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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二八章 日记

莫名其妙去修仙 淸荷. 3013 2024-07-10 13:53

  果然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樊晓晓心头一喜,连忙双手齐用,终于将藏在石头缝里的东西抠了出来。

  “吧嗒”一声,一个已经看不出颜色与形状的东西掉落在地。

  这是一卷兽皮,因为年月太久,兽皮已经老化,没有一丝柔软,很多地方粘连在一起,根本撕不开。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兽皮剥开,露出了里面一个笔记本。

  樊晓晓差点心脏骤停,只看了一眼,她就看出来了,这是一个地球上普通学生常用的笔记本。

  而且是国人的版本,不用打开,都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她的手有些颤抖,差点拿不稳这个几乎没什么重量的笔记本。

  平复了一下心情,她才轻轻翻开扉页。

  “祝小叔叔早日恢复健康!

  侄儿:小夏

   2018年10月20日”

  果然是全国通用的简体字,而且字迹工整,一看就是一个中学生的手笔,这让她的双手抖动得更厉害了。

  2018年?

  樊晓晓有些狐疑,自己是2020年过来的,原以为包装的兽皮都已经老化,这个笔记本最少也在这里待了几十年,只是因为积雪冰封,才无法判断具体年份。

  如果不是积雪冰封,兽皮怕是早就腐烂变质,这个笔记本恐怕也彻底报废了。

  看兽皮的老化程度,几十年是少的,说不定被冰封了上百年也说不准。

  可这个笔记本到主人手里是2018年,说明这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不会早于2018年,并不是一个比自己大多少的老前辈。

  带着狐疑,她继续翻阅。

  “我来过!”

  第二页,被三个大字占满。

  字迹潦草,有几个地方纸都被划破了,可见此人当时是多么惶恐愤怒。

  再翻页,出现了密密麻麻一整页的小字。

  “2018年10月20日:

  狗屁老天爷,老子从来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好吧,老子不过就是喜欢玩哈手机,手机里面下载了不少游戏,平时走路也喜欢玩一玩而已。

  可是大家不都是这么玩的吗?

  那天是2018年10月18日,老子在一个路口转弯时,一辆破车突然冲过来,将老子一下子撞出去了十几米。

  老子平生第一次,做了一个华丽的后空翻,只是落地时是硬着陆,骨头摔断了几根。

  好在破车司机当时也是减速了的,不然老子当时就要去找阎王报到了。

  在医院,老子终于开始反省,将手机里的游戏全部卸载了,准备重新做人。

  医院里不许抽烟,老子只好玩打火机,想象着烟被点燃,自己吞云吐雾的样子。

  20日,侄儿来看我,送了我两支中性笔和一个笔记本,还神秘兮兮地说,他买了笔和本子以后,专门跑到城外山顶上的小庙,为我祈福,还特意请庙里的和尚,给笔和本子开光。

  信了你的邪!

  老子当时就想把这些东西扔出去,老子已经是二十多岁的成年人了,小朋友送我笔和本子?

  啥意思?当老子跟你一样,还是个啃笔头的中学生?

  可是看到那小子大汗淋漓的样子,确实为我专程跑了那么远,再怎么样也是那小子的一片心意,只好装出高兴的样子收下了。

  特娘的,谁知道老子一睁眼,就来到了这么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

  老天爷,你要玩我,好歹也送我去一个文明发达的地方吧!

  人家一穿越,不是皇子就是贵公子,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你特娘的让老子来这破地方玩泥巴?

  ……”

  牢骚满腹,此处省略一万字。

  樊晓晓大致明白了一点,人家就是2018年穿越过来的。

  可是她想不通,这里是塔楼的一个小世界,严格来说是属于空间的。

  2018年,自己还在地球上读书,按照老者的说法,空间应该在沉睡,又怎么会发生这种有人突然穿越过来的事情?

  她想问老者和管理者,可那两个家伙好像都去打瞌睡了,根本不鸟她。

  樊晓晓郁闷不已,只好继续翻阅笔记本。

  笔记本的主人名叫曹海,有一份饿不死的普通工作,最大的爱好就是玩游戏,是一个标准的宅男。

  车祸住院,一觉醒来就出现在这里,还穿着医院里的病号服。

  口袋里只有一个打火机,两支中性笔,手里攥着一个笔记本。

  试了很多种办法都回不去以后,只好认命。

  突然来到一个吃生肉的原始社会,而他又是个缺乏锻炼的宅男,可见生存该有多么艰难。

  连一只兔子都抓不到,打猎就不用想了,没有被野兽吃掉已经是万幸了。

  语言不通,只好学着用手势交流,靠着摘野果挖野菜,才渡过了最初的艰难时刻。

  凭着在游戏里学的那些不入流的招数,他终于混进了一个小部落,成为了部落的巫。

  其实巫就是神棍,只要学会高深莫测的忽悠就行。

  小部落的实力一般,很难捕获到什么大型野兽,曹海便建议,部落不要搞什么野兽图腾。

  因为大型野兽他们抓不到,无法让头领戴上那种兽头。

  小野兽没什么威慑力,别人看见那样的兽头,更容易欺负你。

  不如不戴兽头,也不招太多人,奴隶也尽量不要。

  这样的小部落其实不算什么部落,更像是一些流浪野人临时凑合的队伍。

  不过这家伙会忽悠,而且是真诚地忽悠,倒也渐渐聚集了一点人。

  他也同样教部落的人吃熟肉,不喝生水,大大降低了大家的生病几率,死亡率大大减少。

  大家更是将他奉为神明,头领也是不管大小事情都与他商量,俨然将他当成了部落的主心骨。

  部落没有图腾,头领也没有戴兽头,他们的部落甚至没有名字,没有奴隶,可部落的名声还是渐渐传了出去。

  于是过来投奔的人越来越多,最后竟然聚集了上千人。

  这些人都是实打实的青壮年,没有奴隶凑数,在他的严格操练之下,也变成了一支不容小觑的力量。

  只不过他很低调,一直都在幕后,其他部落的人并不知道他的存在。

  等到部落渐渐壮大之后,头领也没有再兴起什么戴兽头的意思。

  曹海深知在这个世界,真正的生存之道还是要有一个好身体,于是他每天锻炼身体,身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改善。

  一个人独自与猛兽搏斗还有一些困难,可要捕获一些小野兽基本上没问题了。

  换句话说,他现在的野外生存能力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只要不是一个人独自去危险的无人区闯荡,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他总觉得自己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太过诡异,所以总想探询一下这个世界的秘密。

  而要探询世界的秘密,必须能去最危险的地方。

  因为一个人待的时间太长,这个世界又没有什么娱乐活动消磨时间,他在不知不觉间学会了冥想。

  每天写日记,也成为了他的生活习惯。

  可后来他发现,没有纸张,他的笔记本很快会写完。

  于是,他只好收敛自己,不再每天怨天尤人,而是过一段时间,将一些比较重要的事情简明扼要地集中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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