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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架子鼓手

失落的银渐层 紫衣微蓝 2667 2024-11-12 23:05

  孟俊君没有给她钥匙。毕竟两个人才认识了两个多月。更何况家里还有个名叫韩雪的猫娘。

  那天晚上丁晓婉来家里做客的时候,看着韩雪卧在沙发上,眼睛咕噜噜转着一刻没停地盯着丁晓婉,那尾巴摇来晃去地扑打着沙发,这份洋乎。他就知道丁晓婉要过韩雪的关,估计还有点难。

  男人和女人思考问题的方式往往是不一样的。女人想做的事情恨不得马上就要办到。而男人常常会思前想后,尽量把事情想的周全。

  这马上就要过春节了。外公外婆要回家,邻里间也要和和气气。如果现在为那个空调外机搞得鸡飞狗跳似乎不太合适。

  见俊君对那个空调外机的事情并不是太过热心,丁晓婉只好作罢。不过她心里的那个结杠得自己很不舒服。总有一天她一定要帮孟俊君解决这个难题。

  餐馆的窗外传来了一阵阵的音乐声响。人民广场前的一大块绿地上,野玫瑰乐队的演出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热烈而富有节奏的音乐声吸引着众多的年轻人们加入到看热闹的行列中来。

  丁晓婉拉着孟俊君一路跑着,她对俊君说那个乐队里面有她最喜欢的纪宝宝。

  什么鸡宝宝,还鸭贝贝呢。对于音乐来说,俊君实在是个门外汉,他特别对像丁晓婉这样的发烧友们,为自己膜拜的明星们起的各种怪异的名字充满了不屑。

  等到他们赶到的时候,乐队已经被里三层外三层的人群挤满了。野玫瑰的乐手们正在上演着六人大合奏,演奏的曲目是小虎队的《爱》。

  欢快的音乐随着激烈的鼓声起伏,将现场的气氛推向着高潮。里里外外的人群热闹地正随着音乐在起舞雀跃。

  也许音乐会只有在现场才能享受到那种振奋人心的感受。音乐感染着每一个人。激荡着每一个角落。顺着丁晓婉手指的方向,孟俊君看到了她心中的偶像。

  在那个搭建的舞台正中最高处,一个烫着爆炸头,扎着红丝带的女乐手正随着音乐的节拍律动着,她浑身的毛孔放佛都在震颤,她的双臂洋洋洒洒地飞动,弹跳着舞动着手中的槌杆。镲片开合,发出清脆的鸣响,全舞台只有她手中的那两根鼓槌像荧光棒一样闪亮。

  那首欢快的乐曲结束后,音乐突然变得舒缓起来。一首名叫《YELLOW》的乐曲从舞台的边际悄然奏响。游离而旋转的舞台的灯光逐渐集中到了舞台的一侧的一个长发飘飘,眉眼生动,身穿黄色短衣短裙的女乐手身上。

  那个鲜黄的衣服在灯光下格外明亮。那张面孔好像那个电影明星的林青霞。那份悠然的气质让孟俊君感到这人像在哪里见过她一样。

  YELLOW结束后,紧接着是西游记主题的云宫迅音。

  随着那上天入地的那一线飘摇之声,那个长发女乐手随着音乐的响起,顿时兴奋起来。

  只见那一柄红色的长长的槌杆在她的指尖灵巧而飞速地转动起来,透着潇洒和风流。她的脸随着音乐的节奏飞扬起来,长发飘舞,笑颜如花。绽放着迷一样妩媚。

  她的浑身开始跳动,随着音乐的节律震动,所有的肢体都在节奏的变幻中跳跃着,充满了那种藐视千军万马的激情。她在音乐声中陶醉着,稳准狠地敲击着,满脸是沉浸其中的幸福。

  孟俊君痴痴地看呆了。他忽然反应过来,这个乐手不就是那个对门的柳警官么。那个看上去文雅婉约的女孩子怎么突然变成了一个架子鼓的鼓手,变得如此疯狂还充满了野性。

  其实柳送影硬是被纪珂拉来救场的。他们乐队的小秦从前一天晚上开始发起了高烧,一直到演出的当天下午都没有好。

  这演出少了个主要的角色,让纪珂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柳送影。她和张烨急急忙忙跑到送影的家里,就是请她帮忙出来救场。可是柳送影死活不干。

  这可是大型演出,又是纪珂的主场。她没参与过排练不说,架子鼓自从离开了BJ就没敲过了。如果说小时候她还和纪珂他们一起经常参加活动,也拿过奖项。但时过境迁,哪有那么方便说拾起来就拾起来呢。

  再说了,作为警察按照纪律,她是不能参与任何商业演出或者是表演的。说是救场,万一给发现了呢。不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么。

  可是纪珂可不依不饶,她说她可以给送影化浓妆,用她那高超的易容术让柳送影变身为她的门下。她把小秦的衣服套在了送影身上,打散了柳送影的发髻。这就是孟俊君为什么在下午的时候发现柳送影家走出了一个不认识的女孩的原因。

  孟俊君看得忘我,心里一种异样的感觉油然而起。这让身旁随着音乐起舞的丁晓婉感到了丝诧异。

  音乐会结束后,俊君有点魂不守舍地送着丁晓婉。丁晓婉在身边说着什么,他什么都都没有听进去。他的脑海里全是柳送影的样子。

  那张冷漠而严肃的脸,那个一脸失望而无助的样子,那个吃惊而出离愤怒的面孔,那个和他争辩而气得面红而赤的模样。那个冷冷的白眼,那个讥诮的眼神,现在又多了一个飒爽英姿的神仙影子。明天如果碰着她,又有讽刺挖苦她的脚本了。他不禁笑了起来。

  丁晓婉住的地方有点偏,她一直租不到好房子。因为她妈的缘故,她家被中介登上了租房的黑名单。

  丁晓婉的妈是个不折不扣的湖北人。湖北的女人是中华大地上最勤劳最有耐力的女性之一。

  丁晓婉的妈妈也是这样,她年轻的时候去广州打工,遇见了现在的丈夫丁万翔。夫妻两人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硬是白手起家置办起了一家远近闻名的电镀工厂。

  广州的企业每一行都是成片聚集地分布着,产业链配套完整。他们家的那条街几乎家家做电镀。但只有老丁家的产品做的最漂亮。因此生意兴隆。每天提货的车都排队好长。

  家里有个聚宝盆,外面有个抓钱手,丁晓婉的妈妈呢,既打理工厂,又打理家庭。对于丈夫更是服侍的妥妥贴贴,从每一个毛孔舒服到每一个关节。家和万事兴,老丁的工厂就更红火。

  然而自从老丁的妈妈来了后,老丁的家庭关系就突然开始变的紧张起来。

  因为老丁的妈是个农村上来的老婆婆。她一直鄙视丁晓婉的妈是个外来户,总感觉自己家的家业是老丁一个人创下的,她是来吃她家,穿她家,用她家的。因此各种看不起她。婆媳关系搞的很差。

  丁晓婉毕业后留在上海工作,不肯回家跟老爸搞电镀厂。做工厂多辛苦啊。况且那个化学和粉尘的伤害太大了。她妈心想,婆婆天天把自己呼来唤去的,整天为个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还不如跟着女儿去混呢。

  于是她给老丁安排了住家保姆,自己卷了铺盖来到了上海,和女儿两人在上海租了房子,陪着女儿在外面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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