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两手都要抓
“回来了就赶紧吃饭,一晚上都没见人,真是的,也不知道给家里捎个信儿。”薛妈把围裙一解,头也不抬地指挥陈桐把汤锅端到桌子上。
“手套在右上橱柜的橱子里。”傅菁有点低落地提醒道。
陈桐把汤端过去,薛妈则把更重的饭煲抱过去。她是夜班,总会一次性做很多饭,让傅菁和她一起热着吃。
以往傅菁总会扒两口饭就跑,薛妈担心她会饿,总会再塞给她一点钱。于是傅菁便会拿着那些钱去买面包买零食,吃吃喝喝,填饱肚子。
以前不想吃,现在想吃却没机会了。
傅菁望着寡白的灯条,艳羡地望着陈桐坐在桌前,熟练地给薛妈盛汤。薛妈的脸上有种莫名的疲惫,大概夜班的人脸色总不会太好。
陈桐纳闷于这具身体的肌肉记忆,傅菁是左撇子,所以盛汤的动作帮她圆了很大一部分。也正因如此,她对傅菁的乖巧程度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但仅靠这个肯定是不够的,时间长了还是会出问题。陈桐翻找着傅菁的记忆,企图借此在其他类似说话艺术等没有肌肉记忆可以依靠的方面不露马脚。
一些零散细碎的东西也在这时映入眼帘。
由于不爱吃饭,薛妈也会变着花样做一些饭团之类的小吃。不仅让傅菁吃,也会让她带给小伙伴吃。但傅菁知道其他人的饭不比她家的差,所以她总会把饭送给郊区的一个婆婆。
婆婆八十高龄,整个人瘦瘦小小的一团,坐在那里就像木头雕刻出的根雕,没有棱角,尽是风化的痕迹。
傅菁有时候会帮她挑点水,有时候会帮她打点酱油,婆婆年纪很大,但是性格很好。她的腿不太方便,但就算柱着板凳也会去干农活,人老心不老,是个顶倔强的老婆子。
因为傅菁经常帮忙,婆婆也待她如自己的亲孙女。她会把自己种的甜瓜和院子里结的樱桃留很多给她。樱桃越来越多,树也越来越高,婆婆已经没有能力摘下来送给她,便总会在开春的时候走好远的路,提醒傅菁记得去摘。
傅菁从来不会扭捏。
她会灵活地踩着梯子把樱桃都够下来,抓两捧,一捧给薛妈,一捧分给朋友。剩下的兜在一起去集市上叫卖。
婆婆的樱桃甜的很,傅菁戴着帽子和口罩去市场,也不用担心会因为年纪轻而被忽悠。卖完了会在下次探望的时候,把钱压在酱油或者米面底下。
在傅菁从初中出名的时候,婆婆老样子站在街口,像往常一样朝她招手,将一把闻不出口味的瓜子递到她手里。
傅菁没吃,因为她忙着给小弟出头。兜里破了个洞,没来得及吃的瓜子就这样撒了一路。薛妈洗衣服的时候掏口袋,空荡的口袋只剩两三颗瓜子孤零零地留在缝隙里。
而薛妈顺手把它们扔到了窗台上。
一场秋雨过后,傅菁走过的路生了一溜的向日葵。但它们通通都生错了地点和时候,于是在那年霜降到来的时候,全部冻灭了。
婆婆是在傅菁初二那年离开的。
她的樱桃树是在第二年被夷平的。
傅菁有时候会坐在她的旧垣墙上发呆,看新生的麦苗随风起落,婆婆的坟包小小一个,就坐落在不远处的一棵松树下。
零星的两三个瓜子在第二年春天被风扫到了土缝里,彼时傅菁已经上了高中。她知道自己的身世,也出乎意料地将恨意转移。在君城一中惹的祸成为傅菁变化的开始。
君城十八中都是朋友,而中二时期的仗义向来是单纯的。傅菁踩着傅旭辰的路线精准狙击,行事上出了名的“疯子”。
三棵向日葵都茂盛地生长起来,只是一棵夭折、一棵缀化,还剩最后最小的一棵,被蚜虫啃咬得有点蔫吧。索性救的及时,后面两棵长势还算良好。
傅菁打人的事传到薛成英耳朵里,她本来带着果篮要去问候被欺负的孩子,却不想从水果店老板嘴里知道那孩子居然是傅旭辰。
也就在那时,她才知道傅菁被傅清明办理了转学手续。老一辈的恩怨在孩子这里无限放大,可薛成英总是只会教训傅菁。她的努力化作泡影,手上不由分说拿起了挂在高处的鸡毛掸子。
陈桐叹气。
每个人的行事都是有原由的。
傅菁也是。
要她说的话,一个时刻记得维护妈妈的人,一个总是仗义行事的人,总不见得是个坏人。诚然她的行事确实偏激,但这毕竟是历史问题。
在对待方初岁的问题上,傅菁确实做的不对;而对傅旭辰,你很难说服她放下。
很怪。
如果想说服傅菁,就要让傅清明付出代价;而作为抛妻弃子之人的孩子,作者忽略的这一部分也会为男主日后埋下钉子。
陈桐需要分清楚自己接下来的目的,究竟是为了男女主还是正常的逻辑。如果一味悖于傅菁,那对她而言,看着自己对恶人之子谄媚还不如魂飞魄散。
兔子急了还会咬人,不能赌她的脾气。
作者从来不会注意“反派”的思考,掐字断章、早早给傅菁定性才能推动剧情发展。哪怕她在别人的故事里只有寥寥数字,但这已经是读者所能认识到的全部。对比一部百万字的大部头,这实在荒谬。
如果不是来到此时,陈桐也不会知道。
有没有什么办法削弱上一辈的影响,让这一辈虽不至于握手言和,但起码目标一致……陈桐忽然想起来,这姑娘和方初岁半斤八两,就不能两手都抓吗?
傅菁除了四肢发达,在艺术上也很有天赋。虽然她的文化课成绩并不是很高,但如果能提一提,对傅菁而言或许是另一个转变的开始。
陈桐盘算着,既然傅菁所有的动机都是薛妈,那就拿捏了她的动机。起码要让她知道——如果想要给薛妈好的生活,仅靠语言是不够的,靠截胡傅旭辰也是不够的。
她必须要争口气。
某种程度上傅菁可比方初岁好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