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当众人脑子里充斥着唯一的念想时,不知不觉忘记身边的琐事——在之前数小时的街头巷战中,有一部分同伴走散了。
那家饼店不是一个完整的建筑,而是搭建在古老路口处的棚子。从后门走出去便到了另一处巷子,蜿蜒的小路通往各个街区。初来乍到的人很容易迷路,根本说不清该往哪跑。安塞尔随便选了个方向,成功地找到通往山下的大路找希林报信。而罗尔推着轮椅上的凯斯不知道走哪去了。
随后众人被圣灵召唤时,所有的同行人都陷入了暂时的是意识模糊。无论他们正在哪里,都迷迷糊糊地循着圣天使的呼唤向山顶上走。当罗尔和凯斯回过神来以后,他们被困在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地方。
“老弟,这是怎么回事,咱俩咋进来的?”凯斯醒来之后抬头一看,只见四下漆黑。
“额……不记得了,好像走着走着就到这里了。”罗尔回头看看,黑黢黢一条道,也不知自己哪来的勇气走进来的。
“这里一定是圣山内部的某种结构,我能听到外面的修士吟唱的声音。”罗尔摸摸石壁,上面湿漉漉的。向下探头,能听到水声,这下面水气很重,一定有一口深井。
不仅如此,这地方密布着许多水管,有的还在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是有人在远处汲水!
“这一定是圣山上的公共水井!想不到,这么干旱的地方,居然藏了一口打井在山脉里面。”罗尔一阵感叹。
他们脚下有石板,整整齐齐排成道路;石壁上还有透光孔。这里被人精心修建,其施工质量绝不低于帝国。
“咱们随便找一条路出去吧。”
面前有几条不同的通路,应该都通往圣城的街道。罗尔提议尽快离开。
“别!咱们对这地方不熟,又不记得刚才怎么进来的了,万一那外面还有追兵可怎么办?”
“不至于吧……”
“咱俩都是腿脚不便的人,遇到敌人跑也跑不快,别给同伴添麻烦最好。”
“唉!也是……”罗尔失落地低头看自己的义肢。
不知怎么的,凯斯又恍惚了一阵。他问罗尔有没有听到高处有人在喊他的名字。
“没……但我总觉得那上面有人在唱歌,像是芙蕾莎的声音。天呐,我怎么会这么傻!她又不在这,她还在老家的修道院呢!”罗尔望着天顶自言自语。无数天窗透进来的微光,使得漆黑的深井看起来像星空。
“我们好多年没见面了,或许有二十年了!上次回修道院看她,她却无论如何也不肯见面,只能隔着小窗听她说几句话。她的声音还是那么甜美,就像这甘泉!”
二人沉默了一阵。
“莱默主教说过,圣城的内部有一口清泉,历史跟人类文明的历史一样长!我们现在就在泉水上方吧!”
断断续续地,仍然有那种陌生又熟悉的声音传下来。罗尔鼓足了干劲儿和凯斯说,“咱们上去看看吧!这顶上肯定通往什么重要的地方,到了讲理的地方就好办了。”
说着,他倒拖着凯斯的轮椅,二人一步一步沿着石板台阶走上去。
这一走,就不知道走了多久。台阶没完没了,走了一段还有一段。圣山非常神奇,无论山顶上的权贵,还是最底层的奴隶,都饮这同一口甘泉的水。甚至牲畜、庄稼都靠这些水滋养。有无数的管道从山上各处伸下来汲水,有铜的有铅的,还有石质的。
偶尔也有人提着水桶进来打水,可以说这水是他们的圣水了,所有人都小心翼翼地汲取,绝不会弄脏。
感觉已经走到很高的地方了,仍然还有通路。最顶上是个非常窄小的通道,仅容得下一个人钻进去。
“我说兄弟,咱们从这条大路出去吧!这里路宽,肯定通往大户人家。”凯斯说。
“可我还想上去瞧瞧。我总觉得能听到芙蕾莎的歌声。”
“开什么玩笑啊!那顶上没准是圣山统治者的浴室呢,你爬上去就跟他坦诚相见了。”
“不可能。不是说圣城的统治者早就死了么,是一具圣骸!遗骸又不需要洗漱。”
罗尔执意要爬上最顶端,凯斯闲着也是闲着,就跟在他身后一起爬上去了。他双腿残疾,但臂力一点儿也不差,这种狭小的空间反而能发挥长处。
越往上爬越窄。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推开最后的盖板以后,这二人来到一处空旷而神秘的地方,没错,就是圣殿!这里一个人也没有,只有缭绕的香火。他们爬上来的这个地方是圣水池,盛满仪式需要的清水。圣水与这山上一切饮水同源,来自山底的清泉,难怪可以一路走上来。
罗尔呆呆地观望一阵,哪有芙蕾莎的影子!
“我就说是幻觉!这顶上啥也没有!”
“嘘——”罗尔很紧张。
“小声一点!你没发现这个地方特别神圣吗?”
“嗯,像是祭坛,供奉神明的地方。”
“这里一个人都没有,肯定是禁区!要是被看守的人发现我们闯进来,麻烦就大了。”
“有道理!”
于是二人蹑手蹑脚地行动,一点声也不敢发出来。这圣殿里没有装饰物,墙壁就是原色的砖石,一点花纹都没画。脚下也是朴素的石板。唯一一处堆满熏香和烛火的处所是圣座。罗尔只扫了一眼,便不由得尖叫起来。
“骷髅——!”
“诶,别出声啊!叫外面的人听到就糟了!”
二人吓坏了,急忙钻回水池下的通道。又观望了一阵,他们发现这圣殿内外都空无一人,即便制造了很大的动静也没人进来查看。他们这才壮着胆子回去。
“你怕什么呀,这不就是他们口口声声说的‘圣骸’么。你瞧瞧,一具枯骨浑身铺满了宝石,还被这么多人供奉,肯定是圣山上最最神圣的东西了!”
“是啊……”
所谓“圣骸”看起来只是一具普普通通的人类遗骸,看外形是成年男子,论体格没有特别之处,身上也没多长什么零件。除左手少了两根手指之外,他的骨骼被完整地保存下来。皮肉风干后残留在骨骼上,经年累月地放置之后,变得像一层纸那么薄。虽说他姿态安详,看起来还是多少有点吓人。
“圣城上面的人真抽象啊……供奉着一具骸骨说是他们的统治者。”罗尔僵硬地笑了笑,牙齿止不住打颤。
“也不能说奇怪吧!我见过有人供奉亲人的遗骨。对他们来说,这是个圣人留下的念想呗。”
罗尔本着无论是什么神明,遇到了就拜一拜的原则,礼貌地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向圣骸祈祷一番。
“我就不明白,你这么虔诚是在祈祷什么呢?”
“我没有求什么,就是跟它打声招呼,问个好而已。神明的话,是可以听见的。”
“切!”
凯斯却有个不同的想法。
“诶,咱俩把这玩意偷走吧。”
“啊?!”罗尔瞪大了眼睛,凯斯一定是疯了。
“不用你动手,放在我的轮椅上,我抱着它。就拿它身上的毯子遮一遮,没人看得出这是啥玩意。”
“可是,你偷它做什么呢?”
“诶,你想清楚,这个玩意虽然没什么用,但它是个宝贝。反正圣髑金光骑士团的人拿它当作宝贝!只要咱们挟持了他们的宝贝,就可以拿捏他们啦!让他们服软他们就服软,哼哼,这叫‘不战而屈人之兵’。”
“不行不行!这事我一百个不同意!我是个骑士,只有战场上公平的胜利才是荣耀。偷鸡摸狗的事情做不得!”
“怎么就偷鸡摸狗了,你说这是鸡、是狗吗?拜托,这是无价珍宝啊!英雄盗宝那是侠义的行为。你能说盗取金羊毛的伊阿宋是偷鸡摸狗之辈吗?”
“额……这……”
“圣髑金光骑士团那么嚣张,想攻打帝国就攻打帝国,杀了我那么多兄弟。可他们的后门竟然这样敞开着,连个把门的都没有!这不是天赐良机么!我凯斯今天要是不给他们点颜色瞧瞧,我这辈子就白活了!”
罗尔犟不过凯斯,最后他同意继续帮凯斯推轮椅,是凯斯主张偷盗圣骸的,他顶多算个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