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今晚别走
皇者御刻人,是第五境的强者。听上去也只是比文晓高了四个境界而已。但,问题是这天底下只有第五境。
这片大陆目前为止,也只有五个人能够达到这个境界。剩下的人,连接近他们的机会都没有。
他们就像是太阳,照耀着这片大陆,光芒万丈不可直视。但往往又容易被人们忽略它的存在。因为太远了。
太阳之下,是辽阔无垠的太空。而后才是群山,而后才是生活下山下的人类。
人类会赞叹太阳的巨大吗?不会。人类只会感慨高山的雄伟。
第三境的强者,就是那座山。
修炼不易。能攀上那座山的又有多少人?
——多人都被卡在了入门和炼体两层。又有多少天才,一直想要进第二境而不能。
这片大陆有十亿人,青年人有一个亿。而青云榜上只有五十人。如此算下来,岂止是百中无一,文晓算得上是百万分之一的天才。
站在那座山上的人,也都是顶着这样的名头过来的。
更何况是相当于第三境的魔兽,恐怕更要凶恶一些。
……
……
亭中四人,听着荒原人要进山杀死如此品阶的魔兽,都有一些凝重。更可怕的是,那可能出现的四品流刻!
气氛从开始的无所不谈,然后变成了各怀心事。
红梨小心翼翼地问道:“师兄,你会去吧?”
“当然,不然我问这事干嘛。”
“望贤至尊,不会同意的吧。”
“不需要他同意。”文晓嗤之以鼻。
“咯咯,那就好。我也去,到时候一起呀。”红梨轻快地笑起来。今天,来这的目的算是达成了。
“说起来,不就是什么山吗?为什么非得让荒原人领路?”文晓微微不解,他听过很多次荒原人,但了解不多。
“因为,他们才是那片山的主人。”剑仙微微沉吟一下“不,更准确来说,他们简直就像是魔兽一个样。呵呵。”说起荒原人,苏先生明显话多了起来。应该是想起了什么美好的回忆。
“南罗山脉如巨龙,横亘盘卧。将大陆分成了两半,南边便是我们南国。
往北去,那片巨大的草原与沼泽地,就是荒原人的地盘。那些人啊。生性勇猛强悍,放旷自由。整日与魔兽为伴。
我们南国所有的行云驹,都是他们捉来的。能捉住驯化这么快的驹子,也只有他们做得到。”
“喔,这些家伙倒是有点能耐。”
“岂止是有点。”苏先生忍不住又赞叹起来“杀魔兽,夺兽刻。可没那么容易。南罗山脉茫茫无涯。迷路、坠崖、被群兽攻击,每年不知道有多少不知道轻重的人,死在那里。
不是对那片地方极度熟悉,谁敢进去?”
文晓发现自己有点插不上话了。苏先生话音刚落,这边灵秀就说上了:
“更重要的是他们对魔兽的熟悉。魔兽是这片天地的馈赠。
事实上,如果说天赋,他们恐怕比人类更强。而且,他们能活得更久。据传说,有的居然能活过五百年,甚至更久。”
灵秀啧啧称赞,而后又说:“更绝的是荒原人的那个伟大的创举!据说他们从几千年前,他们就有个习惯——给魔兽幼崽做标记。而后记载在文册之上。”
“哦?这是做什么?”文晓被调动起兴趣来。
“魔兽也有成熟期的。根据那个文册,他们便能知道哪只魔兽已经到了何种境界、身在何处,可以猎杀。哪些已经过于强大,不可招惹。”
灵秀越说越激动。“千年万年,代代流传。统御群山万兽。这是何等的气魄!”
“修炼之人,没有一个不需要流刻。而流刻十中有九都是来自兽刻。南罗山脉就是这片大陆最大的财富。荒原人就是这些财富的拥有者!”
灵秀说道这,竟唏嘘不已“从这点来看,我们公山家虽然是大陆上名义上的皇帝,统治五大国,也自比不如。”
文晓听完两人的讲述,也微微被震撼到了。这样的事,听起来恐怕也只有那些憨实、重义的人能做得到吧。
“现在知道,为什么需要荒原人了吧?”苏先生教导道“因为,他们是向导、猎手。也魔兽的伙伴和主人。更因为他们手里有那本文册。”
“明白了。那个文册叫什么?”文晓问道。
“《南罗山河》。”
“能买得到吗?贵吗?”文晓又问道。
苏先生和皇子,眉毛倒耸,像看怪物似的看文晓。荒原人的至宝,怎么可能买得到。再说,荒原人差钱么。整个南国甚至整个大陆都是他们的买家。
“嗐,开个玩笑。这么认真干什么。”文晓打趣道。“我又不傻。”
“哈哈。”苏先生到真被逗笑了。他和大师兄一样,很少笑。
只有红梨暗中觉得,文晓刚才那句话有一半是真那么想的。文晓师兄是不傻,但是他无耻呀。
而后,四个人又接着荒原人的话题,继续聊了一会。然后,老郝回来了。去玉水楼定的酒席已经到了。众人开始起身,吃晚饭。
老郝拽住文晓,把几张散银票塞给文晓。说,人家不收钱。
——文晓都把这件事快忘了,当时他交代唐威在玉水楼定了座位,每一个时辰换一桌菜。可这些天,他可是一次都没去。人家听说是文爷,当然也不再收钱。都是混江湖的,还是懂事。
文晓把银票又推回给老郝。——郝叔你辛苦了,拿着吧。
老郝作为一个勤勤恳恳的文家马夫,当然也是懂事的。二话不说就揣兜里了。
完事,还悄没声地说:“少爷,小白猫这几天很有活力。晚上我就给你牵过去。”听上去和在青什么楼的,说的暗语似的。
红梨看老郝那种暗搓搓的劲,忍不住问道:“怎么回事?”
文晓随便,摆摆手。说道“别走,晚上给你看个好东西。”
红梨听了心惊肉跳。
……
……
酒宴过后,皇子和苏先生再次识趣地离开了。
人都走了,下人也退下了,红梨还羞赧地坐在饭桌上。心中小鹿乱撞,已然乱了分寸。
文晓神神秘秘地拽着她的手,说:“来。”
“去哪?”
“我住的那。”
——夜幕已经降临,从文家的前院去偏院还有点距离。沿路点了纸灯。昏昏暗暗,迷迷离离。
——水流门的大师兄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孤男寡女,情形暧昧。很容易出事。
红梨的小心脏越跳越快。脸色通红。一双小手,不知道往哪放,一双杏眼不知道看,只好紧紧盯着地面。
虽然有点害怕,但依然没有停下跟随的脚步。
已经接近了池塘。有圆月映照,红梨只看到塘中水晃晃悠悠、飘飘摇摇,如自己此时的心情。
两人走上了木头小路。路曲折且幽静。
双足踩在上面,发出有节奏的“哒哒哒”声。犹如自己的心跳。用眼睛的余光已经能看见,那座亭子和亭后那几间房子模糊的影子。
红梨再也忍不住,低头轻声说道:“师兄,你……要干嘛?”
“你自己看。”
红梨抬头:一匹白马赫然就在眼前亭中。头生独角,长鬃飞扬!皎皎月光映照下,浑白一色,俊美无双!
红梨捂嘴小嘴,惊叹道:“这是……要干嘛?”
“骑马。骑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