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冰糖女生
搬到这里后。
每天出门走在田埂上的那一小段路,感觉像是回到了家乡。晚上回来的时候,听着风吹麦田,看着满天的繁星,内心觉得好宁静,好惬意。
我是院子里回来最早的一个,所以先用洗手台,也没人争抢,等我差不多睡下的时候。便听着有人陆续回来,开始洗脸刷牙。
虽然住在一个院子里,但我没有左右邻居。楼上楼下的也都不认识,开始的几天里很少碰见。偶然会碰见,貌似也不打招呼,我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你不跟我先讲话,我也绝对不主动。
即便住了月余的时间,还如当初搬进来一般大家都各自安好,互不打扰。
好在这里只是个睡觉的地方,大多数时间都在学校里活动。只是周末的时候会约以前的同学来我这里玩下。更多的时间还是我一个人。
一段时间后我对周边的环境也相当熟悉了,麦子也在一天天的走向成熟。晚上睡觉的时候竟然可以闻到一丝田野里的清香。这让我不禁更加快乐了些。
是的,我很容易为发现一点点的小幸运感到开心。
新的班级也已融入多日,与我的前后左右桌的同学混的也相当熟悉。
我那个后来相交多年的同桌也出现我的生命里了。
前桌有一个小女孩长的实在像我初三喜欢的那位女孩子,齐耳式的短发,类似的五官,一颦一笑都仿若她的翻版。
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怎么会有长得这么像的人!仔细看了几次发现确实有很多地方很像。
此时的我对于原来的那个她,心里早已没什么波动了。但对于这个小女生内心却有些异样感!
不是喜欢只能算是他乡遇故知的一种亲切!借机跟她聊过几次,发现也就是长的有点像,性格什么的一点都不像,后面便无什么交集了。
这还真验证了初三语文老师说的,你会喜欢上很多人,但那都不是爱情,只是青春期的一种情感懵懂。
有交集的是另一个女孩子,还是从原来那个美女班主任班里一起过来那个。她姓薛,同样也是跟我在初三遇见的玩伴一个姓,对于同姓我也有莫名好感。
在原来的班级里我们俩一个坐第一排,一个坐最后一排。理论是没什么交集,因为太远了勾搭不上。
上学那会也真是有趣,除了前后桌及同桌,对于以外的人都算是另外一个城市的,太远太远!
因为老是被班主任逮到上课睡觉或者搞其他小动作。各种手段使过,效果不大,过一段时间又成原来样子了。
班主任后面也没招了,直接把我调到了讲台一角,我便和讲台桌同列。
开始我是很不愿意的,那个地方太吃粉笔末,而且显得很另类。只是我小胳膊小腿哪能拧得过班主任,不愿意还是得搬过去。
我独自一桌,同桌啥的就不用想了。开始的几天很消极又抵触,每天也不说话。
下课了就往桌子上一趴。有时候睡觉,有时候眼睛直勾勾发呆!关键是也无人给我聊天呀!
直到后来某一天,我上课又被拧耳朵,下课时一个人郁闷死了!撅着嘴死死盯着眼前的讲桌,似乎要把它看出个洞来。
“噗嗤”
我听见有人在笑,转头就看见她在那捂着嘴,没好气说:
“笑什么。”
“当然是笑你,刚刚你撅嘴的样子实在太可爱。”
我翻了一个白眼与她,然后自己转过头又继续盯着讲桌那发呆。
“还在为上课被老师逮到生闷气,来,吃颗糖甜甜心。”
接着我就看到一只白皙的小手指捏了块不大不小的冰糖朝我眼前伸来。下意识的就张开嘴去咬,至于干嘛不用手接,没想到用手,嘴巴多方便。糖到嘴里时,我才意识到刚刚自己嘴巴碰了她手指!那个时候,那种情况多尴尬呀!转头再去看她时,只见她低着头脸色有些红,手也不知藏在哪里了。
为了缓解眼前的囧迫,我只好没话找话说:
“哪来的糖。”
“最近上火,买了些冰糖。”
“哦!”
“你要想吃的话,跟我说还有许多。”
我木木的点点头,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看她脸色缓和了许多,也没生气,经过这么一插曲我也不发呆了!开始跟她聊起天了。
从那天后,便有人陪我聊天,还有糖吃,我觉得坐在前面也不错哇!
某天我又像往日那样提前溜了,人还没到家,路上便看到她短信:你怎么老是提前走,这都调到老师眼皮底下了,还不学乖点。”
我把在外小居跟学校大门口的情况跟她透漏了些,她又问我关于学美术事,可行不。
“听老师讲的那么好,而且专业也不算冷门。应该可以的,美术生的路子可走。”
经过深入探讨她便也在下学期时一起转去学美术了。
高二上学期的时候,父亲为了方便联系我,便让我买了个手机。那时候还没智能机,手机最多就用来发短信打电话。
班里的同学好多也都有手机,只是学校宿舍并无充电的插头。很多同学都是去小卖部那里充电,充满一块电池,五毛钱!
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小卖部老板最先扑捉商机,一屋子都是插孔,一排排万能充电器,估计能赚了不少银子。
不像智能机充一次电玩半天就没了,那会充一次电可以用好几天!若是用gprs看小说的话,充的就比较频繁了!花费还是颇为不菲的,而且并不是每次都有空位,就是有钱也没地方上充电,尴尬了手机只能躺着!确实颇为费劲。
对于这个我是不担心的,我在外面住,房间就有拖线板,充电很方便。
之前班来刚搬出来与我一起住的时候也说过,住外面有一大好处,上网方便充电方便。当时他拿着手机在那得意洋洋,感叹外面生活的美好!
她后来知道我在外面住,就把手机电池让我带回出租屋去充电!冲着冰糖交下友谊,我当然乐意效劳了。
到了新的班级,这个充电的任务一直继续着。她还是坐第一排,而我却变成后三排。需要充电时她发短信告诉我,等到放学我提前回家!她把电池就放在桌子角边,我直接拿走也不说话。第二天早读来时,再给她扔桌子上。我以为这个秘密只有彼此知道呢!
直到后来有一次跟几个同学一块回家,路上闲聊时,小伟突然咋呼道:
“你啥时候认识的咱们班前排的女生,还是长的那么好看的一个,看你平时挺闷的,原来是深藏不露呀!”。
我一愣不知道他说的是谁。
他继续起哄道:
“当我们眼瞎么,你每隔几天就会绕道,大门口在南,你却去北面绕一圈走,还从人家桌子上拿了东西。”
这时我才知道,这样的举动并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的。
我淡定说:
“我们两除了充手机电池外,没其他事呀!”
“拉倒吧!班里其他同学怎么没让你充电。”
“真没…”
……
对此我不管怎么解释,都会当作解释就掩饰,掩饰就是事实!这神理论谁发明的,我是相当无语!
到后面只好任由他们说了,好在平时只调侃我并未去骚扰她。因为离的远,够不着骚扰!哈哈,
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坐最前排,你在最后排。
除了这一件事外,确实无其他交集了。心里想,她大概也有担心,不好意思吧。
班里那么近要充电都不过来说一下,还发短信,可能怕流言,怕起哄吧!
我也乐自其中,这样最好呀!要不隔几天来找我一次,我不成了后面天天调侃八卦的对像了。
而这个唯一交集一直延续到高三毕业!现在都已无她的近况了,上大学那会还偶然联系一下。听她说考上理想的大学,算是比较幸运的了!
想一想那时候的日子,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还真是够单纯与直白的!现在只能当作一种旧忆,偶尔回想起嘴角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