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生日宴会
落叶镇林家的家产,一个是林书白不敢再去落叶镇了,二个是诸葛连云告诉他孙巧云喜欢赌博,已经把林家家产输的七七八八了,林家基本就是个空壳子。到现在为止,林书白都没有接触过钱。
范彦成和其他人给他汇报诸葛府财务,林书白就觉得诸葛府好穷,几十个金币的账目都要汇报,有时更夸张,竟然是以银币为单位的。虽然林书白不知道金币的购买力,但从数量来看林书白就觉得太寒酸。
珠宝店伙计不知道林书白是什么人,但范彦成真要下定决心还是有购买力的,便说道:“这款项链名字叫做绚蓝之恋,材质是来自伦湖的一块无名宝石,经过巴伦王国著名欧大师加工打磨,它的最低价格是二百金币。不能再低了。”伙计说完就眼巴巴的看着范彦成。其实绚烂之恋的确是非卖品,但他们店是一百金币收购过来的,二百金币卖了他相信老板不光不会批评他,反而还会表扬他,给他一笔提成。
林书白一想,才二百金币,不多啊。范彦成一听脸都黑了,对他的惩罚实在是太狠了。
秦璐站林书白旁边,拉了拉林书白的衣服,二百金币,秦璐想都不敢想,她也希望林书白别买这条项链了,送礼没有必要送这么贵的礼物。林书白现在满脑子的想法都是项链这么漂亮,他一定要拿到,最重要的还是刚进珠宝店时林书白看到秦璐眼睛里的喜欢。
范彦成有能力购买绚蓝之恋,可现在他没有带这么多钱,而且他家产总计也就一千金币左右,这二百金币简直是要他的老命。他黑着脸,思考着付出家产的五分之一,来讨好家主到底值不值得。他们最近几天都在商议废除家主的事情。
其中发起人就是郑天宇,一个人哪怕说的再天花乱坠,真正做的时候做不到也是白搭。继续照林书白的计划搞下去,诸葛府迟早要被林书白搞玩完。他们现在商议重要事情都是避开林书白这个家主的,今天晚上他们就打算借郑天宇女儿生日的机会,通知诸葛逍遥。
想到这些,范彦成对林书白恭敬的说道,当然现在的恭敬有七分是装出来的:“家主,二百金币太多,我也拿不出来啊,我还有急事,就先离开了。郑总理女儿过生日,由于诸葛连云和郑小雯刚出生时就定了娃娃亲,逍遥兄和连云也会参加宴会。我就不打扰家主的雅兴了。”范彦成说完还看了一眼林书白身边的秦璐。
范彦成离开后,林书白没兴趣继续挑选礼物了。珠宝店伙计更是鄙视性的收起绚蓝之恋。
林书白走在街上,一只手还牵着秦璐,秦璐也习惯被他牵着了,林书白现在内心非常复杂,自从林书白知道郑府宴会这件事,心里始终憋着一个疙瘩。他总感觉有事要发生。
秦璐也感觉林书白心情不好,她还以为是因为刚才珠宝店发生的事情。她看到一个路边摊也是卖首饰的,立即兴奋的拉着林书白走近路边首饰摊。
一眼就能看出来,摊子上的首饰都是廉价货,颜色俗气,样子简单,这是林书白看到的第一想法。
秦璐却没有嫌弃,反而很高兴的一件一件试了起来,秦璐手里拿起一把簪子:“书白,我喜欢这个,我就要这个。”
林书白看着秦璐期待的眼神,他知道秦璐是为了安慰他,可是很尴尬的是他身上一铜币都没有。准确的说是林书白穿越后都没有拥有过一铜币的钱。
秦璐也许是看出林书白的尴尬了,于是悄悄塞给林书白一银币:“书白,给我买,我还要你亲自给我戴上。”
林书白默然的点头道:“好,璐儿,我买。”
林书白把钱递给老板,就要拉着秦璐离开。
秦璐:“书白,还没找钱呢,簪子是二十铜币。”
林书白无奈,结果老板找的钱,拉着秦璐就离开。
他听到周围的人们议论他们两人。
“穿的挺有钱,没想到是吃软饭的。”
“可惜这么好看的姑娘了。”
“懒蛤蟆吃天鹅肉了。”
……
林书白被秦璐带着来到一处幽静的小院,小院简单,只有三件屋子,但环境非常好,虽然在西山城内,但给林书白的感觉就是世外桃源。林书白第一眼就爱上这个小院了。
秦璐陪在林书白旁边:“我父亲在战场上牺牲后,诸葛老将军就给我娘和我分了这间院子。我娘听到我父亲回不来了,就生病了。诸葛府补贴的钱都给娘看病了。再后来,娘的病越来越重,钱也花完了,娘还是走了。”
秦璐忧伤的说道:“还记得我娘病的路都走不了,还强拉着我求诸葛府收留的场景,那时我才六岁,但我一辈子都忘不了我娘绝望中带着坚强的眼神。后来,这儿就几乎没人来了。后来我懂事了,有时间就来这儿住几天。我喜欢这儿幽静的坏境。”
林书白把秦璐拥入怀中。静静的听秦璐继续说。
秦璐:“书白,我知道你最近几天压力很大,我也帮不了你,我希望今晚你能忘记烦恼,好好放松。”
林书白双眼深情的看着秦璐,轻轻的在秦璐头发上插上今天买的簪子,簪子很俗气,但现在戴在秦璐头上,却显得非常有魅力。
秦璐眼角还带着泪珠,微笑着看向林书白:“好看吗?”
林书白:“好看,璐儿是全天下最美的女人。”
秦璐撅起嘴:“我是说簪子。”
林书白痴痴的看着秦璐:“好看,我家璐儿戴什么都好看。”
林书白情不自禁的亲吻秦璐,秦璐没有抗拒,回应着林书白。
秦璐闷声道:“书白,我们去房间,这儿不行的。”
林书白什么都不顾,就抱起秦璐,回到房间,二人激烈的亲吻起来。
……
西山城,郑府。
宾客满座,显得非常热闹。其中诸葛府大多数高层都在,包括诸葛逍遥和诸葛连云。
郑天宇旁边坐着一个二十岁左右,和郑天宇有几分相似的女孩,正是郑小雯,今天的主角。
郑天宇站起来,手中举着酒杯:“郑某多谢各位朋友同僚赏脸,来参加小女的生日,我就先干为敬了。”
酒足饭饱之后,大多数人都离开了,郑天宇把他几个老同学聚起来,看起来是要商量事情了。奇怪的是他们把诸葛连云也叫来了。
范彦成最先开口:“逍遥兄,郑兄,我有句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郑天宇:“今天就是我们老同学之间聚一聚,有什么当讲不当讲的,范兄只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