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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老友

中世纪谜影 流浪的王中王 2987 2024-07-05 23:40

  等罗尔到克姆立教堂寻约翰的时候,被告知有事出门了,让他稍等一会。

  罗尔一边欣赏着教堂周围的风景,一边抚摸着旁边光滑的且纯白的大理石壁,心中感叹,教会是真有钱!

  直到教堂的信徒走了一批又一批后,他才从远处的人群中看到约翰的身影,眼神里流露着些许疲倦,但面上仍洋溢着温暖的笑容,与路过的信徒亲切的打招呼。

  “嘿,哥布迪亚的家伙!”罗尔高声喊道。

  约翰冷不丁回过神来,这个令人熟悉的声音,似乎在哪里听到过。随后抬头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前面,全身被黑袍覆盖,手里握着一柄漆黑发凉的拐杖。

  当罗尔摘下头上的帽子时,约翰的回忆瞬间被拉到了20多年前。

  一个身材高大手持棍棒的巫师学徒正在和几只饿狼搏斗,虽处于下风却并不慌张,他没有使用自己的巫术,却想着用武技来杀敌,要不是年轻的约翰正好路过,饿狼却二人合力击退,罗尔身上可能要添几道伤疤了。

  两人随后便一起同行,约翰那时候正在王国东部的一个叫狄休斯的小镇做实习牧师助理。那里土地贫瘠,临近边境地区,也说不上多么荒凉,无法从土地里获取资源便转向贸易方面,靠着为路过商队旅客提供歇脚的服务,人们生活还算可以,原本人心良善,现在他们只相信金币,对金币的渴望却远超常人。

  在狄休斯的高塔上,就能看到卡南地区标志性的高原地貌,二者相距不过几十公里,因为靠近卡南地区,这里没有边防哨所,狄休斯西部很远才有王国军队驻扎,卡南的强大使得旁边的格兰特和塔纳都不敢有什么动作。

  巫师之乡威名远播,人数虽少,却是一股极为强大的力量。巫师的能力广泛,能让敌人痛苦不已,无法捉摸,凡人的部队无法抵抗术法,坚硬的盔甲也挡不住烈焰的灼烧,更何况拥有隐藏于阴影中的能力,下毒暗杀防不胜防,高大的城墙也挡不住巫师的潜入,格兰特和塔纳军中也流传着一句话,‘每一个巫师都是一支部队’。

  卡南地区没有专门的统治者,只有巫师联盟和平民存在,而平民中又有很多人不断加入联盟成为光荣的巫师。

  这里学风浓厚,有很多的大师出自这里,因为巫师联盟的威慑,也没有势力去招惹卡南,生活安稳,本来高原地区的环境恶劣,狂风呼啸暴雪飞舞。但是经过卡南人的改造,巫师联盟施展术法,布置一个强大的法阵,阻绝了狂风的侵入,使得这里气候改观,变得适宜居住,鸟语花香,倒是成为一个养老度假的好地方。

  外界的人都知道卡南人的杰作,能改变自然,这得需要多么强大的能量。人们在羡慕着卡南时,同样敬畏着他们。

  罗尔刚刚成为一名巫师学徒,巫师博学多才,有人称巫师是行走的百科全书,他们不仅实力强大,而且头脑也极为聪明。

  罗尔被老师派往格兰特东部城市阿尔戈斯去送信,他的朋友受邀在格兰特王国学院讲学,家里发生了点事情,便让弟子罗尔动身前往,也算是对他的一种历练。

  没想到刚出卡南来到格兰特的边界,就被几只饥饿荒原狼给盯上了,外面不似卡南,罗尔除了卡南地界便裹上了厚厚的衣袍,来温暖自己的身体,狂风卷积着砂石,打在身上还是蛮痛的。

  跟随他一路,终于按耐不住行动,开始围攻罗尔。而约翰看到的他在棒打野狼,不是他不用巫术,而是对面不给机会,自己的半吊子成绩施展起来也悬。

  好在他注重身体锻炼,体型颇为壮硕,一点都看不出是名巫师,与寻常巫师瘦小身板、温文尔雅相比,他更像一名战士,卡南里少有的近战型巫师,身手敏捷不落下风,与荒原狼斗的有来有回,被他重击过的饿狼都有点怂,实在是大力有点疼。

  将野狼赶跑后,二人便一同前往狄休斯,约翰是在狄休斯小镇下的几个村庄里走访,帮助信徒们解决一些事情争端。

  罗尔在狄休斯修正了一番,准备上路时,年轻的约翰也被当地的主职牧师派往阿尔戈斯的教会寻求帮助,毕竟狄休斯只是一个小城镇,虽然面积有点广,但是王国在这边也没有什么力量可用,需要去最近的阿尔戈斯去。

  二人正好相伴,一路上风餐露宿,过着如同苦行僧般的日子,就此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且约翰在狄休斯呆了近3年的时间,距离卡南也不算太远,在罗尔的邀请下也多次去卡南做客。

  在完成自己的实习牧师助理工作后,约翰便告别罗尔就此离去,回到教廷后呆了几年,最后被派往约克郡,逐渐成为那里的主职牧师。

  约翰因为工作原因,不能轻易离开克姆立教堂,两人中间见过几次面,也还是约翰在教廷的时候,这一别又是快十年之久。

  约翰的家乡在哥布迪亚,所以那时候罗尔称呼他来自哥布迪亚的家伙。

  “罗尔吗?好久不见!”约翰看了片刻,认出了这位相识多年的老朋友。

  激动的上前拥抱着对方,也不顾旁人诧异的目光,在约克郡约翰的地位可不低,尤其实在信徒心中。

  上下打量着罗尔的变化,一如既往的强壮,眼神明亮有神,充满着智慧的光芒,浓密的胡须有些散乱,需要修整了,想必是路上没顾上修理。

  “你这家伙,这些年来保养的不错嘛!”罗尔打趣着约翰,不像自己四处游历,东奔西走,约翰这些年来养尊处优,最远的路也是去市区,往来有车接送,平日里阳光都晒不了多久,倒是和罗尔说的那样,一副富态老翁的形象,红光满面。

  罗尔的手掌粗糙,皮肤黝黑,一看就是一副流浪者的样子。

  约翰注意到周围的目光向这里汇聚,便拉着罗尔往教堂后院走去,约翰和霍格兹就住在后院的房间里,还有一些神职人员住在他们前面。

  “唉,一晃都快十年了吧。”约翰看着老友感叹道。

  “准确来说,是9年11个月零8天。”罗尔一本正经。

  两人对视一番,然后哈哈大笑。

  “你还是这么仔细认真,跟以前一点都没变。”约翰目光悠远,似乎想到当年的日子。

  “哈哈,你还不是一样,我们都没变,变得是时间!”罗尔看着周围的环境,不断点头,比自己过得舒服。

  两人很久没见面,自然有很多话要说,罗尔将这些年来的游历讲给约翰,见识不同的风土人情,品尝当地的美味佳肴,还有探险古代遗迹,那些神秘的雕像和神庙,危险自然也不会少。

  罗尔还给约翰看了自己的伤疤,像是在炫耀战利品一样,其中背部上有条狰狞如树根一样的伤疤,都快要触及到臀部,罗尔解释那是被一团处于黑雾包裹的生物利爪划破的,是探索一处遗迹,被里面栖居的生物袭击,当时差点把命留在那里。

  约翰本来还为他担心,却发现罗尔似乎很享受这样的生活,讲述时眼中亮光四射,罗尔还真闲不住的人,让他坐在卡南一心搞研究能把他憋死。

  “对了,你这次来约克郡可要多待些时日,作为地主我可要好好招待你。”约翰很高兴,能看到当年的朋友确实是件只得庆祝的事。

  “那当然了,你可要准备好,我胃口很大的。”罗尔拍了拍自己的肚皮。

  罗尔当然准备多待,他可记得前晚上那个精神力彭拜的人,他要好好拜访一下人家,正好约翰是约克郡的主职牧师,在格兰特王国,教会牧师可不是一般人,或许还要借助约翰的影响呢。

  不过现在不慌,那人不会跑了,先等上几日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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