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没有人喜欢当蠢货。
楚牧其实不是轻易发脾气的人,但他对唐持这个老古董实在太气了。
当然,不可否认,在末日之前,他这样的人确实是一个国家的宝藏。
正是有了这些诗人一样为祖国悲歌的小人物,才有了他们不畏风雨的强大国家。
时刻保持清醒,不至于偏离航向。
但若是丧尸也能明白他们这番苦心该有多好?
可惜,对于没有任何人性的丧尸来说,除了爆头,没有别的任何办法解决。
楚牧觉得,他跟唐持不是一路人,所以本想将白梨交给他,自己也好功成身退。
但在唐持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说后,他还是决定,自己的女孩还是得自己保护。
楚牧相信,如果把白梨这个不会说话的小哑巴交到这个迂腐的老古董手里,估计只有等死的份。
这世界上的某些人,还没有老,确实就已经死了。
“阿梨,走了。”楚牧招了招手。
白梨回头看了一眼熟悉又陌生的老师跟同学,他们在一起朝夕相对三年,但白梨看着他们的脸,竟然还没有认识短短一个小时的楚牧更亲切。
因为本身是自闭症患者,加上智商超群,白梨跟同学的关系其实并不是很好。
整个诺兰高校一千多个人,只有一个安绵绵愿意跟她说话,跟她做朋友。
其他人看见她跟看见病毒一样,避之唯恐不及。
常言说,欲戴皇冠,必承其重。
可如果这个皇冠她根本就不想戴呢?
如果可以选择,白梨更愿意当一个普通的正常小孩,而不是聪明到没有人爱的天才。
没有人会喜欢聪明到与众不同的人。
因为这样只会显得大家都很蠢。
没有人喜欢当蠢货。
所以,学霸可以被追捧崇拜,天才就只能被孤立。
他们最好像神仙一样供起来,永远都不要跟人类接触。
人们相信,学霸的聪明是他们努力之后的结果,如果有一天我像他们一样努力,我也会跟他们一样优秀。
学霸跟学渣的关键只在于我想不想努力。
可是,天才不同。
天才的天赋几乎是与生俱来的。
是他们从娘胎里带出来的。
除非你可以把自己塞回你妈的肚子里再生一遍,否则你永远都无法超越他们。
甚至,因为他们太优秀了,优秀到完全不需要努力。
在天才面前,我们每个人连努力都不配。
因为就算我们努力了,我们这些平凡人也没办法与之并肩站立,甚至没办法赶上他们的万分之一。
很明显,幸运的基因并不是每个人都拥有。
所以,天才注定只是少数个别情况,而平庸的大多数才是我们生活的常态。
默默看着泾渭分明的两个阵营,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白梨背着书包走向楚牧。
“阿……白梨!”
一个一直没说话的少年突然拨开人群站了出来,在她身后喊了一声。
白梨认得这个声音。
学生会主席。
郁哲。
郁哲这个人为人永远举止得体,温柔和煦,如阳光般温暖。
他是学校所有人的偶像,从来不会做与自己的身份不相符的举动。
所以,此时突然叫住白梨的行为就显得有些怪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