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记录(一段口供)
王旭之的口供:
是我在汽修店工作的第三年,老板带了个说是老相识的主顾,这次来是上门修车。虽然是我修车,那个穿着光鲜的人似乎也是业内人,懂很多门道,老板是他的老朋友,我干活的时候两个人一直站在旁边叙旧,时不时看见我拆下一个零件,就指点几句。
他们的指点没作用,但我还是习惯性应了几句——这不是第一个老板带来的同行。问题只是小问题,找到原因以后,事情结束的很快。忙完当天最后一项工作,在我收拾东西回家前,老板叫住了我。他说今天来的人看中了我的能力,问我接不接“大活”。
我们通常没有“大活”这种概念,毕竟按单按件计费的收入一直以来都是老板的,我们那一批汽修工几年来拿的都是死工资,再往后几年才因为有人被挖走多加了提成。所以我相当惊讶,尤其是在老板提到那个数字以后——我的家境不算差,但那些天也确实比较纠结,哪怕只是预付工资,也起码可以给我爸妈请好三个月的护工不用心疼。
钱的影响总会让人念念不忘,后面又交流了两次,还吃了顿饭喝了点酒,听他们讲这个机会也算难得,说不定因为接下来我以后能让爸妈都吃春不愁,我就脑袋一热签下了合同。往后他们又让我参加了一个带考试的培训,过了往后就是办工作签证。
我也不算对实情一无所知,在过程中了解到之所以这么匆忙,需要来国内雇佣我,是因为他们原来的汽修工辞职不干,忽然把团队撂在了后头。赛车行业里多的是人来来往往,业内也不是没有能人,但他们本身是国内过去的团队,队内大家都是说的中文,找个外国佬也许技术过关,但临场交流都需要翻译的情况下,怎么也不方便使用。
爸妈年纪也大了,只是为几个钱,我不可能抛下他们长期待在国外,只是要帮团队撑过寻找替代者的这段时间。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一切都顺利成章的进行了下去,直到我完成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的工作,甚至学会了上学时候都一窍不通的外语。
也不知道算不算是我运气太好,我也没说什么话,又有另一个“大活”找上了我。但是警官同志,这事可能和你们现在想的不太一样,我没有从一开始就走上犯罪的路。
(警方人员乙:王先生你还是误会了,我们不清楚情况,也当然没在往那想。)
(警方人员甲:现在情况紧急,还得依靠这样尽力而为的坦诚,我们感谢还来不及呢!况且事情发生在国外,对我们来说确实没那么……咳咳,您继续,继续。)
(警方人员乙:……我还是再强调一下,确实不用太紧张。)
这次是另一个赛车团队的邀约。我虽然是学会了一些外语,但毕竟熟悉时间不长,只是弄明白了一些术语的英文还有沟通的常用词。所以,当原来那个团队找到交接的人选的时候,我已经开始准备行李回国,完全没有料到又有人说要雇我。签证时间还没到,他们带着翻译,给我开了一个很不错的价格。作为短期工作,我没有拒绝的理由。
但意外的是,我没有太多实际要做的工作,甚至比之前要清闲不少。
比起之前从国内带来的专业团队,这里更像是富家子弟用来玩票组件的班底,除了我以外的绝大部分人都是行业精英,也难怪工资不少。话虽如此,他们没有对成绩多大的期望,只负责把车按照要求组装维修到位,让体验氛围的老板安全离场。
我做到了我能做的所有事,也没有纰漏。那原本是一件很不错的工作,也没什么让人起疑的地方,但现在回想起来,那毫无疑问的同样是一场过分复杂谋杀的一环。
比赛过后无论成绩好坏,都会有一个派对。那些外国人总喜欢晚上混在一起,当时也喜欢喝一种不算辛辣但液体黏稠,混杂着皮革气息的酒。我虽然不喜欢这种奇怪的口感,但不会讲出来:毕竟他们都表现的很有兴致,我不热衷社交,但不是扫兴的人。
当时被邀请到现场又不在团队中的人总共有十八个人,我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
实际上从那时开始我就开始有所疑惑,因为过去从来没有这么多团队外的人参与进来,至多是几个车手的朋友,无论是不是行为夸张、外表奇特,起码不会像当时一样来自各行各业,彼此也互不相识,说是只为吃点零食,混几杯那种难喝的酒水也不为过。
之所以还记得清人数,是因为那些人几乎全都死了,具体人数被刊登到了报纸上。我当时只是觉得太过惊讶,而且人员清单里里面没有当时出现的唯一一个亚洲面孔。
(警方人员甲:你记得那个人的长相?)
我只知道那个人一直坐在人群的角落,但没有上去搭话。刚才我也说过,别人或许会想办法在这种场合套近乎,但我的确不是一个于热衷社交的人。如果让我描述这么多年以前一个人的外表……我确实没有太确切印象。
(警方人员乙:也可以理解。但是比起相貌这么详细的东西,您也可以尝试回想一些比较显而易见的东西。比如,这个人是男是女、和谁说过话、身高体型如何?)
有关这件事,可能听起来有点奇怪,但我确实没能分辨出那孩子的性别。
(警方人员甲:孩子?你记得那个人看上去像是未成年?)
因为当时我只是看见ta站在距离人群很远的位置,而且身高不高。外国人平均身高偏高,我在里面也不算突出,起初我还在想是不是因为对比造成了视觉差,但现在想来,也可能是因为ta从头到尾都没有喝酒,哪怕就在吧台附近。
当然,虽然有吧台和酒保,那个地方也不能算是酒吧,因为是我雇主的一座私人别墅,按理说不会禁止未成年入场。但无论怎样,我知道在那种场合,这样的人很罕见。不止我一个人对此起疑,通行的团队成员里就有人来问我,那个亚洲面孔的小孩是不是我的孩子——我刚才才想起这件事,也许就是因为这件事让我有了一开始的印象。
(警方人员乙:但是人种不同,他们通常也不容易精确判断亚洲人的年龄,而且往往会觉得我们外表上比实际年龄更年轻。)
没错。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因为难以避免的被牵扯在其中,我甚至有意回避过相关的新闻,因为担心自己最终还是会被牵扯进去。回国以后我还是能在死亡名单中排除这个人的存在,更多的是因为这些事全都给我留下了印象,让我好奇ta的下落。
(警方人员乙:在你交代了相关情报以后,我们也让人根据地点、时间和“山火”这一关键词在外网检索了那场所谓意外事故的资讯。但是有一些小问题,你说十八个不属于团队的人分散在现场,排除那个年轻的亚洲人,媒体报道也确实是十七个人丧生。但是那场山火发生的地点距离其他建筑物有二十公里的距离,他们为什么会在那里?)
(警方人员甲:所以,在那天晚上,你到底做了什么?)
我做的事除了保全那些人的声誉没有任何意义。
有人望见山火来到了附近,途中碾死了藏在车尾箱试图悄悄逃走的人——他应该意识到这群人中藏着杀人犯不敢求援,但因为伤势晕倒,最后没有逃离成功。事已至此,我没必要为自己开脱说是因为被人陷害、情势所迫才主导做了分尸藏尸的勾当。我知道已经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一点,我也已经真正成了一名杀人犯,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在这之前发生的事,才这是我接下来要讲的内容。你们虽然没有告诉我除了山火外到底有什么异常,但我能从之前发生的事判断出,这和当初埋下的陷阱几乎没有差别。
这场山火存在的目的,是把人驱赶到地狱的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