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露摇摇头,心道:“应该是我想多了,一切只是巧合吧。”
朝露接着说道:“至于那个盈玲,她应该是赵鑫洋的人,她为了仙露瓶一路跟随我们,最后用迷香迷晕了我们,夺走了宝瓶。”
景安沉默了许久,叹口气道:“这不是普通的势力能做到的。”
朝露点点头道:“能算计你这个暮云山嫡系弟子,只怕对方势力不比暮云山差。”
不比暮云山弱的势力整个大陆就那么几个,朝露也不必点破,景安自己心里想必有数。
景安道:“关系到了圣器,必须尽快回山上禀告师傅。”
朝露叹气道:“谈何容易,圣器的事情非同凡响,盈玲自然不会允许我们出去通风报信。她把陈家的人都炼成了凶尸,要把我们活活困死在里面,又或者让我们被外面的凶尸撕碎。”
“又或者,我们杀出去,一同回暮云山,将事情告诉师傅,让师傅定夺。”
朝露歪头看着景安,她突然发现她有点喜欢景安了,喜欢他的信心与狂妄。
“嗯……这也是个不错的主意。”朝露笑了笑,冲着九尾灵狐吹了个口哨,灵狐迅速窜到了朝露的肩膀上,打了个饱嗝,朝露道,“小家伙,吃饱了,该干活了。”
两人来到暗门前,外面几百凶尸阵阵咆哮。
景安将手放在开门的开关上,问道:“沐之,准备好了吗?”
朝露点点头。
景安按下了开关,暗门缓缓打开,外面的凶尸缓缓扭头,万华剑变得通,九尾灵狐摩擦着双腿。
大雪一直未停,纷纷扬扬如同满室的轻纱。
盈玲站在雪地上,隔着无尽的落雪,看着陈府的方向。
“盈玲姐姐。”
身后传来的清脆的声音,如同叮咚的泉水。
盈玲回头,看到了穿着浅绿色斗篷的少丽。
“少丽,首领呢?”
少丽摘下斗篷帽子,说道:“首领正在隔壁镇等你,他让我来问问你,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盈玲打开手中的盒子说道:“都办好了,这便是仙露瓶。”
少丽见到仙露瓶,松了口气道:“在这破地方待了两年,总算把事情办完了。”
盈玲轻声道:“你只待了两年,我可是待了十年。那时候我还只有九岁,跟着花留姐姐。花留姐姐死后我便代替了她,本来首领打算若我出了意外便由你来代替的。”
少丽笑嘻嘻地说道:“可是姐姐顺利完成了任务,我们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了。”
盈玲的眼神有些迷离,喃喃道:“是啊,可以离开了。”沉默了许久,她长叹了一口气,“走吧。”
刚走了两步,身后传来破空声,盈玲一愣,她甚至来不及躲闪,一支浅绿色的羽箭射穿了她的胸膛。
盈玲捂住伤口,跪倒在地面上,鲜血滴落在雪地上,如同绽放在忘川的彼岸花。
盈玲回过头,看着纷纷大雪中的少丽,她稚嫩的脸上挂着纯真的笑容,如同降落在尘世中的天使。可她手里的绿色长弓却像地狱的恶魔,在放肆地狂笑。
“少丽,你……为什么?”
少丽微笑着说道:“姐姐,你为什么不趁着那两个暮云山的弟子晕倒的时候杀了他们呢?”
盈玲觉得胸口一阵疼痛,但她仍然费力地说道:“现在有几百具凶尸围着他们,他们出不来了,会被困死在井底。”
少丽摇了摇头道:“姐姐,你跟了首领那么多年,难道还不清楚首领的办事风格吗?”
盈玲沉默不语。
少丽收起了长弓,走到盈玲身边,拿起了仙露瓶,轻声说道:“是动真情了吧?姐姐,从你动恻隐之心的那一刻起,你便没有活着的必要的。”
少丽的身影逐渐消失在了大雪中。
盈玲站起来,慢慢往陈府走去,走了几步,最终跌倒在了雪地里。
似乎又回到了五年前,也是这样的大雪。她推开了花留姐姐的房门,满室飞舞的红纱,像是染血的晚霞。
“花留姐姐,吴大夫在外面等你呢,姐姐你快些去吧。”
花留拿起了妆台上的玉梳,一下一下地梳着她如瀑布般的长发。
“盈玲,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第二天,花留姐姐死在了自己的房里,是自杀身亡。
她一直都不明白,花留姐姐的意思。直到那天晚上,她在假山后面,看到了那个在雪地里仰望天空的少年。
或许,这就是一见钟情吧。盈玲笑了笑,紧紧地握住了右手,手心里,是一个淡绿色的香囊。
大雪纷飞。
朝露望向陈府门口,皱起了眉头。
景安喘着气,问道:“沐之,怎么了?”
朝露摇摇头道:“没事,只是不知怎么了?心里有一点难过。”
两人浑身是伤,刚从井底厮杀回来,两人都已经力竭。躺在雪地上,看着漆黑的天空,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在海宁镇养了半个月,两人的伤才彻底痊愈了。
因为事关重大,景安将事情瞒了下来,只说陈家因为害怕所以举家去了外地。然后他用了几天时间将海宁镇的凶尸清理干净,安抚民众,然后以暮云山的名义选了一位新的镇长,不是世家子弟,只是一位勤勤恳恳的老实人。
等景安将海宁镇的事情处理完已经是三个月之后。
“沐之,和我一起回暮云山吧。”景安说道。
朝露一生放荡不羁惯了,一听暮云山,脑海里便浮现了几个胡须全白的古板老头子,手里拿着教鞭,唾沫横飞的模样。一想到这里,朝露便有点退缩。可转念一想,要是不跟他回暮云山,这几个月的努力不是白费了吗?长宁兄要是回了暮云山,以后几年都见不到一次,这眼前的压寨夫君岂不是要丢了?更何况,这一任的暮云山山主闻曦筠是一位大贤,他手下弟子无数,个个都是才华横溢,风流倜傥的世家子弟。常言道,近水楼台先得月,我要是拜在闻曦筠门下,那岂不是狼入羊群,天下郎君任我挑选。
想到这里,脑海里那个古板老头子的形象似乎也可爱了起来。
朝露答应了此事。
第二天,天还未亮,两人和一匹野马向暮云山出发了。
其实景安是想买两匹千里马的,可那天下午,两人一踏进驯马场,朝露一眼便看上了那匹在庭院里撒丫子乱跑的白马,驯马场主人说,那匹马是整个驯马场跑得最快的马,可惜性子太野,找了很多人都驯服不了,马主人又舍不得放,所以只能任由它在这里乱跑。
景安不想要这匹马,因为他没有驯马的兴趣。
但朝露被这匹马眼里的放荡不羁打动了,说什么也要买下这匹马。景安拗不过她,只好买了下来。
马主人巴不得把这烫手山芋卖出去,景安只用了一个很普通的价格就买了下来。
可是这匹马倔的很,不仅很难驯服,而且眼里容不下别的马。景安挑了三匹马,可每次都是一牵出来就被它一蹄子踹飞了,为此景安又赔了一大笔费用。
最后景安忍无可忍,一口气往它身上贴了四五张剑符,疼地它嗷嗷直叫,这才消停了会儿。
但景安没有再挑别的马,因为他不想半路牵一匹受伤或者死马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