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天慢慢亮了,开始可以清晰的看见周围的物品,白队已经准备好了手铐。
放轻脚步,降低呼吸速率,慢慢的向那位男子走去,男子应还在睡梦之中,没有察觉到我和白队。
白队以迅雷不及掩耳盗之势抓住了男子的双手,我立即跨步向前抓住男子的双手,白队则取出手铐,男子一直低着头,即使是被抓也没看过我和白队一眼
我想看他的面部,却遭到了极力的反抗,不过我能确定的是他一定是秦远,抓捕过程中他的手臂有大面积的烧伤,皮肤已经损坏严重,基本上没有水分。
不管他怎么反抗,还是被我看到了面部,他面部烧伤严重,看起来整张脸十分恐怖,死皮较多,眼角处皮肤已经损坏,所以眼球严重突出,下颚到头皮也是损坏严重,已经严重毁容。
回到警局,立即对他进行询问。
跟之前一样,我负责记录,白队负责审讯。
审讯当中我们了解到,他说是他的女朋友将他带回家的,也就是死者,不过他女朋友将她带回家之后却提出了跟她分手,她嫌弃他现在的样子,他现在的样子就是一个丑八怪,她害怕和他相处,和他一起出门,她不想和一个丑陋的人生活一辈子。
听到这些话,他十分伤心,对自己也很自卑,慢慢的,他对自己的女朋友充满恨意,自己以前对她那么好,而自己遇到了困难,她却对自己不管不顾,他怀疑她在外面偷情,寻了新欢。
于是他由恨转为对她的愤怒,他想杀了她,他觉得自己遭受到了不平等的对待,他也不想受伤,也不想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于是这种想法愈来愈强烈,直到爆发的那一刻。
他动手了,他没有犹豫,他承认了犯罪事实,面对我们的审讯,他没有一丝恐惧,就像是讲故事一般讲述自己的作案经过,他的心,已经被仇恨腐化,灵魂被自己的偏执所占据,他将自己的遭遇报复自己的女朋友身上,这并不是一个男人正确的做法。
要知道,任何借口都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任何生命都是值得尊敬和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