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一第二学期的时候,田旭认识了之前演讲比赛大放光彩的张同学——她叫张四月——她是四月出生的女孩子。
张四月和田旭有许多共同的爱好——在那个十三四岁的时候,她们都喜欢甜的发腻的爱情故事,喜欢宋词唐诗,喜欢费列罗巧克力,喜欢麦当劳的开心乐园餐。
所以,理所当然的,她们成了好朋友。
两个小姑娘都很少提及自己家里的事。田旭是实在不想提,张四月是从来不会提。好在田旭也没有这么浓重的好奇心,在初三毕业之前,张四月给田旭的印象一直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大家闺秀。
只是,她们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四月总是带着一只小小的诺基亚按键版、总是一起吃麻辣烫和米线、总是不会买外面店铺里十五块钱一杯的珍珠奶茶。
正好,田旭也不买。
初中三年期间,田玉林总是下午早早的堵在学校门口、蹲在大铁门旁边。嘴里痞痞地叼着一根烟,跛了的右腿斜斜地踏在地面上,整个身子的重量全依赖左腿支撑着。
四月和田旭回家的方向顺路,所以她们玩儿熟了之后,每天放学都一起回家。田旭是喜欢和四月一起回家的——四月可以和自己讨论小说里最新更新的情节、四月可以和自己一起凑钱买一份烤冷面,四月还可以和自己一路飙着没有一个字在调儿上的许嵩的歌。
但是最近田旭不太想和四月一起回家了——在田旭看来,自己的家庭是羞于启齿的。她并不觉得残疾的父亲、破落的家庭有什么不好意思见人的地方,只是不喜欢爸爸一身酒气、嘴里叼着烟、满嘴脏话的出现在同窗面前。
但是四月却很熟悉田玉林一样,她轻巧的走过去,道了一声“叔叔好”,对田玉林身上的烟酒气息就像是闻惯了一样的反应。田旭想,“这样可真的好。至少四月不会讨厌我爸爸,也不会讨厌我了。我们还可以做好朋友呢。”
后来,连田玉林也有些喜欢四月这个女孩子了。四月会说话、喜欢笑,脸上虽然有好多青春期爆的痘痘,但是一笑起来,颊边的小酒窝可爱极了。
初三的一个夏天,四月很正式地邀请田旭:“来我们家玩儿吧。”于是田旭连夜翻出来自己最喜欢的一条牛仔裤,又找了一件最漂亮的小衬衫,准备明天就穿着这身衣服去四月家里。
她们约在闹市见面,因为那里正好有去四月家里的公交车。四月和田旭坐上公交,四月却一反平时的常态,显得沉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