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夫人爱吃瓜,夫君要护着

第11章 边疆之行

  “小姐,你去哪了?奴找了你一晚。”

  锦瑟看着一脸着急样的敏芝,心虚地撇开了头。

  “哥哥呢?”

  “侯爷在后院呢。”

  直到离府的那刻,锦瑟才知道婉娘到底送了多少好东西给自己。

  “果然是我的铁杆粉。”

  锦瑟说完,正要去牵自己的将军呢,结果,“哥,我将军呢?”

  “原来你还记得你有个将军啊?”

  锦瑟狠狠地拍了一下脑门,暗道:糟了,上次去边疆把它给忘那了。

  将军,西域良驹,真正的汗血宝马,纯黑色的,是早年去边疆时,锦瑟自己拿了一只金镯子换回来的幼马。

  刚换回来时,它还站不稳,而且好像快要死了,那时她哥永毅侯还骂她蠢。

  “那我骑什么?”

  永毅侯朝他这个傻妹妹摇了摇头,示意她看向后面。

  “小姐,你的小将军。”

  一头傻里傻气的驴,锦瑟顿住了,正当永毅侯以为她会嫌弃时,她说话了。

  “驴兄,好久不见。”

  “你认识它?”

  “那是,我与它可有三日之缘。”

  锦瑟下意识自己说漏了嘴,连忙捂住嘴巴,眉眼弯弯,偷偷地看向身后的永毅侯。

  “行了,这次先不追究,若还有下次,定数罪并罚。”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它去大戈壁,大戈壁,大戈壁,大戈壁的月儿弯又弯,好似儿郎的小弯刀。”

  “小姐唱的真好听。”

  “那是。大家唱起来,唱起来。”

  郡主有令,谁敢不从。哦!永毅侯敢不从。

  “大戈壁,大戈壁,那的月儿弯又弯,好似儿郎的小弯刀。小弯刀,小弯刀,小小的弯刀,护家园。”

  “西北的风,干又烈,真像那护家的小狼崽。小狼崽,长大了,守护着小家园。”

  “三月的风,二月的雪,那般的好闻,那般的美。”

  队伍自京城出发,一路沿官道向西北前行,插有永毅侯府的旗旌迎风飘扬,旗尾直至东南发向。

  一路上,锦瑟叼过草,摘过野果,吃过瓜,淌过河水,吃过干粮,跳过舞,大声喊过,撸过袖子,干过架。

  “这还是永毅郡主吗?”

  “你管那么多干什么?若记不住,到时候,你可别连累我。”

  “嘻嘻。”

  草原的尽头是荒漠,森林的尽头是草原。

  庄生知道,她走了,但他不知道,她不会回来了。

  这几天,庄生选择对南宫月闭门不见。他开始认真审视自己对她的感情,毫无疑问,她比南宫月更优秀,更美好。人都是追求美好的。至于回去?水到渠成吧!反正他也看淡了。

  “阿瑟姐姐。”

  “小狼崽。”

  锦瑟扯了扯怀中小男孩的发辫,笑了笑。

  这里的人不是当地的土著,都是陪燕王征战沙场将士的父母遗孀孤儿,而原本的梁家军,早就没了,他们的儿子,丈夫,父亲,早就没了,没了。

  凌云空不是大梁的明君,他是大梁的罪人,一个弑兄夺位,惘顾三十万将士性命的千古罪人。侥幸活着的人,永不会忘了,凌云空这个罪人,至死都不会忘记。

  “蒙勒,你去把这些东西给大家分一下。”

  蒙勒接过手中的大袋就朝人群走去。

  “是冰糖葫芦,还有梨子,糖。”

  “我也有,我也有。”

  一个约莫十岁大的男孩拿着一把小弯刀就朝锦瑟跑来,却在半米外,停下了脚步,“看,这是我的刀,锋利的很,一刀就能削断了这根木枝,郡主,等我长大后,我能迎娶你吗”?

  锦瑟不语,敏芝却打趣地说道:“你有钱吗?你要是没钱的话,可不能求娶郡主哦!”

  “为什么?”

  “因为,美人都是要富养的,像郡主这样的好看的女子,可不能让她受苦伤心。”

  小男孩犹豫了,不一会,便跑去跟伙伴们玩了。

  “敏芝,你怎么能吓唬人家呢?你这是误人家子弟。”

  “小姐,我这怎么能算是误人子弟呢?我说的可都是大实话。”

  “怎么就是大实话?我是那种物质女子吗?虽然婉娘说,钱很重要,但你看我,我爱财吗?”

  敏芝意味深长地说道:“那可说不准。”

  “侯爷,都已经按排好了。”

  “知道了,下去吧。”

  梁辉打算一步一步,一点一点地把这些人都送回关内,到时候,照顾起来也方便的多。

  “哥,你是打算来招偷梁换柱?”

  “不,是死遁。”

  “那我留下。”

  “好。”

  其实,说实话,锦瑟一直疑惑的很,不是说第一次那个的女子,都会很疼吗?怎么,她没有。

  她给自己想了很多条理由,例如,那一晚只是梦,或者,庄生他不行。但很显然都没有什么可信度。

  庄生在锦瑟不在的这段日子,都把之前的聘礼都换了一遍,之前的聘礼是他命人筹备的,现在的,是他亲自为她量身订作的。

  南宫月能清楚地感受到学长对她的疏离,她是不甘的,不甘就这么把他让给别人,她想要再试试,于是就发生了下面这一幕。

  “学长,我喜欢你。我爱你。”

  庄生看着向自己逼近的女人,莫名有种想踢人的冲动,但他忍住了。

  “我有爱的人了。”

  “我不相信,我们才是应该在一起的。”

  庄生不知她为什么这么说,之前自己任由她亲近,只是因为都是要回家的仔,不过现在不一样了。

  “随安,把南宫小姐,请出去。”

  请字,庄生下足了力气,显得格外特别。

  南宫月眼神通红地看向眼前这个男人,心想,【我堂堂醉春楼的东家,要什么的没有,他一定会后悔的。】

  永毅侯只在那里待了十天,就启程回京城了。对于这片养育他的土地,他是想念的。以后若有机会,他还会回来。

  庄生等回了永毅侯却没等回他的夫人,细问之下,才知道,她要留在边疆。

  他开始有些慌了,开始胡思乱想了。

  “她肯定想去父留子,她怎么能这样,她怎么能?她为什么不回来,为什么?”

  “主家,虽然郡主不回来,但我们可以去找她啊!”

  【对,她不回来,他就去讨个说法,睡完人,还想拍拍屁股走人?想都别想。】

  永毅侯刚走没几天,锦瑟就露出了本性,下水摸鱼,抓蛇,没一天衣服是干净的。

  这里的人民,大多热情好客,邻里之间,也是十分友好,锦瑟暂时没找到瓜吃。

  至于远在京城的庄生,她表示,自古哪个男子不是三妻四妾,反正她赚了,就不跟他玩了,到时候回去,直接找个长的俊俏的小生,入赘就行了。

  “小姐,这是西域盛产的葡萄酒,你试一下。”

  “葡萄酒?还是西域的?拿来。”

  锦瑟拿过敏芝手里的酒壶,扯掉盖子,就开始大口大口炫了起来。

  边塞的夜晚,总是繁星高挂的,小郡主总是喜欢看的。

  熊熊烈火炙烤着大地,依俙间,好像还有……地瓜的味道。

  说时迟,那时快,扒拉扒拉,扒出一个黑地瓜。

  “刚好,配上我的美酒。”

  “地瓜配酒,天下我有。”

  剥开皮,往躺椅上一躺,锦瑟就感觉有那味了。

  “女将军,镇守边疆,斩敌寇,杀反贼,坐拥万里金沙玉块。听羌笛,思故乡,抚万民,震四方,御外敌,承君恩,受万民敬仰。”

  说及此,锦瑟有些伤感,这原是她祖母的人生,却不是她的。

  喝着,喝着,她就睡着了,梦里她又亲薄了庄生。

  她把他咬的全是痕迹,还逼问他到底爱不爱她,他不说话,她就欺负地更厉害了,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小人咬着咬着,突然就不咬了,睡着了。

  庄生觉得是个好机会,他要把这些天受的苦,都吃回来,以后可就没有今日这般让他为所欲为的条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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