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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狮王之傲

  随着目的地越来越近,李牧发现关卡和卫兵也越来越多了。

  治安力量有显著提升。

  无视帕芘“闪金镇就在前面”的提醒,李牧在旅行面包商基拉·桑塞恩那里,买了玉米面包和两瓶三分之二品脱装的果汁。

  大方的不要找零,李牧拿了一份食物给喋喋不休“就这么一小块面包要十枚铜币,怎么不去抢?”的新晋女侍卫,堵住了她的嘴。

  面包和果汁的味道很一般,确实不太对得起它们的售价。

  不过,首先李牧是真的有些饿了,其次结合他拥有的财富和这个世界的物价水平,比前世可以用天地银行的货币1:1代替法定货币的购买力还要夸张。

  因为太长了,李牧甚至懒得去数自己包里的金币究竟有几位数。

  “不要怕花钱,你少爷我,穷得只有钱。”

  拉扯缰绳,李牧控制坐骑缓步慢行,把都还剩一半以上的食物扔进了路边草丛。

  有植被作为铺垫物的关系,玻璃瓶似乎没碎,发出闷闷的落地声。

  噗。

  他继续道。

  “你少爷我,交朋友从不管他有没有钱,反正都没我有钱。”

  帕芘非常努力,才控制住了去把那些食物捡回来的冲动。

  盯着前方不远少年的背影,她狠狠地咬了一口手中面包,也不知道究竟在气什么。

  含糊不清的嘟嘟囔囔。

  “有钱,有钱去支援重建西部荒野啊?那里的人几天都吃不上一顿像样的呢!显摆什么……”

  李牧没听清,回头疑惑的。

  “你说啥?”

  将面包全塞进嘴里,帕芘一口气抽干玻璃瓶,小小的脸鼓得像只仓鼠。

  竖起大拇指。

  “少爷真棒!”

  -·-·-·-·-·-·-·-·-·-·-·-

  作为距联盟主要构成力量之一、乌瑞恩王国首都最近的城镇,闪金镇一直以其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和宜家宜室的自然条件,深得暴风城贵族和富豪们的欢心,并以在此拥有度假庄园/别墅为荣。

  很长一段时间里,闪金镇背靠首都,经济飞速发展,整体氛围朝气蓬勃。

  直到石工兄弟会改换旗帜。

  盗贼的肆虐,让从暴风城来的游客数量锐减,更别提长居了。

  尤其是有钱有势的那一波。

  所以现阶段,虽闪金镇仗着以往积累下的丰厚底子,还不至于直接落魄,可暮气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悄然滋生。

  “喔噢。”

  等李牧和帕芘真正抵达闪金镇,天已经彻底黑了下来。

  换班的巡逻兵提着火把,要沿路点燃每一盏油灯。

  城镇西口,李牧出示介绍信,算是临时解决了身份问题,帕芘则就地将两匹劣马交还给了守卫,并在相应文件上签了字。

  不同于游戏内的一眼望到头,真正的闪金镇很大。

  建筑也多得多得多。

  表情悠然的行人、追逐嬉闹的孩童、有一搭无一搭叫卖的小贩,共同构成了一副烟火气十足的画卷。

  李牧一整个爱住了,像只眼冒星星的柯基般上蹿下跳,什么都要好奇的摸一摸。

  “喔噢!”

  反观帕芘就淡定多了,毕竟她是真正出生、成长、生活在这里几十年的人。

  恪守侍卫的本分,她紧跟主人,默默纵容他逛了许久。

  “少爷。”

  约一个多钟头后,在参观完城镇大厅的外围后,帕芘拽住了他。

  “快要九点了,我们是不是先找个地方落脚?”

  正苦于不知该怎么计时,闻言,李牧惊奇的。

  “你是怎么知道时间……”

  说话的功夫他无意往上一瞟,自己发现了答案--城镇大厅的主楼顶部,有一块目测应该是发条式的、巨大的钟表。

  李牧发出了然的一声长叹。

  “哦~”

  确实不早了,街上的行人都慢慢少了下来。

  李牧是纯粹的穿越者、帕芘也不像是有房的样子,那么他们的落脚点便只能是旅店。

  而在闪金镇说到旅店……

  “嗯咳,我在暴风城的时候,曾经听一个朋友提到过。”

  李牧为了避免露怯,斟酌用词的试探道。

  “城镇里,是不是有一家叫做‘狮王之傲’的旅店?貌似还挺有名的。”

  帕芘点头肯定。

  “是有,也确实有名,本地的吟游诗人都很爱拿它创作。不过太贵了,是不是真的那么好我不清楚哦?”

  和长相一点不符,帕芘是完全的居家型好姑娘。

  “少爷,我们随便找家平价旅店就好啦……”

  手一挥,李牧打断侍卫,做豪气干云状。

  “走,少爷带你见见世面!”

  拗不过他,帕芘只得带路,来到了位于城镇黄金地段的狮王之傲旅店。

  李牧发现,这里的狮王之傲在地面上有三层,比游戏里的多了一层。

  走进门楣上方由大理石雕刻的巨大狮子头,李牧的耳朵明明没有听到任何音乐声,脑海中却自动响起了BGM:

  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噔。

  大厅很宽阔,好像最近刚经历过修葺,各种装潢用料、包括摆放的桌椅都很高档。

  时值盛夏,北墙的壁炉仍在工作;火苗的燃烧程度,既可以充分让旅客产生“仪式感”,又不至于太热。

  的确有一手。

  “好贵的。”

  表现像极了前世无意闯进奢侈品专柜的普通人,帕芘整个人都束手束脚了起来。

  潜意识觉得所有打量的目光都是在嘲笑自己的自不量力,这让她很是心虚。

  扯了扯李牧的衣袖。

  “还是走吧?”

  来不及了,一名穿长裙的年轻女性走上前。

  她长得很漂亮,但不如帕芘漂亮。

  可却比帕芘自信的多。

  “两位晚上好。”

  落落大方的伸出手,年轻女性微笑,露出两个小小的酒窝。

  “欢迎光临狮王之傲,我是旅店助理米利卡·艾森斯泰德。”

  俗话说“钱是男人腰”--毫无疑问,现在的李牧腰很粗。

  粗到再长都缠不上。

  “我要你们这儿最好的房间。”

  年纪不大,但米利卡在狮王之傲工作已经有年头了。

  一步步从女招待做到旅店助理,她凭借的便是过人的眼光。

  “我们三楼有一间湖景房,落地窗正对水晶湖,景色美不胜收。”

  能有穿全套盔甲侍卫的人,来头都小不了。

  即便是简单的全甲。

  这种凯子,不是每天都能遇到的。

  看人下菜,米利卡直接略过了常规的高级客房。

  “虽然一晚要十枚银币,但我保证……”

  凑的更近了些,米利卡抚上李牧胳膊,不动声色的轻轻挠了挠。

  “绝对物超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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