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是担心两人面面相对时的尴尬,而是害怕只是自己一厢情愿,醉了的人,是周正辰,不是她,所以可以用醉酒做借口的人,是周正辰,也不是她。
只是终究天不如人愿。
叶清卿即使离去,也以为周正辰会记得昨日的人是谁,而傍晚却听到消息称周正辰收了一个丫鬟。
是他不知道昨日的人是谁,还是知道了而故意装傻?
但无论怎么样,叶清卿已经不再有什么心思了。她非是死缠烂打的人,无论自己有多么喜欢,也绝不会强人之难。
就算是周正辰根本不知道昨日的人是谁,她也不能跑到周正辰面前告诉他,那个人是我。
她不屑于这样做,也不会放低自己的姿态,唯有一身傲气,才是她叶清卿。
本以为此事就如此结束,但让叶清卿如何也想不到的是,她怀孕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在她的身体里成长着。
几乎没有片刻迟疑,叶清卿一瞬间就想好了所有退路,如果父母亲在不知道孩子父亲的情况下可以同意她留下这个孩子,那她愿意独自抚养这个孩子,教他习武识字,长大后带他去看边疆的大漠孤烟,长河落日。
若是父母亲不同意,她便独自离家,待孩子大了些再回来。此举不孝,但是父母亲这样疼爱她,也会很喜欢她的孩子的,到时木已成舟,此后余生便陪伴在父母身前,以尽孝义
本想等时日长久一些,再和盘托出,但许是之前受的伤还没有好的彻底,而这个孩子来的太突然,叶清卿觉得自己的身体顿时有些不堪负重,常常会感到力不从心。
但是只要有一丝希望,她便不想放弃这个孩子。
万仕年则是一个她完全没能想到的意外。
记忆中,万仕年总是安安静静地跟在她身后,不说话,不言语,她若是回头看,他便定住不动。
偶尔也会被他跟的心烦,会眯着眼瞪他,但他仍旧是指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或者和她距离远了些再跟上。
这样一跟,就是近十年,直到叶清卿跟随父亲确立北疆,一走就是五年。
十五岁那年,叶清卿回都城举行及笄礼。她少时的好友多都因为久不联系
而归于疏远,所以除了父亲的至交好友,出席的人真是少之又少。
但那时叶清卿对情爱一事懵懵懂懂,加之在北疆遇到的人都是在战场上厮杀的战士,受了影响,也不觉得及笄礼是多么重要的事。
所以当万仕年送给她簪子的时候,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后来方知,及笄礼上收了男子的送的发簪就是许了男子求爱的意思。
细细想来,这也不是叶清卿做得少有的后悔的事,后来将簪子送回去时的话才让叶清卿一直到现在依旧耿耿于怀,对万仕年怀有愧疚之心。
她将簪子原封不动地装在盒子里,捎带着一封信,让人送还了万仕年。信中直言,于她来说,万仕年只是年少好友,并无其他想法。当时并不知晓着簪子的含义,故而作为寻常礼物收下,如今既然已经知晓,便不好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