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雨城,依旧繁华。
雨城,南北长约十里,又名十里雨城。
不要小瞧了这座小小的城池,它是陆路通商,连接南北的重要关卡,络绎不绝的商人从这里经过。有些人看重雨城的商机,留了下来,开起店面,做起了生意。
傍晚,四个满头大汗背着包裹的汉子跨进一家客栈。“客官,您几位是打尖,还是住店?”小二哈着腰,笑脸相迎。
“来两间上房!”其中一人把包袱扔到桌子上,转身拉住店小二,“小二,你可知混天阁离这里还有多久的路程?”
“混天阁?呦,客官,我也是从外地来到雨城的,从未听说过混天阁这个地方。”小二答道。
“大哥,这一路上咱们问了不少店家,怎么没有一户听说过混天阁?是不是走错地方了?”另一人疑惑的问道。
“不会,既然王家老四说要在雨城附近的混天阁等他,就不会错。”为首的壮汉目光扫过店里所有的客人,无意间斜了一眼角落,“走,去问问那个老爷子!”
角落里坐着一位花白胡子,容光焕发的老头,眼神慈爱看着身边的小孙女儿。小女孩穿着花色袄子,伸着小手够到了一块糖饼,把糖饼掰成一块儿一块儿的,一块儿放到自己嘴里,一块儿放进爷爷嘴里。
壮汉大步走到近前,拱手,轻声问道:“老爷子,问个路,混天阁您可认得?”
“认得。”老爷子的声音气若游丝。
“离这里还要多久的路程?”
老爷子上下打量着壮汉:“你们的脚程快,约莫日出向西行,日落便到了。”
壮汉听罢,道了谢,和几兄弟去了后院。
身边的小女孩儿又往嘴里塞了一大块糖饼,看着爷爷,含含混混的说:“爷爷,混...咳咳...混天阁是个什么地方?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呀?”
老爷子拍了拍小孙女儿的后背,柔声说道:“小雨,一口少吃点,噎到会难受的!混天阁是一个很可怕很可怕的地方哦,里面住的都是坏人,小朋友如果不乖,就会被他们抓走吃掉。”
不远处,坐着一位衣着朴素的年轻人,他的腰间别着一把紫竹箫,其上雕饰着几支精美的玉簪花,再往上瞧,瘦削的面庞棱角分明,一双丹凤眼柔情似水,眉宇间透着的英气,是正适年龄的风华正茂。年轻人走到老爷子对面,轻柔的摸了摸小女孩儿嫩嫩的小脸儿,轻声说:“喜欢么?”声落,指尖已多了一朵小花,递给小姑娘。小姑娘怯生生的躲在爷爷怀里,看看年轻人,伸出一只沾满糖的小手,接了过来,天真的笑眼,稚嫩的声音,道了句喜欢,小姑娘掰下一小块儿糖饼,伸着胳膊举到年轻人嘴边,说:“哥哥,给,糖饼~~”
老爷子看着小孙女和这个陌生的年轻人笑了笑,对着小孙女儿说:“小雨,去找你萧爷爷玩会儿。”小姑娘看看年轻人,又看看自己的爷爷,忙把糖饼塞到年轻人的手中,拿起小花跑去后院了。
年轻人起身,欠身拱手道:“齐老前辈,晚辈路过此地,也想去往混天阁,还望前辈能够指路。”
齐四面露微笑,说话仍是气若游丝:“江湖传闻云洛城中有一景,万花楼上玉屏箫。说的是一位身着绣花白衣的年轻人,腰间常见一把紫竹玉屏箫,箫声如人,温润如玉,虽是江湖中人,却不沾染江湖世故,无半分俗气。在他的万花丛中,独爱一支玉簪,又独爱一朵冰莲。金公子虽然身着粗衣,但风姿依旧啊!”
“齐老前辈谬赞。”
“金公子,混天阁是江湖恩怨是非之地,为何要去蹚水这趟浑水?”
“不瞒您说,我的一位朋友因我身受重伤,久治不愈,听闻混天阁的坤罗山上有几株天藏叶,对疗伤有奇效,所以想前往寻之。”
“天藏叶?”齐四惊呼道:“天藏叶乃混天阁圣物之一,藏于坤罗山主峰之顶天藏阁。天藏叶宝贵在于天藏叶一茎三叶,一年花开一朵,一年长一片叶,所以三年才成一株天藏叶,第四年花开三朵,叶败。天藏叶三年的叶片,可驱万毒,有起死回生之效;两年的叶片,配以不同的植物,可制成内服药物,也可制成致命毒药;一年的叶片,杀人之利器,叶片周围有细微的倒刺,若被倒刺碰破一点皮肤,就是瞬间溃烂,若无三年叶片祛毒,只能全身溃烂而亡。金公子为朋友挺身涉险,老朽佩服,但天藏叶实在取不得呀!”
年轻人眼神坚定,拱手说道:“前辈,现如今只有天藏叶或可保我朋友性命无忧,别无他法。我不想涉足江湖纷争,只欲往采药,或许千难万险,或许不得不叨扰混天阁人,哪怕不择手段,也要取回天藏叶。”
齐四听罢,摇了摇头,眼神中尽是不舍,叹道:“哎,年轻人啊年轻人,你哪里知混天阁的艰险?混天阁在魔教西去后,已不如十二年前一般强大,但仍有百余高手驻在其中。当今武林,更哪有人敢闯那天藏阁?”
年轻人不答,只拱手道:“望前辈指路。”
齐四笑了,他知道眼前的年轻人是劝不动的,年轻人的骨子里总有一股子冲劲,他们认定的事,总是要做的,他们认定的人,就会用一辈子来守护。齐四用颤巍巍的手指,沾了些水,在桌上勾画了几笔:“金公子,这是坤罗山的地图,沿着这条路走,或许还有些机会少惊动一些混天阁中人。”
年轻人拱手道谢。
齐四微微颔首:“望公子平安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