来的杀神。
会议匆忙结束,徐姓男子留在原地,等待要去的人准备。
……
徐大福的家在村的西北角,门前窝着一只大黄狗,看见于盛就咬,
惹得男子怒骂了几句,赶紧把于盛引进屋里,怕狗伤人。
院子里有花,四季不同色,开春姹紫嫣红,看一眼,便让人觉得人间值得。
不管孩子们还是大人,走到花前都想闻一闻,还有的干脆把花折下来观赏,曾经有个孩子问大人:花儿开的好好的,为什么要把它折下来。
大人只是笑笑就过。
于盛走在小路上,双手背后,目光温柔。
“大哥哥好!”
突然,一声稚嫩的叫声在花丛中传来,于盛愣了一下,很快便被一个带着虎头帽的孩子吸引,孩子粉雕玉琢,被衣裳包裹的像个粽子,
南洲市开春之际的天气对孩子来说还是有点冷的,孩子身体脆弱,稍有不慎便会生病,大意不得。
孩子里明亮的眸子里有着成年人没有的神采,对世界有这美好的希望,或许这也是大人们喜欢孩子的原因。
于盛看着脸蛋脏兮兮的孩子,一阵迷茫。
他呆呆站着,脑海中回忆闪烁,断断续续。
在凡人看不到的地方,一个虚幻的于盛突然如抗大山,弯腰驼背,嘴里喘着大气,三条铁链将于盛捆绑,
这是天谴,当于盛开始恢复人性,神性就会被压缩,而来自神明的力量就会开始束缚自身,每挣脱一条铁链,于盛的精神就会回归一丝,只有彻底粉碎天谴,将神明的力量转变为自身的力量,那一刻,于盛的魂魄才会全部归拢。
以人性掌控神明的力量。
总的来说,于盛巅峰的一击,就是当初拔刀斩向未知的那一击。
之后打巨蝎时的于盛就次之。
从接触到人类世界时,于盛的力量就开始了不稳定的下滑,尤其是现在。
“杀了他,杀了他们,你就能重新拿回力量。”
“杀了他们,你就不会感受到迷茫了。”
“于盛,你渴望力量,只要拥有了力量,你就能把妖杀光。”
虚无中的声音不断,于盛神色不断变化,那是一个个不同的他。
于盛深吸口气,轻语:“镇!”
所幸现在还拥有神性,能用神明的力量压制自己破碎的精神,魂魄。
于盛缓缓吐出浊气,尽量对小孩露出一个微笑。
尽管现在他的魂魄仍在呐喊,在蛊惑。
“娃子,你咋跑到那里去了,绊倒了咋办?!!”
男人罕见的慌张了起来,要知道花丛里石子遍布,这么小的孩子很容易就会被绊倒。
于盛微微一笑,好像当初自己还是个孩子时,偏偏要装作一个大人,就这样对于夏说的。
“小兄弟,还有大福和娃,饭好了,趁热赶紧吃。”
这时一个妇人从屋里出来,解下围裙,笑着对几人说。
期间还很感激的对于盛道谢。
于盛没有说话,表情木讷,他在想,妇人为什么要对自己道谢。
徐大福看于盛没什么反应,就把妇人拉到一旁悄悄说了几句话,许久之后,妇人才回过神来,眼中很是复杂。
清风习习,骄阳烈烈,花丛中,一男人,一妇人,一孩子,一青年围桌而坐。
男人女人聊着家常事,时不时与于盛唠嗑几句。
于盛断断续续回应几句,支支吾吾。
他已经太久没吃过饭了,也好久好久没吃过这么好的饭菜了。
吃着吃着,少年双眼开始发红,回过神来,已经泪流满面。
徐大福心底叹息一声,妇人心疼。
曾何几时,他们有一个孩子,沉默寡言,从小与平常的孩子不一样,特别懂事,他走的那一年,花开春天。
几人没注意,在围栏之外,阴影中,一袭黑衣的青年人已经攥紧了拳头,久经风霜的脸庞抽泣。
近乡情怯莫过如此,一栏之隔,终不得见,因为怕见得了就不想离开。
来时匆匆,蓦然驻足。
父子不得见,母子认不得。
徐大福和妇人没有注意到,在自己的第二个孩子的虎头帽下,脖子处,一条黑色的吊坠在阳光下倒影着光辉。
徐磊带上黑帽,深吸口气,他不敢相认,也不能相认。
因为,他是捉妖人,一生对抗未知,一辈子保护身后的平凡人不受灾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