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笫十四章非主线因果,全因作者想不一样点。
我庄深锦,一位重生了三百零三遍的小炮灰。因自小长的好看,加之天赋异禀,被师尊立为门派第一大师姐。
妥妥的主角命,但该说不说,人还是不要太自以为是,三百零二遍的杀身剔骨剖丹,已经让我对未来感到很迷茫了。
我重生了三百零三遍,按我这剧情,妥妥的大女主剧情,结果,做了一百五十三世大女主,依旧逃不过命运的齿轮,做了五十世的小白花,最终还是无济于事,照样躺板板。剩下的九十九世,我于事无争,最终还是走了老剧情。
“师祖,我愿意追随你,以身祭阵,佑万民安。”
“菩提仙尊座下大弟子庄深锦,听令。”
“弟子在。”
“现即刻跟随本圣,前往归墟,斩杀妖孽,修补大阵。”
“是。”
这些年,我学了很多,现在修为已经超越菩提师尊,也就是男主了,姑且叫他男主吧。至于他长什么样,我已经忘了,因为恨,因为眷恋,因为不想记得,所以不记得。
原本阵势颇为强大的仙魔大阵,硬是被我们两人弄成了千古一战。
临死前,我一脚将他老人家踢出了归墟。
“师祖,你一定要管好师尊,别让他做错事,误了仙途。”
我是个记仇的,所以即使到了最后一刻,我也不会忘记报仇。
“天道在上,我庄深锦以六千零六十年道魂立下血咒。以我所有,借八洲仙海,五湖神水,万千灵物,画下破符,归墟境内所有邪魔生物,皆随我一起消于天地间。破!”
这下,我看还怎么虐我,拜拜,男女主。虽然我喜欢飒,但我觉得临死前,怎么着都得美些,所以我偷了男主准备送给女主的仙袍。
该说不说,还挺好看的,配上我这样的大美人,也不算折辱了它。
原本,主人若身死魂消,其法器也应回门派器塚,不过,阿猪是个例外。
一把中间流着粉色光流,剑身泛着寒光,剑柄是一小猪的傻剑,就这样围着不周山整整飞了三天。
你说傻不傻,傻不傻,主人都没了,还飞什么飞,转什么转。
“你倒是解脱了,可是苦了本君啊!竟还要千里迢迢来取回这柄蠢剑。”
只见一青衣道袍男子,用力扯住了阿猪,正要带走它。
阿猪却直接给他来了一剑,削断了那三尺白发。
“你竟敢,竟敢。”
只听见啪的一声,一声巨响传进了男子耳朵,回头一看,不周山对面的青城山护山大树竟拦腰断截。
男子颇有些赞赏地摸了摸那里已没有流光的剑身,说道:“傻是傻了点,但胜在通性,懂得为主人报仇。既如此,我便全了你心意,将你立于这不周之巅,为你主人诵经祈福,祈愿不再生于世间,不再受轮回之苦。”
自庄深锦去后,菩提仙尊患上了一种怪病,每日每夜,千年万年,不受控制流下泪水,直至双目失明。
庄深锦生前唯爱偷吃各种美食,她性本刚柔,不喜飒爽,却在一世一世重生后,变了。不过人之初性本善,锦之初性本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