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两银子多不多?
真不多,小爷在水观镇花天酒地的时候,
随便一甩手那都是上百两银子的。
但我任幸毕竟是混混出身,曾经过苦难。
不比那些韭菜麦苗都分不清的公子哥们,
我可是知道十两银子究竟能干多少事的。
然而,要去数千里外的昆仑,这点钱就远远不够了。
离开州苏县不过两百多里,手里就只剩了几钱碎银。
俗话说,有钱走遍天下,无钱寸步难行。
我堂堂蜀山掌门弟子总不能乞讨着去昆仑吧?
就算是我丢得起那脸,也不能丢了蜀山的脸!
再说骄奢淫逸久了,哪还吃得下残羹剩饭啊。
那十两银子……哎,还不如直接用来回蜀山呢。
但现在后悔也晚了,只能先想法搞点钱了。
要怎么搞钱?
偷蒙拐骗?
那都是当混混时不入流的办法了。
五鬼搬运大法?
那和偷根本就没区别嘛。
点铅为金?
这倒是不错,至少也是辛劳所得,可你见过十多岁的小孩会玩这套的?
左想右想,最后得出的唯一结论就是钱还真他娘难挣!
不过,修道之人,都还有个托底的生计:
斩妖除魔!
这也正是咱们剑仙的本职工作。
自古人间为红尘迷障所罩,凡人既无慧眼,又多欲望,容易被妖物所惑。
人类为万物之灵长,妖物得人精血,可以大大增加修为,甚至登临仙界!
所以妖物都喜入世害人,如蝇逐血、驱之不尽,我当然不怕找不到活接。
茶坊自然是打听这类消息的最好地方。
一碗茶、一下午,茶客消磨时光主要靠的就是扯淡,越怪异的事,就越爱传。
店里的茶博士,听得多了,基本上个个都是怪谈博士了。
不过,在茗香居里打听了半天,我的脸看上去却苦得跟条苦瓜似的。
娘的,小爷只想找为富不仁、心里闹鬼的活接,装模作样比划几下就可以收工那种。
结果呢,这茶博士张嘴闭嘴全是让人心惊肉跳的厉鬼老妖,当老子是吓大的么?
这种活可不能接,小爷又不是傻子,有去无回,赏金再高那也是画饼了。
正想着怎样提醒下滔滔不绝的茶博士,门外却进来了两个人。
是很常见的一男一女组合……但模样看起来就一点都不常见了:
两人穿着见所未见的奇装异服,手里拿着一些闻所未闻的怪异物品,怎么看,怎么怪。
在他们后面已经跟上来一大群看稀奇的人,把店外围了个严严实实,个个伸长了脖子从窗口往里看。
“奇行怪状,必为妖孽!”
看到他俩,小爷突然想起了师父常提点我的这句话。
娘的,刚想要接点除妖的活,妖怪都直接蹦到面前来了?
不过虽被惊得目瞪口呆,我却莫名地丝毫不慌,甚至还很快就开始仔细地打量起对方来。
这女的长得挺不错的啊,看起来年龄也不大,也就十六七岁的模样。
她穿得真是让人大开眼界——上边的衣服短得露着小小的肚脐,下边的裙子短得露出了大半截白晃晃的大腿……
这简直就是伤风败俗嘛!
不过小爷我喜欢。
围观群众显然也喜欢,一个个流着哈喇子,眼睛直直地往那些衣服没遮住的地方盯……
“真没出息,都是没见过女人么?”
我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女孩,一边在心里鄙视着这些好色之徒。
这时,却突然冲进来一群捕快,上去就把猝不及防的两人一下按倒在了地上。
“大胆妖人,竟敢白昼出来作怪!”
随着一声怒喝,从门外走进来一个大腹便便的官员。
“放开我,我们不是什么妖人,我们是穿越者!”
那男的极力挣扎着说道。
穿越者?这是什么东西?
我满腹疑惑地想着,周围的围观群众也在交头接耳地讨论起这个新名词来。
那官员却丝毫不为所动,大声下令道:
“朝廷有律,一应妖孽,即捕即杀。这男妖拖出去淋上狗血大粪,就地处决!这女妖绑了带回吾宅,本官要细细审问,以查余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