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早早地坐在了场边,仔细地系着球鞋的鞋带,这个小细节将发挥举足轻重地作用,甚至影响他的状态。
这已经是他第三遍系鞋带了,没有人会这样,照例来说也不应该这样。
也许是紧张,也许是兴奋,或是两者兼有,叶欢总觉得心跳得特别快。他没法控制住,尝试了很多深呼吸也没有用,还喝了不少的水,可那只是增加了他上厕所的次数。
太过激动的最大坏处就是四肢不太听大脑使唤,不光表现在用手绑鞋带时,也表现在来回走动试脚感的时候。
他已经沿着场边来回走了三趟了,不是觉得球鞋太紧,就是太松,一定是心理作用,这双鞋以前是非常合脚的。
郑大胜站在一旁,颇有兴致地看着叶欢来回折腾,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叶欢,你到底什么情况,再摆弄这球鞋,你就不用热身了,距离比赛开始还有十分钟。”
叶欢听到这里,像时间忽然定格一样,停下了所有动作,仰起头直愣愣地看着郑大胜。
“队长,你说还有多久来着?”
“还有十分钟开始比赛,你不打算热热身吗。”
这不是个疑问句,虽然话语里有个吗字。郑大胜当然不是在征询叶欢的看法,而是向他提出一个建议。
由于比赛的时间较短,相对于比起对体能耐力的需求,对街球运动员们的爆发力,尤其是在比赛时间段内保持身体处于高度亢奋和出色的运动表现有着极高的要求。
所以,大家通常都在比赛前十分钟开始热身,确保身体的肌肉处于激活状态,血液循环流畅,全身的关节都活动开了,就能完全地投入到比赛当中了。
“好的队长。我马上,很快就好了。”
一丝焦急涌上了叶欢的心头,他开始为自己刚才不断地折腾球鞋而懊恼。
这个念头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被放大,其实并没有过去多长时间,然而这一秒一秒的流失,却让他的烦躁情绪冲上脑壳,头皮一阵发麻。
“宿主,您太兴奋了。这样不好,已经超过了适合比赛的兴奋度,过度兴奋会让您在比赛中发挥失常。”
“该死的,我没法冷静,这该死的鞋带,我怎么就是绑不好!!!”
“宿主,请冷静下了。其实鞋带没有问题,宿主只要像往常一样绑上就好了。”
绑,绑好它,像以往一样绑好它。叶欢在心中默念着。
捏在手指间的鞋带像两条会动又不听使唤的蚯蚓,没有那么多时间可以浪费了。叶欢狠狠地一咬后槽牙,三下五除二地把鞋带绑上了。
管它是松是紧还是会掉出来,去它该死的鞋带。
叶欢站起身,左右扭动了一下身体,加入到了热身的队伍当中。
场地对面,禁区人队也在热身。
叶欢时不时往那边瞄上一眼,最初,他是好奇,热身的首发三人都是什么样的人。
他看到了两女一男,男队员又高又壮,整整比自己高大半个头,当然横向来看也要宽上一圈。
两个女队员,不光吸引了他的好奇心,更吸引了他的爱美之心,当然了,他心里清楚,肯定是多少包含着一些好色之心的。
其中一位女队员,身材看起来十分粗壮,之所以这样形容,是因为她要比叶欢壮,叶欢甚至感觉撞到她的话,自己会很吃亏,还留着一头像男性的短发,如果不是胸前的女性特征,自己肯定认错。
然而另一个女队员,就截然相反了。纤细苗条的身材,穿着一条不超过膝盖的短运动裤,白皙得像雪一样的双腿,和膝盖处的黑色护膝形成鲜明对比,虽然叶欢没有见过雪,但是在他的想象中,有些女生比雪还白。
她要是摔倒了,刮到腿了怎么办?这双大白腿刮出血痕可就糟糕了。
“宿主,认真热身,不要胡思乱想。”
“别胡说八道,我是在观察对手。再说了,看到她我都没那么紧张了。”
“宿主能够欺骗到任何人,但没法欺骗小球。宿主现在的心率已经来到191,接近心跳极限了,比刚才紧张时高多了,这样下去会不利于宿主的健康。”
叶欢没有理会,他只是略微调整了一下呼吸,感觉心跳缓和了下来,又朝对面看去。
嗯,她还留着一个很可爱的发型,两个长马尾辫在她脑后晃来晃去。她的马尾辫要是解开,一定是一头乌黑亮丽的及腰直发。
一男一女相互挽着手进入了紧邻禁区人队的座位席,刚才一直吸引着叶欢目光的女队员跟他们打了声招呼,那男子又朝这边张望,然后朝叶欢奋力挥手。
叶欢下意识地望了过去,好一会,他认出了朝他挥手的男子,还有旁边的女伴。
是吕俊涵和杨凌。
那天只是在城南公园见过一面,叶欢对他的长相没有太深刻的记忆,更别说几天没见,一下没认出来。
对方应该也不会一下子就认出他来,反倒是杨凌,三年的同班同学,再熟悉不过了。
叶欢朝他们挥了挥手,手放回来之后,他的目光却仍然保持看着那边。
不出意外地,他还是没能看见徐墨的身影。
以前徐墨跟他说过很多次,自己对体育没什么兴趣,不过很支持他参加体育运动,而且一有机会也会看他比赛,为他加油。
之前在学校,体育课、运动会还有班级赛上,徐墨就有好几次为叶欢加油。那感觉真的非常美妙,让叶欢十分享受,偶尔回想到这样的瞬间,还是会情绪高涨。
其实叶欢明白,她那样做,纯粹是因为自己。她没有说谎,她真的对体育没有一点兴趣,她的身材非常瘦,甚至让人怀疑是营养不良的病态瘦,但这并不妨碍她真心欣赏叶欢,即使她对比赛规则一窍不通,只要知道叶欢很厉害就足够了。
叶欢搞不懂,为什么杨凌一再出现,而又只有她出现,不见徐墨,却每次都勾起他对徐墨的回忆。
缘分这东西很奇怪,不是吗?想见的人,总是见不到;不想见的人,总是出现在眼前,还勾起你对想见之人的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