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一次遭遇
他又翻墙走进第二家,刚一进去就看见院子中间停放着一辆复古的哈雷摩托,黑色的烤漆面油箱,镀铬的银色排气筒,绝对是爷们的坐骑。
就算在不同的世界,猛男的审美也是相同的。
林晓很想骑上去,拧开油门在街上转一圈,不过一想到肯定会招来一通扫射,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只是把摩托车的头盔摘下来,扣在头上,勉强算是个一级头。
现在他有了头盔、棒球棍、食物和医疗箱,就差几把热武器了。他拧开门把手,悄无声息的走进客厅,拜纳姆只允许精灵公民拥有枪支,其他种族是不允许拥有武器的。
刚一走进门,林晓就有了惊喜的发现,客厅的茶几上正摆着一把左轮手枪,黄澄澄的子弹随意的散落在一边。
他正要进门,忽然听到身后传来轻微的“嗡嗡”声,那声音由远而近,好像在快速向他靠近。可一回头,空旷的院子里什么东西都没有。
似乎发现林晓在观察它,这嗡嗡声又陡然变小,离他而去,听起来像是个有意识的活物。
什么东西?这声音搞得林晓发毛,鬼知道精灵们能捣鼓出什么奇怪的玩意,他赶紧退回屋子,顺便把身后的门也带上了。
不行,要快点拿到手枪。
想到这,他转身走进客厅,刚走了几步,“吱呀”一声,对面洗手间的门也推开了,还伴随一阵抽水马桶放水的“哗啦哗啦”声。
卫生间里走出来位身穿蓝白色POLO衫,黑色西装裤的瘦削男人,正在低着头提自己的裤腰带。
场面一瞬间安静,瘦削男人正系着裤腰带呢,一抬头就看见看林晓,也吓了一跳,他没想到屋子里会突然进来人,先是一愣,马上飞身扑向茶几。
林晓也懵了,眼看对方要去抢枪。他也是瞬间冲了过去,先于对方几步跑到了桌子跟前,电光火石之间,他却没有抓桌子上的枪。
狭小的房间里,枪可不一定有他的棍子快。
他快速站定,握住棒球棍,摆了个击球的起手动作,拧腰发力,把对手的额头想象成飞来的棒球。
这种贴脸的情况下,就算抓到抢,也会因为两人缠斗在一起,没有机会开枪,反而是棒球棍更有效。
下一秒,一棍子结结实实捶在对手脸上,不过林晓收了劲,这一下最多脑震荡。
男人痛呼一声倒地哀嚎,林晓则快速捡起来对方掉落的手枪,手腕颤抖的把枪口指向躺在地上的男人。
“趴在地上,别动。”林晓恐吓道。
希望这家伙可千万不要反抗,不然我就得开枪了。
“别杀我,求求你了,我女儿才刚上小学,真的,求求你了。”眼看被枪口指着脑门,挨了一棍的男人吓得跪在地上求饶,额头上的鲜血淌下,撒了一地。
“别动,再动我就开枪了。”林晓再次强调道,可面前的男人的情绪很激动,完全不听林晓讲什么,反而慌慌张张的把手伸进兜里。
这个动作搞得林晓怪紧张的,对方摸后腰的动作就跟掏枪一样,吓得他差点开枪。
幸好对方只是掏出来一个钱包。
“你看,这是我女儿的照片,我女儿,我女儿还在等着我下班呢。”
男人打开钱包,钱包的内衬里夹着一张全家福,上面穿着熨帖寸衫的男人抱着个可爱的小女孩,旁边是一位短发、戴眼镜的年轻母亲。
一家三口看起来其乐融融。
“你是怎么被抓进来的?”林晓问道。
“下班的时候,下班的时候,几个精灵开车追尾了我的车,我下车处理,他们却把我绑了起来。”男人失落的说道。
“你别紧张,先生,我不会杀你的。”林晓出声安抚他,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他心里怪不是滋味的,对方不过是个下班途中被精灵抓来参加比赛的倒霉爸爸。
让他去淘汰一个小女孩的父亲,这种事,他干不出来。
他可以舍得一身剐,冲到皇帝的卫队中间给奥古斯丁四世一个大嘴巴子,但冲一个无辜的人开枪,他做不到。
“你不要乱动,我马上就走。”他一边说着,一边持枪瞄准,另一只手从医疗箱里扯出来绷带和止血粉,轻轻放在茶几上。
“谢谢你,谢谢你。”男人脸上泪水和鲜血混成一片,难以置信的望着林晓,不敢相信对方竟然放了自己。
做完这一切,林晓举着枪,一步步倒退出房门,确认周围安全之后,快跑几步,头也不回的消失在街道之间。
足足跑出一个街区之后,他才找了个隐蔽的小胡同停下,倚在墙边,呼哧呼哧的喘粗气。
低头开始检查这把左轮手枪,弹仓里压满了六发子弹,外加零散的一盒子弹。可惜自己不会开枪,也没有射击经验,毫不客气的说,他对枪械的启蒙教育全都来自于CF。
三亿鼠标的枪战梦想,现在梦想照进现实了,现实就是他随时都可能被人一枪黄金爆头。
冷静下来之后,林晓握着枪回到街道上。所谓枪壮怂人胆,有了枪,他的胆子也变肥了。在街上溜达了一会,又在路边找到一辆警车,从里面翻出来三件防弹衣还有一副手铐。
手铐不知道有啥用,先拿着再说吧。防弹衣是好东西,林晓一口气把三件防弹衣都穿在了身上。
有三件防弹衣加持,AK47也能挨上一枪,可就是这防弹衣又硬又闷,穿在身上非常不舒服。
最后一站是户外用品店,林晓推开玻璃门,走进店里,从货架上拿了望远镜、手电筒、蜡烛和防风打火机,还装了十几块压缩饼干,这些都是关键时候能救命的装备,最后还把卡通背包换成了迷彩登山包。
城镇的地图上还标注有超市、警察局和猎枪店。不过林晓也不敢去,直觉告诉他,这些地方大概率有人。
枪店绝对是最肥的地方,落在城里的人第一反应都会去抢夺这个物资点,这会说不定枪店门口都一堆尸体了。
在镇子里搜刮了半个小时之后,他才匆匆返回城镇外沿的玉米地,来到张曦图标显示的位置,小声呼唤张曦的名字。
“你怎么去了这么久,我都怕你被别人干掉。”张曦慌慌张张的从茂密的玉米秆中间钻出来。
“你不会看提示吗?被淘汰了会有提示的。”林晓没好气的说道。
“对哈,我怎么没想到。”张曦恍然大悟,随即看到林晓从自己身上脱下一件防弹衣,外加运动服一起递给她。
“换身衣服吧,你这身在野外行动不方便。”
“嗯嗯,有道理。”张曦赶紧点头,坐在地上,把腿上的字母丝袜褪下来,揉成一团,握在手里惋惜道:“扔了太可惜了,三百多买的呢。”
要不你给我,我挂咸鱼上卖掉?林晓默默的回过头,不去看正在换衣服的张曦。
“我一定要穿防弹衣吗?好难受啊。”张曦在背后说道,她先换上了运动服,然后在外面套上防弹衣,她胸口曲线圆润,防弹衣也被撑得满满的。
“不想死就乖乖穿上,关键时候能救命的。”林晓无语道。
“穿上这个就能挡子弹了?”张曦调整了一下防弹背心的位置,这玩意压的她胸闷。
林晓摇摇头,防弹背心挡子弹都是电影里胡编的:“防弹背心只能挡住手枪子弹和弹片,如果是步枪的话能轻松把你打个对穿。”
“对穿?那岂不是死定了?”张曦一听打的对穿这种话,立马就紧张起来,楚楚可怜的问道:“林晓,你还有没有防弹背心了,能不能再给我一件。”
“没了没了,下次找到了再给你一件吧。”林晓摇摇头,拜托,想骗我的防弹背心,光靠撒娇可不行啊。
在地球那会,他还是很受女生欢迎的,女生常用的套路他都见过,可不会因为漂亮小姐姐撒个娇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
“那再有防弹衣,一定要记得给我哦。”
“一定一定。”
张曦小心翼翼的把防弹衣穿在身上,扎起马尾,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用纸巾把嘴上的口红抹掉,立刻从职场OL风变成了运动少女风。
“别看了,素颜不好看的。”发觉林晓在看自己,她故意把脸扭过去,一副素颜羞于见人的模样。
林晓无语,拜托,哪里素颜了,你脸上还有很多粉底好不好,正常人的皮肤怎么会这么白呢。
“不会啊,你皮肤真好,素颜也这么白,就像精灵一样。”林晓含笑说道。
他觉的张曦的岁数应该比他大不少,但又不会超过三十岁,反正是有种很青春,但又成熟,很撩人的感觉。
就是那种很迷人的年龄段。
“真的?”张曦娇羞的捂住脸庞道:“没有啦,最近火锅吃多了,脸上都爆痘了。”
说完还扬起下巴给林晓看。
呵呵,总共就一颗痘痘,还说爆痘了。
张曦低垂着眼帘继续哀叹:“你说奥古斯丁是不是神经病,他为什么要抓我呢。”
“你没听说过给战神献祭的故事?新的精灵王上任,都要举行一场战争来取悦战神。”林晓挑着眉毛看她,趁着看痘痘的机会,正好仔细观察张曦的五官。
张曦颦着眉头吐槽道:“我听说过啊,可那不都是吓唬人的吗?”
林晓心里苦笑,是啊,这种故事不应该是吓唬人的吗?谁能想到精灵皇室真敢这么干。
“可他们为啥抓我来啊,我啥都不会,我在家连个鱼都没杀过,让我跑这杀人?”张曦托着脸腮,红色的指甲在耳边不停敲打。
张曦的疑问,也是林晓一直在思考的问题。被挑选出来,参加比赛的队员,是否有什么特别之处,你既然要举行战争,为啥不找群猛男过来厮杀,那样才有观赏性。
还是说故意安排了一定比例的弱者,让那些强者一边倒的屠杀,让比赛充满血腥和表演性。
不管挑选祭品的条件如何,林晓是想明白了一个道理:你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去考虑精灵的想法,这些精灵和他们几百年前的祖先一样,都不把人命放在眼里。
在他们眼里,其他种族还是当年的奴隶,还是可以随意生杀予夺的贱民。
只不过是进入现代社会、文明社会了,精灵皇室不敢把赤裸裸的暴政摆在台面上,才做出一副开明包容,尊重各个种族的姿态,说白了,就是做做样子,别让吃相太难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