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被告上法庭了。
他因为在烧杂草的时候火焰蔓延,烧到了居民家,导致房子受损,好在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法官振振有词、唾沫横飞地大喊:“这是对他人生命的不尊重!这是对生命的玷污!这是丧失道德底线的人的表现!!!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在重重证据面前,他只得认罪。在法官的带领下,众人振振有词的批判着他的行为。
几天后,没想到,那间房子住的竟是一位计划在村庄内制造麻烦的人,检查人员在对烧损物件检查时发现了这本本子。
二审。
法官换了一副假惺惺的面孔,大声的赞扬李四的行为:“对自己的诚实!对他人的尊重!面对社会舆论时丝毫不惧!敢于承担责任的博大胸怀!!!”
第二天,李四被送与“人民英雄”的称号。法官宣称,李四将在此村永垂不朽,流芳百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