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狼用浑浊的眼睛看向阿道夫,这是一头正值壮年的狼,通体乌紫色,额前有两缕灰白色毛发。
他的身体比阿道夫小些,准确地说,阿道夫的体格比这片林子所有的狼都要大些,毕竟他的身体里有着北美灰狼的血统。
尽管如此,他起身站在狼型岩上却威武雄壮,他比尼禄更要有领袖的气质,如果说尼禄的“王”只是一个首领的代词,那么此刻眼前大公狼的“王”就是真的有王霸之气。
在对视数秒后,狼王伏下身子打了个哈欠,似乎眼前的年轻公狼对他来说只是睡前饭后的小事。
阿道夫在狼王的身上看见了昔日尼禄的影子,他回头跑,向着峡谷的最外围————踩雪的草甸跑去。
直到阿道夫的身影彻底消失在狼王的视线里,狼王慵懒地拖出一坨肉,开始咀嚼。
沿岸吃了一只刚刚探头的兔子,阿道夫兴冲冲地跑回草甸,踩雪已经醒了,用舌头和爪子梳理自己的毛发。
狼吃饱后可以两三天不进食,这样踩雪才有时间做这些事情,吃饱喝足的踩雪脸上分明多了些雍容,小腹也被食物填的丰满。
阿道夫向踩雪讲述刚才的所见所闻,踩雪明显地吃惊道:“那是我们的王,我们都叫他紫云。”
阿道夫舔了舔嘴角的兔血,心中没有想什么所谓的狼王,只是忽然发现兔子也是个绝佳的美味。
春日漫长,寒暑易逝,风雪经年,狼来犬往。阿道夫终究融入了狼的社群,在这片山谷生老病死。
会不会有人记得曾经有一条母狼在夏日慌乱地进入养犬厂,又在一条英武的大公狗怀中死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