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回到酒吧后,发现酒吧已经开始正常营业了,前台由一个光头男出任。
那光头男,看起来四五十岁的样子,长相狂野,眼睛上还有三道伤痕,好像是被什么猛兽抓伤的。
他穿着一件休闲西装外套,里面是个花衬衫,手上带着一块十分土豪的黄金手表,看起来像是混黑社会的。
在看到孟晚琳进来后,主动微笑打招呼道:“琳姐,回来了啊?刚才看到你没在,我就在这替了你一会儿。”
琳姐?这称呼……苏慕有些讶异,怎么这人叫孟晚琳要加一个姐字,难道是社团文化?
孟晚琳有什么黑社会背景吗?
有可能,毕竟能在酒吧玩的人都不简单,尤其是女性。
要么是不怕死的猎物,要么就是顶级猎手。
孟晚琳多半是后者,只是她到底是个学生,有什么能耐让这个光头男称呼她一声“琳姐”。
难道……她背后有人?
苏慕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说不定这小妮子是什么社团老大的女儿。
“嘿嘿,黑社会老大女儿在酒吧做前台,听着就够刺激。”
“我今天有事,劳烦你帮我看着了。”
孟晚琳对那光头男说了一声,然后又对苏慕说道::“扶我上去吧。”
“嗯。”苏慕嗯了一声,连忙扶着她上了二楼。
那光头男望着两人背影,摸了摸下巴,笑容玩味,“还挺忙。”
……
两人上了二楼后,苏慕发现上面是个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简易居室,装修十分简单明亮,给人一种很畅快的感觉。
“扶我到沙发上坐着。”孟晚琳脸色惨白,阵法反噬的伤害在进一步扩大。
苏慕嗯了一声,连忙把她扶了过去,“要不要喝点水?”
“杯子在那边,要一半热水一半凉水。”孟晚琳指着橱柜上的绿色被子说道。
苏慕笑了笑,很喜欢孟晚琳这种说话方式,直接高效。
把水倒过来后,又问道:“伤得重不重?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做的?”
孟晚琳喝了一口水,缓出了一口气,指着卧室说道:“我书桌下面,左边有五个抽屉,你从上往下找到第四个抽屉,里面有一个墨色盒子,把那个盒子打开,里面有十根筷子,找到其中两根刻着‘寿比南山’小字的筷子,然后把那个筷子从中折断,倒出里面的药粉。
把那些药粉装在一个透明杯子里,杯子在那边的橱柜里,放在最下面的抽屉里了。
你拿过杯子,先用热水洗一下,里外都要洗。等洗干净后,把药粉倒进去,然后加入沸腾的热水。烧水的壶在厨房,进去就能看见,一会儿你把纯净水倒进去把水壶洗一遍,再开始烧水,烧的水也要用纯净水。
等水烧开后,直接倒进杯子里,然后开始搅拌。
搅拌的手法是三圈顺时针,四圈逆时针,先顺后逆,顺序不能乱。
等到药粉融入水中并开始分层后,就喂给我喝。
对了,分层的状态是上层为白色浑浊,下层为红色透明,比例大概是三比七。等到这种状态了,就完全可以了。
记住了吗?”
孟晚琳十分虚弱地说。
苏慕目瞪口呆,怎么这么复杂,不过他还是点了点头,“记住了,放心吧。”
孟晚琳松了一口气,然后俏脸一震,直接倒在了沙发上。
苏慕把她的鞋子脱了,然后将她平稳放到沙发上,又去拿了一个枕头给她垫着,这才开始找那个药粉。
进入卧室,苏慕发现孟晚琳的房间打扫得很干净,里面摆放的物件十分整齐,这一点与苏羡差不多。
而且,苏慕注意到孟晚琳屋内有个书柜,上面摆放着各种书籍,其中名著小说最多,也有趣闻杂志,就连小朋友们看得小人书也有。
反倒是用来学习的阵法书相对较少。
苏慕本想继续看看的,不过想到孟晚琳刚才那个虚弱的样子,想想还是算了。
便开始依照孟晚琳的指示,开始找起了药粉来。
第三抽屉,墨色盒子,刻着字的筷子,然后是玻璃杯,烧水,水壶,纯净水……
一样一样,苏慕很快就做完了,然后开始搅拌,先顺时针,后逆时针,顺时针三圈,逆时针四圈……
苏慕虽然不太明白为什么,但还是照做的。
不过他隐约能猜到这些是什么,很可能是从妖鬼身上剥离下来的东西。
他以前玩游戏时,就喜欢去迷雾丛林里杀妖鬼,从而获得一些药品或者一些特殊材料。
游戏里既然有这个设定,那么说明现实中应该也差不多。
毕竟那个游戏就是根据现实改编的,里面有的东西,大部分都能在现实找到。
之前的邪阵士便是最好的例子。
苏慕看了一玻璃杯中药粉,是白色的,心想会不会是妖鬼的骨灰。
以前有人用虎骨泡酒喝,现在人用妖鬼骨灰做伤药,都是同样的道理。
不过苏慕更关心的是这些东西从哪来的,要知道凡是从妖鬼身上掉落的东西,那价格都不会便宜,甚至有些东西比黑灵石还要鬼。
如果这个药粉真的是妖鬼的什么,比如骨头灰,或者肝脏粉的话,那么这两根筷子里的东西的价格,恐怕至少需要十万。
这么一大笔钱,孟晚琳从哪弄来的。
平常看她的衣着,虽然都很整洁干净,但看着并不昂贵,并不像是有钱人穿的。
有钱人的装扮,都像是陆橙橙那样的。
衣服要么是私人订制,要么就是高端品牌。
那才是有钱人穿衣。
而孟晚琳的衣服,苏慕觉得可能和他的差不多,多半也是一百左右的地摊货,最多不会超过三百。
根本不可能拥有十万以上的巨款。
当然,这些都是苏慕的猜测,具体如何,还要问了才知道。
好不容易等到玻璃杯中的水开始分层后,上浊下清,苏慕便端着玻璃杯来到孟晚琳身旁,取出一个勺子喂她。
孟晚琳安静躺着,双眼紧闭,好看的睫毛如悬崖上的野花,肆意生长。
不过苏慕还是喜欢看孟晚琳睁开眼的样子,那模样又神气又可爱。
他总是想不到为何苏羡当年喜欢的是陆橙橙,而不是孟晚琳,如果是他的话,他肯定会选孟晚琳。
毕竟孟晚琳又酷又飒,还很可爱。
最重要的是,和她相处,你会觉得很有乐趣,好像每一刻都与众不同。
好不容易喂了完了所有的药,苏慕把杯子放下后,又细心地替孟晚琳擦了擦嘴。
站起身看了看时间,已经到了七点半了,是时候回去了。
正好这时手机响了起来,苏慕赶紧拿出来接听,“喂,老爸啊。嗯,过一会儿回来。好的,我会小心。”
放下手机后,苏慕又看了孟晚琳一眼,心想自己就这样走了,会不会不太好。
但要是不走,到了晚上,外面可就危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