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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初次见面的两个女人

我的外挂千千万 鹅也先知 3184 2024-11-12 14:44

  夜色正浓,南宫贝伏在王凌的后背上,忽然迷迷糊糊起来。

  南宫兰吃瘪的样子,是她从未见过的。

  一直以来,她都是被欺负的一方。

  但今天,灰溜溜走的是那条疯狗。

  “所以,你是打算回去比武,取回龙雀魂魄,完成妈妈的遗愿?”

  为了防止南宫贝再开快车,王凌主动要求驾驶,正载着她向宾馆走。

  有了前一次的教训,他学会了先订房间。

  虽然南宫贝希望他一直这样开下去。

  但毕竟,还是要睡觉的。

  不过这一次,可以开两间房了。

  拿了钥匙,南宫贝忽然问王凌。

  “你喜欢光头吗?”

  “说实话,你不适合光头。”

  “嗯……那你可以叫我小贝了。”

  “你说什么?贝贝?”

  “臭不要脸。”

  “好了,忙了一整天,我都累了,”王凌眨了眨眼,“你也早点儿睡吧。”

  “要不要……要不要我陪你一会?毕竟我输了赌约。”

  南宫贝罕见地羞红了脸。

  当一个女子这样说的时候,她一定是鼓足了勇气,若是拒绝,实在令人难堪。

  “好啊好啊,反正我一个人睡不着呢!”

  王凌当然不会拒绝。

  只是,接下来的事情,绝非南宫贝想象的那般……

  综合所有恶毒的话来说,就是——“禽兽不如。”

  王凌这孙子,居然拉着她打了半宿峡谷英雄!

  那该死的手游!

  天刚蒙蒙亮,南宫贝就从睡梦中醒了过来。

  王凌趴在枕头上,口水顺着嘴角流下来。

  白瞎了好好一个大床房。

  她抬起手,慢慢靠近王凌,手指捏住了他的嘴巴。

  噗噜噜……

  他出气时吹动嘴唇,发出小猪一般的声音。

  南宫贝咯咯笑了起来。

  “几点啦?”

  “五点呢!”

  “这么早你就醒啦?”

  “我还从来没睡过这么久呢。”

  “咦,你的唇钉呢?”

  “摘了,你不是说不好看吗?”

  南宫贝郁闷地摸了摸那个孔洞:“就是这个洞还在,你介不介意?”

  “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倒不介意,兴许哪天,还会送你个带钻石的唇钉。”

  “真的?”

  “真的。”

  “不骗人?”

  “不骗人!”

  “可我不喜欢钻石呢!”南宫贝笑了起来,歪着头,任由短发撩动王凌的眉毛。

  她离他的脸颊越来越近,呼出的热气,仿佛是一只呵痒的手。

  “我喜欢摩托车。”

  她笑了起来,眼角完成一道月弧,确实有点儿像狐狸。

  勾人魂魄的那种。

  王凌几乎看痴了。

  他喃喃道:“嘴上挂摩托车……不好看吧?”

  这该死的直男癌。

  日上三竿的时候,两人退房走出了宾馆,骑上摩托车去开SUV。

  那辆车被停在修理厂附近,今天搬家用得着它。

  等开回出租屋的时候,杨万里和莫红霜已经收拾好了行李。

  莫红霜两天没见到王凌了,蹦跶出来,却见一个姑娘亲昵地跟在王凌身边,心中顿生酸楚。

  她心道:“原来王大哥有女朋友?原来这地方,是他们俩住的吗?也难怪,像王大哥这么好的人,又怎么能没有人喜欢呢?”

  杨万里咳嗽一声,拉着王凌搬行李,偷偷问道:“你不是认真的吗?对酒吧里认识的陌生女孩儿?”

  “这里面有些故事,回头再与你讲。”王凌神秘笑了笑。

  杨万里扭头看看外面,思索还是把话挑明了说:“那你打算把莫红霜怎么办?”

  “她?她怎么啦?”

  “你难道看不出来,那小妮子对你有意思?”

  “呃……真的?”

  杨万里瞪眼道:“你以为呢?”

  王凌瞅了瞅外面,尴尬道:“我以为她是实在没地方去了,才收留她的。”

  “唉……落花有意随流水,流水无情却葬花啊!”

  “你少文绉绉的了,快搬东西吧!”

  站在门口的莫红雪盯着南宫贝,对方也在看着她。

  “你好。”

  “嗯,你也好。”

  南宫贝冷冰冰的。

  她实在有些警惕。

  “我是王大哥的朋友,我叫莫红霜。”

  “我知道,王凌跟我说了。”

  “他有提起过我吗?”莫红霜明显眼睛一亮。

  “当然,他说你被家族赶出来了,没地方可去。”

  南宫贝摇头道:“其实我不太明白,能与家族断绝关系,难道不是很好的一件事情吗?”

  莫红霜心中顿生寒意,反问道:“家族中有父母,有姐妹、兄弟,还有许多和蔼的长辈,若不是迫不得已,又有谁愿意背井离乡呢?”

  “看来你与我是不同的。”

  南宫贝抬起头来,看向天空,“从我记事起,就希望离开家族,走得越远越好。就这件事情,你比我幸运。”

  莫红霜心中的敌意忽然没那么强烈了。

  “多亏了王大哥,我和族人们才能躲过劫难。他是我们的恩人。因此我发誓侍奉左右,追随于他。”

  “听起来倒像是古典小说。”

  “这并不是故事。”

  “或许吧。”

  “你不信?”

  “不,我在想,或许这就是命运把他让给我的原因。”

  两个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很快,行李都装上了车。

  新家真的有些偏僻——他们从大学城街出发,向外开了至少三十分钟,才来到了这个小区。

  小区内的道路很宽,足够让三辆车并行,两侧画着车位,但几乎没什么车。

  杨万里道:“我那朋友说,这个小区主要是投资用的,很多人买了根本不住,甚至连装修不做,就等着过几年升值再卖了。所以这里租金便宜,车位也多。”

  “那一到晚上,岂不是黑咕隆咚,吓死人呀?”

  莫红霜打了个哆嗦,她自打进入这个小区,就感觉冷冷清清,缺乏人气。

  在家族中住惯了的她,不太适应。

  南宫贝倒是觉得挺好,清净,自在。

  她现在十分庆幸,没有在修理厂住下来。

  杨万里把车停在最后面的一栋,进入了二单元。

  电梯一直走了十八层,顶楼。

  一梯两户,是个大户型,南北通透的那种。

  屋里只是简装,家具方面,除了沙发和床,就剩下一个四方的折叠桌了。

  连电视都没有。

  灶台上有很多尘土,显然许久没有用过了。

  “这家前一户租客是个上班族,紧紧张张,常叫外卖。听说是整天吃油腻的,又压力太大,早早得了肝病和动脉硬化,不得不回家休养去了。”

  杨万里像个房产中介,将他那朋友的话倒了出来。

  王凌转了转,不住的点头:“老杨,你找的这地方真不错,不但霍亮,通风好,而且风景宜人。两大一小三个卧室,外加双卫双阳台,还有这么大一个客厅,真是帅呆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厨房有点小。”

  杨万里笑道:“我与那房主谈好了,只要不破坏房子结构,咱们随意装修。如果你喜欢大厨房,待会儿咱们就去订制整体厨房,把借据客厅做小一点,怎么样?”

  王凌觉得也不错,正要应,电话响了起来。

  电话那头,李成压低了嗓音:“莫红雪被人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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