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游戏竞技 艾尔登法环难道不是恋爱游戏吗

第七章 近林洞窟

  上回说到,深夜emo的冯寄给菈妮摆脸色,后来醒来在父母梦中温暖的抚摸下解开心结,准备好好开始接下来的冒险…

  “妈个鸡,饿的一笔叼燥诶。”

  强忍着饥饿,冯寄看着赐福处多出来的两个物品。一个铃铛和一盒不知道什么东西。

  不知道什么东西?

  冯寄当然知道!

  这是招魂铃和三狼骨灰!

  二老婆菈妮留下的定情信物。

  “话说昨天是不是误会了菈妮?”冯寄突然想起来,“好像菈妮表现挺自然来着,不像机器人…”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概念了,当机器人和人类的情感是一模一样的时候,它还算不算机器人?

  在冯寄看来,不算。

  特别是像菈妮这么漂亮的“机器人”,或者说是NPC之类的。

  “只要我喜欢不就行了,管她是什么生物?!纸片人我都能当老婆!”

  这样一想,冯寄觉得自己好像有点对不起菈妮了。

  菈妮为什么会和灵马有联系是很确切的信息,因为她的老师雪魔女蕾娜,托雷特都是她的。

  反而是梅琳娜更像是漏网之鱼,为什么梅琳娜会有灵马哨笛?

  这几个人到底什么关系?

  “咕~~~~”

  冯寄的小肚子又叫了。

  “妈个鸡,算了,管那么多干什么。吃饭去。”

  想来想去,只有靠近艾蕾教堂的那片森林比较安全,除了几个葛瑞克士兵,没什么其他家伙。

  昨天是有狼哥,今天没有保镖,要谨慎行事。

  毕竟还没搞明白这些家伙为什么跟发了疯一样狂攻击自己这个菜鸟褪色者呢。

  “真不行逃进近林洞窟,那里面还有赐福。”

  【近林洞窟】顾名思义,就是靠近森林的洞窟。

  根据记忆,里面好像是有一只狼人Boss,前期不算多强。

  小怪主要是由狼群构成,自己有招魂铃、三狼和猎犬长牙,应该可以横穿。

  冯寄这时候都想为自己鼓掌了,好一个计划通!

  GO!GO!GO!

  森林中,一只兔子正在低头小口咀嚼地上的野草。

  微风吹过。

  除了稀稀疏疏的树叶晃动,没什么别的动静…

  突然!灌木丛中窜出一把飞刀。

  飞刀正中那只可爱的小兔子。

  紧接着,一个满头大汗的褪色者走了出来。

  不是冯寄是谁?

  “呼~”长舒了一口气,冯寄抓住五六只小白兔的咽喉,连带着一些刚砍下的木头,走进【近林洞窟】。

  “反正也有赐福,在这里烧烤还更隐蔽一点。”

  坐在赐福旁,冯寄按照惯例,喊了一声:“小娜。”

  没想到,梅琳娜居然真的出现了!

  冯寄给吓了一跳:姐,我就随便喊喊,没想你真出来啊。

  当然,话不能这么说:“小娜,饿了一天了,不能叫我钻木取火吧?有没有什么道具能直接生火的?比如说,打火机?”

  不知道今天的梅琳娜脑子出了什么问题,脸颊微红,就是不说话。

  今天很热吗?冯寄疑惑。

  留下一个石头,梅琳娜消失了。

  “点火石?”

  这东西冯寄不陌生,在求学洞窟用过,只是之前的都是雷系法术,这次来了个亲民的。

  冯寄留下一根木头,然后对着剩下的木头喊一声:“点火!”

  果然,不大不小的火焰在木堆上燃起,根本不管是不是干柴,反正它直接给整成烈火了。

  “整挺好。”打火石荣获冯寄的赞赏,虽然并没有什么卵用。

  冯寄收起石头,开始拿着小刀削起木头。

  一刻钟过去,一臂粗的木头变成了二三十根木签。

  冯寄甚至削到了自己的手指,留下了七八个伤疤。

  不过事后喝了一瓶红圣杯瓶的灵药,很快就好了。

  血瓶这玩意效用说快也快,说慢也慢。

  快在恢复速度,慢在无法战时用,那种疼痛根本不是人类能忍耐的(这里指地球人——冯寄注)。

  话说回来,因为这次受伤喝血瓶,冯寄才发现自己早上忘了在赐福边收集露珠了,事后后悔不已,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巴掌,想了想又舍不得打,也就算了。

  竹签用来干什么?串!

  冯寄虽然没杀过兔子,但是在蓉城上大学的这几年,对兔子也算挺熟悉了,什么麻辣兔头,冒兔子,兔肉火锅,吃的那叫一个多。

  可以说自己孱弱的身体一半原因在于蓉城美食。

  想起来都流口水…啧啧。

  可惜现在条件简陋,只能吃串串,还是烧烤的,属实不得劲。

  不怎么熟练的解决了兔子,把它分成了几个部分,兔头一份,兔腿一份,兔肉又是一份。

  兔头想了想,还是丢掉了,连同丢掉的还有各种兔子的内脏。

  不是为了别的,只是觉得烧烤起来不好吃。

  兔肉切成肉丁,五六块串成一串,兔腿直接一串到底。

  看着十几只兔腿,只好叫梅琳娜一起分担。

  “小娜。”

  没有反应…

  “好吧,还以为这个家伙不当木头人了呢。”冯寄一想,“好像梅琳娜是灵体来着,来了也吃不了。”

  冯寄愁眉苦脸,心想着:

  一个老婆是木偶,一个老婆是灵体。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

  “额~额~额。”

  连吃了十几根串串,兔肉的兔腿的,真的是吃腻了。

  虽然外表上还算美观,焦黄色配上些许油脂,但是口味上简直就是排泄物。

  野兔皮糙肉厚,嚼不烂。

  没有调味料还有种异样的腥味,吃起来味同嚼蜡。

  冯寄为了身体营养,坚持了很久,终于是坚持不下了。

  看着还剩下的许多兔腿兔肉,他不禁想起了背下的许多诗句,讲的都是要节约粮食。

  从小到大,冯寄都以吃不完粮食为耻,这一次,他决定…

  拿出去喂狗。

  也是一种解决方式嘛!

  灵机一动,冯寄走进了洞窟内部。

  那里面的群狼正在酣眠,冯寄直接将所有的兔肉全都丢进去。

  “嗷呜~”

  “嗷呜~”

  惊起了一片狼嚎,群狼争先去抢兔肉。

  当然,也有不少狼盯上了冯寄,比起一点点的兔肉,冯寄这种大块头才是正菜。

  后来,冯寄用实力告诉他们,人心不足蛇吞象,那起码也得有吞象的能力。

  “点火!”

  “点火!”

  “点火!”

  几只奔来的野狼浑身着火,原地翻滚。

  不一会,就成了焦太狼。

  剩下的两三只安安稳稳吃兔子的,见了这个场面,退后了许多步,让出了足够的空间。

  狼王,出现!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