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是一个小白写手,与篮球的结缘嘛,要回溯到08年。那时作者小学五年级放假,在乡下奶奶家,毕竟算是“城里”的孩子去农村,总觉得不能像村里别的孩子一样在外面疯跑,要有“城里”孩子的架子,窝在奶奶家平房里看电视。当时CCTV5转播的NBA总决赛,看着黄色球衣的湖人队的一帮秃头傻傻分不清楚,哪个是奥多姆,哪个是费舍尔……看着解说员惊喜的“科比回来了!”认识了那个男人;“金毛狮王”加索尔也深深吸引了我的眼球。当然球队席那个貌似KFC的老头子看起来那么慈祥。当然也领略了当时铁血绿军的防守,认识了那个黢黑却看起来很硬的加内特,那个表情像是一直嘟嘴的皮尔斯;黑胖黑胖的帕金斯,防守科比的雷阿伦等等……
当08年奥运会开幕式直播时,作者在全家面前认出了那个美国队伍里镜头停顿的男人,惹得家人惊奇不已时。在全场的呐喊声中,从那时起就成了科比的粉丝。可能新球迷朋友不太了解为什么他们眼中的“低效率进攻”,“一仰化三铁”会有这么多的粉丝,与我而言,科比当时最吸引我的就是那种略显嚣张的性格和永不服输的劲头。
比如说可能大家都看过科比的一个扣篮,那是在2012到2013赛季,对阵篮网,我记得是2013年的春节左右,篮网主场,科比迎着亨弗里斯与杰拉德的封盖,扣篮得手。我印象非常深,那场湖人对阵篮网的比赛CCTV5有直播,中午档(我其实真的很喜欢原来央五直播湖人的比赛时间,吃着午饭歇一歇正好看比赛,就是得插播体坛快讯。)我没记错的话,霍华德没上,加索尔也是比赛中第三节还是第四节因伤退场,本来领先的分数就被逐渐蚕食,纳什那个赛季的表现也是一言难尽,离开了凤凰城的他饱受伤病困扰。比赛分差越来越小,结果一个35岁得分后卫在比赛最后时刻,来了一个石破天惊的扣篮,一下子湖人队的气势就变了,最终守下了比赛。
科比就是那种“总能给你弄点新花样”,也就是新惊喜的球星,作为科比粉丝,对于他的2012至2013赛季真是又爱又恨。爱的是34,35的他还是当时联盟最好的得分手之一,各种得分方式可谓炉火纯青,恨得就是那年的跟腱伤势实在是影响了他。本来天真的以为因为是科比,所以肯定会“王姐归来!”但事实上从为了湖人拼断跟腱那一刻开始,我们熟悉的“黑曼巴”科比可能就回不来了。生涯最后一战的60分,更像是一种不服输的诉说,但自古名将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
倘若科比真的是那种很追求个人荣誉的人,他的得分王最少可以多得一个,是11至12赛季,就差0.1的平均分,真想要可以刷的但是一心是季后赛的他赛季末开始轮休了。作者是湖人球迷,也非常敬佩詹姆斯,记得热火詹姆斯季后赛对阵绿军的“死亡之瞪”,可谓杀气满满。但如果詹姆斯能更嚣张一些,比如像科比那种,“告诉伊戈达拉,今晚50分”,可能詹姆斯在美国媒体的宣传烘托下,早就成为他想成为的goat了。因为他有太多不可思议的成就了。当然詹姆斯其实已经是坐二望一的传奇球员。
其实作为球迷,比对一下,科比就是走的乔丹路子,球迷朋友可能都听过加内特的讲述,在他第一次对阵公牛时被乔丹“教做人”的经历。科比不管是在领导球队方面,还是在比赛中,信奉追求的也是那种“我就要干死你”的狠劲,毕竟乔丹另一个大名鼎鼎的外号就是“黑耶稣”。詹姆斯统治联盟的方式就并不相同,可能更和气。但是对于詹姆斯连续进总决赛这个成就我觉得很多球迷朋友都低估了。强如邓肯也从来没连冠过,像勇士克莱的伤病,杜兰特的跟腱,其实就是勇士连续总决赛的后遗症。从侧面也反映出詹姆斯的实力强悍,身体保养之好,用功之深。
从喜欢科比,加索尔开始了自己的NBA“观看之旅”。放假回去第一次站上篮球场,第一次尝试投篮,学着去防守,学着去抢篮板,慢慢的第一次玩NBA2K,补习前面的NBA历史,也深深地爱上了篮球,看起了CBA,尽己所能去打属于自己的篮球风格,很幸福。
我是从初中开始第一次接触篮球小说,就一直没断过。其实前期起点的篮球文里我对篮坛记录王,这个小说印象很深,无敌流,美女相伴,深深烙印进了当时还是纯真少年的我的心里,可惜好像上架没成功吧,就停更了。也很推荐大家去看“沉默的爱”这个大神写的作品,又有篮球知识,又有小段子,是我心里的偶像。
说回我这部小说的主角,安德鲁·拜纳姆,这位湖人当时的首发中锋,我实在是印象太深了。首先是因为他的外号。“小鲨鱼”,所有的篮球迷应该都知道奥尼尔那个“大柴油机”“大鲨鱼”的外号,他是NBA最有统治力的球员之一,所以觉得“小鲨鱼”当然也会很牛。刚看球时候觉得哪怕是个低配鲨鱼,那肯定也会大打四方无敌手,谁知却没有观感那么强。像如今有的球迷朋友都在说什么科比夺冠全靠湖人三高,其实像科比第一次和加索尔合作的季后赛拜纳姆就受伤了,但依然闯出了西部,进入了总决赛,所以科比还有一个外号叫“西决之王”。(好像库里也没输过西决。成了新的西决之王)。
而且脑回路与正常球员不太相同的拜纳姆并不是太稳定,所以湖人在“三高”时期其实很多时候是加索尔打中锋,奥多姆大前锋,阿泰小前锋,拜纳姆在场下冷静冷静。说回拜纳姆,他酷爱阅读、电脑和黑人音乐,甚至学过2年钢琴。除了篮球,还擅长网球和高尔夫,最崇拜的人是母亲珍妮,最喜欢的球队是亚特兰大猎鹰和旧金山巨人。比起这些,我们球迷朋友更熟悉地无疑是他的“洗剪吹”和各种脑残操作:打保龄球受伤,睡助教老婆,比赛快结束抢队友球权要投三分,队友被扣他偷笑,拒绝天勾的训练,伤势严重玩蹦极,球队输球他偷笑等等,(欢迎老球迷补充。)其实我个人认为,比起科比,拜纳姆更像是一个任性的孩子,仗着天赋强为所欲为。当他在科比的球队的时候,勉勉强强还受制于科比,没有太放飞自我,自从离开湖人队,就成了洗剪吹的代名词和麻烦制造者。奥多姆也是离开湖人之后,沉迷声色,再不复当年之勇。所以说科比,詹姆斯两种领导球队的思路,哪种更好,还真不好说。
作为一个湖人球迷,当然希望科比能有一个好的结局,也不会过分贬低各个球星,这一点各位看官老爷大可放心,希望每个球星都有一个好的结局,但作者个人而言,这本书的受害者会是马刺。我非常喜欢邓肯,但极度讨厌马刺队。一方面因为我是纳什的球迷(不是教练粉丝哟,怕被篮网粉丝喷)。马刺的篮球哲学就是为了胜利可以不择手段,比如鲍文,霍里,吉诺比利也不是那么干净的球员。小动作是篮球的一部分,故意伤人不能算是篮球的一部分。马刺有些粉丝吹嘘波波维奇桃李满天下,是,雄鹿的布登霍尔泽是马刺系,字母哥季后赛那一脚;是,勇士的科尔是马刺系,学成归来帕楚里亚笨拙的误伤莱昂纳德。原来还有过报道说科比当年在西决对阵马刺之前要进行“防垫脚”练习,这不能算做是正常的篮球。
这部小说不会是无敌流,请看官老爷们看一看新的拜纳姆怎么从一个“粉丝”心态,一步一步真正成为“钢铁之心”的超级球星。才疏学浅,第一次尝试,如有不足之处,还望海涵,也欢迎评论一起侃球,等这部小说逐渐成熟,再伺机建小说群吧。作者没有存稿,因为我觉得篮球小说很有趣味的一点就在于可以结合当前的比赛或者新闻一起侃一侃,每天先一更,等作者忙完每天两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