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旧案
这种情况自然不在梁安原本的预料之内。
但哪怕他再怎么苛刻、再怎么要求一切尽善尽美,这么点意外还不至于打乱节奏。
虽然黄嚣家里的座机看不见具体号码不知道对面是何许人也,但这年头的保险和楼盘推销无孔不入,完全有可能是某些个人资料泄露导致的麻烦,人不在家接不了电话也情有可原。
正因如此,梁安在孜孜不倦且不被理会的铃声伴奏下静静等一会儿,没再等到第二个电话,终于能够好好审视在黄嚣离去后,逃去异国他乡的人名下唯一的大额不动产。
黄嚣的家坐落在昱州市的旧城区,整个楼盘建在二十年前,时至现在当然不算新楼,但也距年久失修太远。
根据梁安看过的资料,他的父母都是农村出身年轻时到城里打工置业的普通市民。这座公寓是他们积攒了半辈子的工资换来的安居之所,虽然是十三年前买下的二手房,治安不好,位置也偏僻,但胜在有三室一厅,空间绝对算是宽敞。
作为一个单身独居男性,玄关处原本为一家三口准备的大型鞋柜显然派不上太多用场。除了最底层几双蒙尘的鞋,其他地方都堆叠着林林总总的杂物,包括几把破旧雨伞,有一把甚至已经浸透了锈迹。
房屋里的贵重物品大多已经被离开的黄嚣带走,他显然也没有回来的意思,以至于现在屋内就像是被态度散漫的盗贼洗劫过一遍,绝大部分电视柜和书柜的抽屉还或多或少的开着,佐证离开应当不是黄嚣长期规划的结果,在短暂的准备过程中他也没想好该带走什么。
梁安逐一打开卧室书房的门检查了一遍,没发现什么异常。唯一能够称得上信息的,应该是门口留言板前的两把没有钥匙圈的钥匙,以及留言板上贴着的一张便签纸,顿笔可见下笔时的由于,而上面用草草的笔画写了几个字:“帮我在六叔面前说句话。”
大概是黄嚣临走前某位朋友给他留下的便签,也不知道那位偷渡客究竟有没有为在他走前还留下了钥匙的好朋友帮忙。
全屋唯一残留着的关于黄嚣父母曾经居住过的痕迹大抵就是在厨房门口墙壁上挂着的遗像。
黄嚣无论从外表还是他人口中都不像是特别洁癖严谨的人,不会注重生活的细节。相应的,比起平时能碰到的家具,所有高处摆设中只有这里有新近移动、抹去灰尘的痕迹。
戴上手套检查到这里,果不其然看到其中相框内有个隐蔽夹层,里面只剩一张刮开的彩票——原本应当是黄嚣藏贵重物品的地方。彩票显然没中,因此被毫不爱惜地折了几道。
其实在刚听言致远说起黄嚣偷渡这件事的时候,除了条件反射般警惕这会不会导致江卓的怀疑,梁安也自然会想要知道黄嚣这么一个虽不富裕,但起码比城市里大多数要缴纳租金或者还房贷的人要轻松的家伙究竟为什么会偷渡离开。
但连言致远也没说出个所以然,而梁安现在紧张无比,只不过是需要借用黄嚣的身份,自然更没空特意深究。
反正,黄嚣的邻居们总不会知道的比他要多。
无论怎样乔装打扮梁安毕竟都不是真正的黄嚣本人,正因如此,除了偶尔与张银胜交流以及伺机返回现场重启调查,梁安给自己总结出的行为准则是尽量避免出门——但他也需要适时的用好这张脸,在无关紧要的人面前制造出黄嚣仍在附近正常活动的假象。
起码这段时间里,任何可能察觉不对的人都需要得到如此结果:一个无业游民接触了张银胜,去到了与宋荆案相关的地点,而刑警支队长梁安一直在昱州市局坐镇,总之与这件事毫无瓜葛。
下一个目的地没有指定的范围,不过梁安早就做好了攻略,黄嚣家楼下的无人超市有两个监控摄像头,是最合适的“刷脸”地点。
考虑到电梯容易与人和监控在封闭空间时一样,梁安走的路线仍和找过来时一样,用的平时没什么人会经过的楼梯。黄嚣家住五楼,这倒不是一段漫长的路程,只不过让经过的梁安目光在旁边一顿。
这是个老式的楼盘,许多用来防范万一的设备都陈旧无比。一圈又一圈的消防用水管透着一层玻璃被放在楼梯口处的巷子里,符合规格要求,看旁边的表格也经过了安全检查,但毕竟不是新式的产品。
很巧。桑景大厦也有这么一个装置,曾被警方视作迫不得已却不得不考虑的可能性之一。
宋荆的那起案子,最大的疑点在于嫌疑人似乎没有任何方式能够在宋荆的死亡时间范围内上到顶楼——不仅仅是饱受诟病的前局长吕闻康,任何人似乎都没有那个机会——顶楼照理说只有宋荆一个人。
众所周知,现代科技对破案影响最大的发明是几乎的万能监控录像体系。在这起仅仅是四年前发生的案件当中,这个因素自然会被纳入考虑,而且相当重要——桑景大厦以前出过盗窃案,因此在这方面做的分外完美,据说请了专业人士把控,监控覆盖范围确实照顾到了每一条必经之路。
而凡事总有例外。
再好的监控,众所周知也不会顾及高楼的外墙。因为实在没有任何可见的通道,警方的思路也不得不剑走偏锋。
相对极其完善的监控体系,桑景大厦的防火设备没那么高级,除了基础的灭火器就是陈旧的水管,和现在梁安看到的居民楼用品差不太多,也许材质上要更加坚韧一些——经过实验,确实能够让一个成年人顺着消防水管爬上爬下。
可比起这样匪夷所思、充满变数、往往只存在于极理想情况的作案路线最大的问题在于,吕闻康再怎么说也是个六十郎当岁的老人,哪能有这样的活力在二十几层往上的窗外绕过监控随意爬上爬下?
而如果不是他,嫌疑人的筛选可就更是大海捞针了。
起码昱州市警局绝大部分人都认为宋荆的死和他逃不了关系。但比起纯属兴趣的侦探,作为警察更加需要注重疑罪从无。
哪怕吕闻康被证实且间接导致他后来被拉下水的行为只有带走了宋荆身上的证物,宋荆身上除了致命伤没有挣扎痕迹也证明武力算得上强悍的她应当是被熟人所害,第一个出现在案发现场,行为鬼祟,符合一切条件的吕闻康终究没被判作蓄意谋杀。
因为,这根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