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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入社会1

  2003年的夏天,我算是结束了我的大学生活,开始步入社会,那时小Y回到了家,开始备战当年的司法考试,我进入了一家小律所开始了打杂的生涯。可能大家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没有通过考试还可以进入律师事务所?其实律师事务所也不一定都是律师,因为差不多点律师一般情况下都会找一些还没有通过考试的作为律师助理,做做打杂的工作。可能很多人或多或少都会看过一些美剧或者是TVB的精英律师的电视剧,看到电视剧里那些充满正义感的律师叱咤法庭的桥段,对律师们的生活充满向往。就和当年的我一样。

  之前说过了,因为我毕业证的问题,其实我是不能参加司法考试的,但是我又向往着那些每天西装笔挺的律师生活,怎么办呢?办法有两个第一个是没有考过或者是考过了在实习期的律师,可以以律师的名义去接一些事情,并且以那个律师的名义去工作。另外就是国内有一个叫做法律工作者的考试,高中学历就可以去参加考试,考试通过以后有一定的权限可以代理一些案件。

  事实证明,电视剧很多都是骗人的,我们看到的美剧或者是TVB电视剧里面叱咤风云的律师,在国内是不存在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的法律体系不同,在办案流程和律师的实际作用中有着非常大的区别。电视剧里面的情节在国内几乎是不会发生的。一直在说要加强律师在法律实物中的作用,但是个人感觉一直到目前为止成效不是很大。

  从几个方面说明吧,律师是一个阶层非常明显的职业,举个例子,某一家大型的律所,每年的收入上千万,其中90%的收入来自于不到10%的律师,其余10%的收入来自于90%的基层律师。原因很明确,一般情况下在国内只有出了问题才会去找律师,但是找律师的标准是什么?一般人都会看名气,首选北上广深的大型律师事务所,或者是本地大型律所的主任律师们,这是一个常人的正常心态。而这些律师的收费一般来说都会比普通的律师贵很多,而且实际情况是,具体去办案的律师还不一定是那个律师本人,一般来说都会是他的律师助理去处理具体的事物。这些年稍微的好一点,以前的时候律师助理很多人是没有工资的,给不给,给多少,完全看主任律师的心情。这时候就要看那个律师的人品了。

  再有就是现在这样的事情越来越常见,尤其是在目前一些以公司化运作的大型律师事务所里,分工越来越明确,甚至我所知道的在某些律师事务所内会设置专门的部门去做那样的事情,类似于公司的市场部、行政部之类的职能部门。某些岗位的设立其实就是为了去找案源,这样的岗位设置类似于电视剧里的事物律师。

  在律师事务所里大概活动了3个月,我大致上摸清楚了,律师事务所的运行套路,其实现在的律师事务所大部分也是类似的运营模式,所谓的团队合作几乎是没有的,大家更像是草台班子,遇到大事了,大家凑一下然后对外说我们是一个team,别闹了。所有的费用全部是自己承担,大家只是有一个分账比例,谈什么team work?但是那时候的我是不明白的,因为自己并没有办法去做一些事情,因此我的选择是和几个律师合作,我的主要工作就是去跑案源。去哪里跑?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各个职能部门,对于一个刚毕业的学生,这件事情谈何容易?我总不能去挨个部门的人去做陌拜吧?而且每一个律师都会那么想,之前看到过一个数据,国内律师,尤其是S市这样的城市,律师收入的九成以上来自于诉讼业务。什么是诉讼业务呢?也就是传闻中的打官司,那一类的案件,作为新手是不可能有机会触碰到的。没办法只能自己去想办法。

  现在回过头来看,在律所的那一年其实给了我很大的锻炼,之前说过其实我是一个很内向的人,不喜欢更不擅长和陌生人打交道,甚至在内心对与陌生人打交道有一种深深的恐惧感,其实一直到现在都是这样,只不过我掩饰的比较好罢了。为了锻炼与人打交道的能力,我想了一个办法,去做培训。是我给别人讲,锻炼我自己的胆量,于是我找到了我的初中老师,请她帮忙,让我在学校给孩子们讲课。正好当时学校也有需求,于是每周两次,我要到学校给当时初中所有班级的孩子讲课。第一次站上讲台,其实我的腿都在打哆嗦,但是也知道了为什么上课的时候学生们每一个小动作老师都会看的那么清楚,在那时候的我看来,学生们每一个小动作都像是慢放一样出现在我的眼前。

  写到这里其实我已经不太想多写更多在律师事务所时候的经历了,那一年的时间在工作上其实没有做什么事情,更多的是完成了我胆量的锻炼以及与人沟通的能力,在那一年考试以后小Y也来到了S市。那些明天再写吧。

  今天把在律所的一年做一个收尾,我至今记得刚到律所没几天,律所的主任找我谈话,谈话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他和我说“我们这个行业大部分的时候会接触到社会的阴暗面,你需要做的是保持好自己的心态,不要被阴暗面侵蚀了自己。”说实话,他当时说这个话我是不懂的。现在返回头来看,真的不失为一句名言。就像我认识的很多老的职能部门的人以及你们看TVB电视剧那些香港警察,我忘记是那个电影了,刘德华说,你看看这些人,烂赌鬼、离婚的都是些什么人?虽说电影中有些夸张。但是在现实中就是这样,你不可能让一个警察和一个穷凶极恶的犯罪份子和颜悦色的说“你好,你妈贵姓吧?”在那一年的时间里,我还充分的理解了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不是说这些人不好。因为律所是需要派人去信访那边轮流值班的,这样琐碎的工作自然是派给了我们这些人。几次下来,上访的人可怜么?其实很多都很可怜,我也想帮他们,但是后来接触多了见得多了,其实我也是有点麻木的。因为有些事情实在是太琐碎,比如说,我见过的一个,事情特别简单两家人,因为一家的房檐高出另外一家房檐几公分,下雨的时候水留到了另外一家,另外一家就能为这个事情上访三年,从村里,镇里,区里,市里一直到省里。别人怎么想我不理解,至少我是很难理解这样的事情的。

  还有一件事情,我记得特别清楚,有一天中午吃完饭,一个律师助理从某个法院门口捡回来了一群人,现在比较少见了,在那个时候还是偶尔会出现的,整天蹲在法院门口,一呆就是多少天。确实可怜,而那样的人每一个都觉得自己很可怜。我们也想帮他们,于是就挨个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得到的答案更多的是,我想那个事情是那样的,我认为那个事情是那样的,我觉得那个事情应该怎么去判决。按现在电视剧里说的“臣妾做不到啊”,大一法理课,最重要的一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大家做事情是要讲究证据的,而不是我想,我猜,我觉得。四年的学习,我觉得给我最大的收获就是,不要我想怎么样,而是证据永远是第一位的。这也成为了我以后做事情的标准,也为我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了很多很多的麻烦。

  为今天的文章做一个收尾,很多事情觉得我能写,但是想来,其实是不能写,很多的时候会涉及到一些行业的秘密。落笔确实很难,我只能说,尽量吧,在不侵犯任何人权益的情况下,尽可能多写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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