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损人不利己
从成衣店出来,叶倾霜容色还是偏冷,却没有生气。
有进步,临渊在心里给自己鼓掌。
他现在都已经能分清她面无表情下的一些细微情绪了呢!
“阿霜,你为何不开心?”
“有吗?”
临渊无力的叹气:“我现在是你的大夫,你这样什么想法都不告诉我,我会伤心的。”
她垂眸默了默,知错能改的分享出感受:“老板娘说,我穿的是红色。”
临渊一下子听出了问题,什么叫老板娘说?
“你大概不知道,在我眼中,是没有颜色之分的。”
他此前确实不知。
“我只能看到黑白,其他颜色便如同深深浅浅的污渍一样,脏脏的。”
“穿什么不重要,但换起来很累,我不想一直换,一直在脸上涂涂抹抹。”
“懂了。”临渊点点头,向她保证:“我以后尽量不折腾你换衣服,但是,咱们尽量不穿白丧服,行吗?”
“行。”
“你看不见颜色这个事,是生前就有还是……?”临渊语气柔和的问她。
叶倾霜眉头微蹙,想了想,不确定的回答道:“好像是从母亲过世的时候开始的,一觉醒来,便如此了。”
临渊闻言眼神一凉,周身气质霎时凌厉逼人。
世上竟有这样的母亲?
五感生来就有,乃是天赐,可总有些人不知珍惜,肆意挥霍天赐之礼。当挥霍尽了,五感也就坏了,想要再拥有便只能夺取他人五感。
他曾见过一门邪术功法便是如此,讲的是一个老人日日无故辱骂他人,耗尽口德变成了哑巴。
后来老人死了,被鬼差告知没有口德,下辈子投胎也只能继续做哑巴,他偏激之下夺取了自己儿子的口德。
他儿子死后又夺了孙子的,如此,代代皆哑。
正常人若是活着的时候因病痛失去耳力眼力,那身死之后便可恢复,如阿霜这样生前失去,死后也没能恢复的,只有一个可能。
她的识色之力,被她母亲剥走了。
联系到叶白露的经历不难想象,当年她必定是有很长一段时间以泪洗面的,所以哭竭了眼识也很有可能。
叶白露约摸是死后发现她不止哭坏眼睛,连投胎都没法再正常,便夺了女儿的眼识。
自私自利!
他原以为叶倾霜的父亲坏透顶,母亲若是没有死的早,她应该还能过得好一点。
现在看来,她母亲也不是良善之辈。
两个这样的人凑一块还生什么孩子?生谁谁受罪!
“你……”叶倾霜眼看他徒然生气,颇有些诧异。
临渊调整呼吸,压下火气,尽量温柔的控制语气对她说:“没事,会好起来的,这个我能治。”
“嗯,谢谢。”叶倾霜丝毫没往心里去。
她早习惯了水墨世界,能不能看到颜色已经不再重要。今晚纯属不想再换来换去才跟他坦言,可他方才的反应……不对劲。
事关母亲吗?
她摸摸不再跳动的心口,那里空空荡荡,没有半点知觉。
伤害再多一分再少一分,有什么区别。
“忘掉过去往前看,以后你至少还有我和白泽。”
叶倾霜抬眸,忽然很轻的笑了下,如昙花一现,刹那消失:“有了你俩能干嘛?天天看斗兽解闷吗?”
临渊没想到她还能突然来个冷笑话,也扬起个笑容厚脸皮道:“可不是嘛,达官贵族看斗兽还得出钱,你随时随地就能看,赚翻了。”
她轻轻拂了拂衣袖,慢慢道:“那我真荣幸。不过临渊道长是不是该找客栈落脚了?再晚些,你们只怕要睡大街。”
“不会的。”临渊十分自信的挥手:“摘月阁位置贫道已经打听完了,只待过去便能入住。”
有没有可能客满呢?
话到嘴边,她觑了临渊一眼,终究没把冷水泼出去。
临渊带着她往安定长街走,路边摊贩远远瞧见白发红裙的叶倾霜走来居然也没多少惊异,反而觉得惹眼明艳。
一众摊贩万分热情的招呼他俩:“公子公子,小夫人那么好看,给她买盒胭脂吧。”
“小夫人瞧瞧我们家的珊瑚手钏呀,可好看了,正适合您这么俏丽的人戴。”
“公子,夏天这么热,给小夫人来碗冰茶去去暑气吧。”
小孩子也抱着半篮子五彩线来凑热闹:“哥哥,明天就是端阳节了,买根长命缕给夫人吧,端阳节戴了长命缕的人都会长命百岁呢!”
“多谢多谢,她不爱打扮。”“不用不用,她不喜欢。”“谢谢大婶,她不喝。”
到小孩时,他顿了顿,挑出两根五彩线付了钱。
身后摊贩齐齐吁气,看那衣着打扮以为是大客户,结果却是连碗茶都舍不得给喝的主儿,两根五彩线打发人,作孽哦。
可惜了天仙似的小夫人,年纪轻轻却瞎了眼,连盒胭脂都舍不得买的男人又怎么舍得对她好。
听着身后的议论纷纷临渊捂脸,哭笑不得:“人言可畏。”
“我可以帮你暂禁听觉。”她目不斜视的踱着步子。
“无量天尊,掩耳盗铃之事,非我辈风范。”临渊端出一副仙风道骨。
“那道长,你的风范可足够抵投宿银钱?”
“为何要抵?贫道不贫。”他纳闷道。
“因为我们要住久一些,盘缠许不够用。”叶倾霜抬了抬下巴,气质凛然。
他举目望去,前头有个十字交汇口,安定街上左数第三家牌匾上龙飞凤舞的提着四个大字:明月入怀。
而楼顶弯月在黑夜中荧荧发红光,像极了一镰血刃,即便在正气颇足的端阳前夕看来,也瘆人得厉害。
摘月阁大门极阔气,穿着华贵的客人进进出出,临渊却只看到每个人的脑门上都冒着红光,与弯月之光如出一辙。
“真是个好地方,确实该久住。”他蓦然邪气一笑,脸上神情晦暗不明。
叶倾霜看不到红光,但她作为鬼,对阴物敏锐得厉害。
一眼便看出弯月上涂满了人骨粉,用他人骨灰做夜光招牌吸客,荒谬而残忍。
于鬼来说魂飞魄散,于人来说久住损阴德,是以她很好奇,是什么样丧尽天良的商人非要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