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上午——
洪逸推着四辆手推车,吭哧吭哧地回到集装箱改造房。
手推车是工地运送水泥浆的二轮车,里面装满了大量白银巨软虫的尸体材料。
例如肉块、骨骼、血液、断筋、性腺、内脏,甚至还有一整颗狮子头大小的水虫脑袋。
“累死了,一夜没睡,真心一夜没睡啊……这该死的小白在水里游得那么快,害我追了十几二十公里,直到半夜才追得上它,追上了它还临死反扑,差点要了我小命,真特么带劲,我就喜欢这么狂野倔强的大虫子……”
洪逸精神上很亢奋,但他一脸倦容,毕竟顺着河岸来回奔走了三四十公里,他的身子都大感吃不消。
更别说他还要推着四辆载满战利品的手推车,别说是双腿了,就连四根触须都累得快要抽筋啊。
不过洪逸对这他的收获非常满意。
得到那么多小白的研究素材,最起码够他研究个三四天了!
“大叔,快给我死出来,别贪睡啦赶紧来帮我个忙,烤熟这些软糯的白色虫肉看能不能吃!”
洪逸将四辆手推车停在门口,然后吆喝着御用厨师胡庆梁赶紧出来干活。
但铁门久久都未打开,也没有传出胡庆梁的回话。
“嗯?我不在的这晚,难道是出事了?不应该啊……小河边环境这么好,水里的虫子上不来,陆地的虫子又很少往这边扎堆,他应该有自保之力才对,毕竟他要顾着林妹的嘛……”
洪逸心生疑惑,不由得推铁门。
入目所见,洪逸都被吓了一跳。
赫见胡庆梁口吐白沫,双眼痴呆地躺在地上,像是一条失去了梦想的咸鱼。
一般男人平躺的时候,是呈现一个“太”字。
可是如今的胡庆梁,却是呈现着“木”字平躺。
“哦豁,大叔被酒色掏空的身子居然好了?不吃印度神药,他居然能恢复一丢丢男人本色?又或者是,他真的拿下了林妹?不愧是纵横都市的秃头情圣,我辈佩服佩服。”
洪逸呢喃之际,又左右张望了一下。
林妹居然不见踪影。
怎么不好好地待在屋子里?
不会是跑出去作死了吧?
倒是长桌上的巨大花蕾,似乎在一夜之间又粗了一圈。
微弱的幽蓝色荧光也更加明显,即便是光线充足的白天,这丝丝诡异的蓝光也非常抢眼。
还散发出浓烈的香味。
不是令人神清气爽的那种清香,而是让人杂念丛生的妖香。
嗅得越久,心中的贪婪、冲动就越是强烈,恨不得挣脱道德的束缚,释放自己心中最丑陋的一面。
“忽然就好想出去找小红,砍它砍个爽耶……不过昨天实在太累了,就先不折腾,改天再找它们爽个够。”
幸亏洪逸心志坚定,基因又大异于常人,所以没太受花蕾香味的影响,该干啥他还是干啥。
“大叔快醒醒,林妹人呢?”
洪逸踹了一脚胡庆梁的“木”字,硬生生把他踹回“太”字,然后语气不善地询问道。
但胡庆梁似乎受了巨大的打击,哪怕豆芽被踹,他照样目光空洞,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
任凭洪逸试了不少方法,照样没能让胡庆梁恢复神智。
无奈之下,洪逸也只好任由他痴痴呆呆地口吐白沫,转而跑出去自己动手生火,试着用铁锅水煮小白的肉。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小白的肉又苦又臭,像是沾了油漆的蜜蜡一样难以下咽。
小白果然比小红差远了,就是个垃圾!
而接下来的三天里,洪逸依旧工作繁忙,起早摸黑地研究和培育虫子,研磨并析出各类虫液,然后抓来一只只下水道里的老鼠做实验。
至于林妹,他也尽力过,在河景房附近找了两大圈都不见踪影,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难道她不小心被河水冲走了?
好像也只有这个可能了,因为她手臂受伤,在陆地上绝对走不远的,走远了分分钟会被群虫咬得死状极惨。
也罢,这都是她自找的,就是可惜了她身上的一堆观测数据没拿到手……
“大叔,你好点了没?”
三天的时间,足以让胡庆梁的痴呆情况稍有好转,至少他没有再口吐白沫了,洪逸偶尔丢给他的一条蕉黑烤鱼他也懂得机械性地啃着吃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让我死了算了……我不想做人啦。”
每次洪逸问他是否有所好转,胡庆梁都仰起头,目光悲戚空洞得像枯死的老树,他一边哽咽一边以头抢地,一副痛不欲生的样子,洪逸根本没办法跟他交流。
很明显,胡庆梁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平缓心灵上的创伤。
噢,也许是林妹那天晚上拒绝了他?让他大受打击?
少了大叔那贱贱的声音,少了那出口成章的社会语录,又少了那不俗的厨艺,洪逸都觉得有些不习惯了……唔,希望他尽快好起来吧,可惜虫灾肆虐,带不了大叔去找心理医生,不然应该很容易就能把他治好吧。
三天的沉淀,洪逸也顺便提升了一下自己的战斗技巧。
方圆三百米内的虫子,几乎全被洪逸的斧头劈断脑袋,搜走了它们的脑核。
四根触须挥舞着四把钢斧,显得更有章法更有配合了,不管是发力技巧还是攻守分配都得到巨大的优化。
此外,洪逸的“步法”也更加厉害,他越来越熟练用触须来撑地弹跳,只需要随便一根触须蹬地,洪逸就能轻松朝任意方向蹦出两三米外,翻滚走位何其妙哉。
如果再对阵小白,洪逸有信心少花三分之一的时间就将它拿下。
再提起小白,洪逸就不由得精神一振。
因为他有了一项神奇的发现!
那就是小白脑袋里的晶核,是可以被人体吸收的!
只需要将鸡蛋大小的晶核握在手里,想象自己的意念流到手中,那晶核里的生命能量就会顺着掌心融入到人体循环血液里去。
洪逸无意间吸收了小白的晶核,他愕然发现自己的头发变长了!
现在他更像金毛狮王了。
不过更加值得讶异的是……
洪逸的四根触须也变长了两厘米!
这绝不是错觉。
是真真实实地变长了,洪逸靠触须混饭吃,这毫厘之差他自然能很敏锐地感觉出来的。
“虫子的生命能量,果然比我想象中的玄奥许多……居然还有这等神奇功效,那么理论上来说,我猎杀五十头小白的话,是否就能让我的触须变长到三米?哎哟,真要那样的话,攻击范围就变得更大,我也算越来越厉害了吧?”
“可惜,绿头蜈蚣、黑铁蚰蜒、啃水泥螺这些低级的虫子的脑核结晶体积太小了,似乎不能被人体吸收,唔,也可能是我的方法不对,目前只能用它们来当燃料……”
“就是不晓得……上次的两颗小红结晶丢哪去了,哎,想不起来……我猜测小红结晶应该会让我的触须、手臂都跟着拥有更大力气吧?嘶,好久没吃小红的肉了,这几天吃鱼吃吐了……不行,我说啥也得出去找小红一趟!”
洪逸按捺不住,自个儿就抄着四把斧头、背着一把虫甲大弓,单手举着一个大火把,单枪匹马地往市中心杀了过去。
算算时间,距离上次鏖战小红已经过去六天了!
放下对小姨的牵挂,也六天了。
六天前,洪逸的战斗技巧还很生涩,完全没法跟小红正面抗衡,只能依靠旁门左道来出奇制胜,但现在,再碰到小红的话,自己是否可以跟它打得有来有回?
洪逸微微兴奋,愈发跃跃欲试起来,恨不得立刻就找到一只小红试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