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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最佳员工

法师之光 比格困 2794 2024-07-09 15:12

  满天星斗,星辉如水银倾注整片森林。

  森林的每一片树叶上都宛如裹上了一层奇妙的微光,使人不禁目眩神迷。

  林易一行人行走在森林中,脚踩着落叶,发出咔擦响声。

  “发现这只boss的是三队的人......”火神边为林易带路,边转头向他阐述经过。

  “当时我们刚把‘蔚蓝之龙’的人杀回隔壁复活点,因为离泷拉比较远,在什么林间镇,我就派三队的几个兄弟过去侦查情况......”

  “结果万万没想到,居然收到了他们发现10级史莱姆boss的消息。”

  “老板你也知道,这《神裔》比以往那些虚拟现实游戏大了太多太多,而且新手村旁边很多怪等级都高的离谱!”

  “要不是靠老板你那位内测玩家朋友提供的攻略信息,靠我们自己可能光找个合适的练级点都困难重重......”

  话说到这,火神面上流露出一丝尴尬,又很快纠正道,“当然,不是说我们团能力不行哈,只是说前期开荒肯定要稍微多耗点时间,咳......总之到目前为止,还没听说有谁或者公会碰见过低级boss。”

  “此外,我找认识的大情报商打听到,隔壁夜之城已经有公会完成了boss首杀,并且第一时间就有区域公告展示!”

  “而我们未之城从开服到现在,一条区域公告都没出现过!”

  火神顿了顿,“也就是说,一旦咱们能拿下那只史莱姆boss,那就相当于拿下了未之城boss的首杀!”

  他的神色有些亢奋,这份情绪很快便渲染到后边每个成员身上。

  毕竟,追求像是boss首杀、关卡首通这类的特殊成就,是每个玩家无论经历过多少游戏都不会厌倦的事!

  林易同样不例外。

  只不过,在敏锐捕捉到火神透露的某个信息后,他忍不住发出疑问——

  “史莱姆boss?”

  等等,没这么巧吧?

  林易在地图对比了一下方位,确认了他们前往的方向为泷拉的正西方。

  朝这个方向直走,恰巧有个“史莱姆营地”。

  而史莱姆营地,正是白天林易与苦茶子一伙人见面的地点。

  该不会,这boss......

  “嗯,在大森林深处,有个史莱姆营地,boss就在史莱姆营地里边。”

  火神的话瞬间印证了林易的猜想。

  “据三队的兄弟说,他们发现那只史莱姆boss的时候地上全是史莱姆碎裂的尸体。”

  “boss一见到他们,就跟陷入狂暴了一样直愣愣就冲过来攻击,差点就被初见杀了!”

  火神摇了摇头,“也幸亏那几个兄弟够机灵,轮替着放风筝,这才牵制住它。我已经让一队的人提前去支援他们了,咱们现在赶过去正好......”

  林易无言。

  敢情他们前脚在史莱姆营地完成交易,后脚boss就刷新了啊。

  苦茶子他们要是得知自己错过了boss首杀的机会,不知道会不会郁闷到捶地?

  ......

  月华清冷,映衬得森林中愈发寂静。

  当话题结束后,整片森林仅剩行路时窸窸窣窣、衣服摩擦的声响。

  “说起来,你们一群红名里似乎只有琥珀色还是白名?”

  突然,林易仿佛想到什么般,转头看向默默跟在他后方的琥珀色。

  小牧师一愣,似乎是有些意外林易会提到自己。

  “咦?老板你不说我还没发现......”火神轻咦一声,面色古怪,“琥珀色我记得你之前不是敲死了一个刺客吗?怎么名字没红?”

  闻言。

  琥珀色摇摇脑袋,温声解释道:“那个人打我之前不小心把队友刺死了,变成了红名玩家。”

  在《神裔》中,白名玩家击杀红名玩家,是不会增加br /k值的。

  火神:“......”

  “咯咯~”一旁的玉米粒和另外几名女孩子偷笑不已,似乎是被琥珀色口中的笨蛋刺客逗乐了。

  “我主要负责给大家加血,所以站得比较靠后,一直没有机会参加到战斗中。”这次是向林易解释。

  琥珀色微微仰脸,目光与林易接触,清水般透彻的眸子仿佛一眼能望到底,“也可能是我太不起眼,敌人都没有注意到我。”

  她的声音有一种奇特的质感,如同布帛上零落的珍珠碰撞,平和又十分悦耳。

  “哪有,琥珀你明明那么可爱!”玉米粒抱住琥珀色的右臂,夸赞的同时不忘损火神一句,“你要是都不起眼那让团长怎么活?唉,你要是能学到团长自恋臭屁性子的百分之一就好了~”

  无辜躺枪的火神:“?”

  “喂喂喂,我说玉米棒......额玉米粒。”火神本不爽地想要反驳,却在玉米粒饱含杀气的视线中硬生生更改了称谓。

  气势也不自觉弱了几分。

  但很快又中气十足道,“什么叫自恋臭屁?我那是自信有底气好吧!你这家伙为什么就是不肯承认你团长身上的优点呢?”

  “还有,别背着我教坏新人啊!”

  “呵。”玉米粒不屑笑笑,懒得搭理。

  没有管火神那边的吵吵嚷嚷。

  林易朝琥珀色轻笑:“少打打杀杀是对的,不要学了火神他们的坏毛病,成天毛毛躁躁,你们只要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就够了。”

  他越看琥珀色越是满意。

  方才在路上火神已经将金币交予他了,足足有近四十金。

  据闻大多都是眼前这个安安静静的小牧师在两方交战时辛苦扒尸体扒来的。

  相较于一言不合就直接掀桌,狂砍对方四人肆意结仇的火神。

  在一众热血上头的愣头青中,能做到始终恪守本心,牢记自身职业使命,兢兢业业将金币作为第一目标的好员工。

  怎么能让林易不喜爱?

  “老板连你也......”火神不可置信,还想狡辩两句。

  却在林易幽幽目光的注视下,乖乖闭上了嘴,灰溜溜去前边带路了。

  “噗——”

  隐隐约约的忍笑声在后方跟随着的打金团成员间传开,玉米粒更是捂嘴双眼弯弯。

  另一边。

  琥珀色则点点脑袋,颇为认真回应:“嗯,我会努力的。”

  ......

  玩笑嬉闹间,一行人很快便来到了目的地——

  史莱姆营地。

  刚一靠近营地,就见两个年轻小伙上来迎接。

  “老大你们来了啊!”首先开口的是一个削瘦青年,观其皮甲样式显然是名驯兽师。

  他先是朝火神打了声招呼,接着看到火神身后的林易,脸上一愣。

  下一秒,竟结结巴巴道:“呃,老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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