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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她曾热爱

在边城等你来 二木三水平 3675 2024-07-10 19:50

  饭桌上都是长宁爱吃的。

  酸辣汤,卤猪舌,醉排骨,还有用来涮火锅的豌豆尖。

  闻着饭菜香,刚刚又打了一场胜战,长宁顿时感觉到自己腹内空空,抓起筷子就挨个菜都给它来来回回地宠幸了好几遍,特别是豌豆尖。

  放下一把豌豆尖,在火锅里滚一圈,绿油油的,入口清爽。也许会有人不喜欢豌豆尖的生味,但长宁就是喜欢它脆嫩的口感。

  晚饭过后,庄明琰帮着收拾饭厅,长宁一个人进了客厅。

  从饭厅出来的时候,庄明琰就看见长宁呆坐在客厅里的木沙发上,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橘子,双眼没有焦点,不知道在想什么。

  庄明琰把手上的果盘放在茶几上,轻声叫醒她,指了指果盘里的东西。

  “冻龙眼……”

  长宁下意识朝饭厅看了一眼,然后又盯着冻龙眼看了好一会儿,才伸手拿了一颗,捏开早已冻裂的外皮,透明的冰冻果肉就露了出来,袅袅寒气四散开来。

  放入口中,是满满的凉气,以及那独属于龙眼的甜味。

  吐出龙眼核,长宁伸手要再去拿。然而,就在她即将碰到果盘里的冻龙眼的时候,长宁又理智地把手缩了回来,轻轻搭在了小腹上。

  庄明琰看她如此,心里有股子笑意在上下翻腾着,伸手包住了她放在小腹上的手,“还要不要吃橘子?”

  长宁看了一眼吃了一半的橘子,摇头,“吃完龙眼,其他水果没味道。”

  庄明琰点头,没两下就解决了她吃剩下不吃了的橘子。

  她过会儿就走的。

  长宁知道,长爸也知道。

  长爸手上托了两个泡沫箱子从饭厅出来,停在茶几边上,看着果盘里几乎没有动过的冻龙眼,又看看长宁,欲言又止。

  “龙眼很甜。”

  长宁顿了顿,继续说,“刚去的医院,说是怀孕了,冰的不敢多吃。”

  长爸惊了,好一会儿没有说话,等他回过神来以后,他立马拿走了长宁面前的冻龙眼捧在手上,脚步慌乱地不知道要放哪里才好。

  “嗒——”

  墙上的挂钟打破了这一切,时针指在了8点的地方。

  “8点了,快点,快点走吧,回去太晚了不好,晚了路上都是大卡,开车不安全。”

  长爸一脸焦急地催着快走,手上提了俩箱子,拿了手电筒,直接就站到了门口等长宁出来。

  农村里的路灯隔很远才会有一个,距离远了,大概就只能看个模糊的黑影,但是长宁就是从后视镜里看见了那个提着手电筒,站在黑夜里的男人。

  四叔娘挑起了她家的战争,而这个人从前真的想过不要她,甚至是要亲手了结了她,可他又是真的对她好过。

  如今他孤身一人……

  长宁很混乱。

  她不知道到底应该怎么去对待他才是正确的。

  将近两个小时的车程,长宁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呆呆的窝在副驾驶。

  庄明琰放下手刹,熄火,起身下车绕到副驾驶,将她揽进怀中,揉了揉她细软的长发,轻声哄道,“阿宁以后有我,还有我们的宝宝。”

  长宁在他怀里拱了拱,鼻子用力地吸着他身上的味道。

  “我抱你回家,嗯?”

  长宁摇头,磨蹭了好一会儿才退出庄明琰的怀抱,“后备箱还有东西,得拿上去。”

  出去了一天,现在再回来,长宁有一瞬间的陌生,一个人站在客厅边上没说话,而庄明琰则是在厨房处理他们从长爸那里带回来的几个箱子的东西。

  几个纸箱里都是青香蕉,庄明琰在厨房里整理了一块地方出来放它们,最后剩下两个封得严严实实的泡沫箱不知道是什么。

  他拿了水果刀拆开,耳边想起了长爸说的那句话——

  “她喜欢芒果。那时候没什么钱,她忍着没说过一句要买。”

  庄明琰收好水果刀,扬声朝客厅喊道,“阿宁,你来一下。”

  “哦,来了。”

  长宁进到厨房,看到了长爸最后拿给她的两个泡沫箱。箱子已经拆开了,里头全部都是颜色金黄,品相俱佳的小台芒。

  长宁指尖在上头轻抚了一下,心房颤了颤,有眼泪顺着脸颊落下,双肩抖动,哭声渐大。

  十一岁那年,长宁因为学籍原因,回到了长爸身边,继续上小学。

  长爸那时候在市里一家公交公司工作。只要口袋里有钱,他就会上超市买点东西带回家来,肉包子,砂糖橘,还有为数不多的小台芒。

  肉包和砂糖橘,长宁都吃过,唯独一个小台芒,长宁从来也没碰过。

  每次打开冰箱,长宁总是会第一眼看见外包装完好的小台芒,在她忍不住伸手要去把它拿来吃掉的时候,长宁脑子里总会想起长爸说的那句话,“你表弟和你表姐最喜欢芒果了,姑姑星期天来接你去家里的时候,你带过去。”

  长宁堆了一天的情绪,借着这两箱小台芒,彻底地释放了出来,哭得撕心裂肺的。

  看着她眼泪一颗接一颗地掉,庄明琰的心紧得发疼,却不知道应该要怎么宽慰她才最好,只能抱着她,一下一下轻拍她后背,让她知道她的身边还有他。

  渐渐的,长宁止住了哭声,在庄明琰的怀里一抽一抽地吸着鼻子。

  “要不要去洗个澡?”

  长宁埋在他怀里摇头拒绝。

  庄明琰默默叹气,弯腰给她公主抱了起来,向浴室走。

  洗脸,洗手,洗脚,换衣,长宁就好比一个任人摆弄的精致娃娃一般,呆呆懒懒地随便庄明琰动作。

  等到两个人一起躺进熟悉的被窝里的时候,庄明琰张开右臂,长宁自觉枕上他的臂膀,一手搭上他的腰,两个人贴在一处。

  “庄明琰,你会不会……”

  “不会。”

  庄明琰截住她即将要说出口的话,小心避开长宁的腹部,又把她往怀里抱紧了一些,“还记不记得你初一上学期在办公室做的数学题?”

  “嗯?”

  长宁学得最不好的科目就是数学了。初一上的数学题,她会记得才奇怪。

  庄明琰也不在意,只是继续说,“我后来看过那道题。”

  “那是一道带有3次方的计算题,用最简单的平方差公式就可以解出来,你写了过程,但是把答案漏了。”

  庄明琰说着说着自己就先笑了起来,到底还是没忍住亲了亲她,又接着说道,“题目还要求验证,你在旁边又是用九九乘法表,又是立方差的,一个数一个数地去乘。”

  “我当时就在英语老师座位后面批卷子。你们都没有发现办公室里其实还有第三个人存在……”

  庄明琰说着又笑了,“数学老师当时气得跳脚。我是第一次看见他有气无处发的样子,想笑,又怕他一下没忍住,把你抓起来胖揍一顿。”

  “我知道你,也看过你的全科总分,没比我差多少。我当时就在好奇,到底是什么难题难倒了你,也让从来不轻易生气的数学老师跳脚发怒。”

  “我以为我们离得最近的地方,就是这里了。”

  “有天晚上,我正要出门,却看见你背着书包,在我家对门用钥匙开门。”

  “那时候我就想,原来,你住得离我这么近啊。”

  “初一下学期上到一半的时候,你的英语老师解决人生大事去了,麻烦我的英语老师给你们班代课。”

  “英语老师让我帮忙监督你们班的背诵。你是课代表,是最早过来找我背的。双手交叉在身后,两只眼睛直视我,一身坦荡荡。”

  “生物实验室,你记不记得?”

  庄明琰并没有想让长宁回答,自顾自接话,“里头放了一个人体模型,旁边还立着一个人体骨骼模型,墙上挂着许多动物标本,空气里飘着福尔马林的味道。头顶的白炽灯一闪一闪的,恐怖阴森就是它的代名词。”

  一直沉默地听着,一句话也没有说的长宁似乎也想起了关于生物实验室的一切,她的身体不自觉地瑟缩了一下,把庄明琰抱得更紧了。

  “那时你和班上一个男生走得挺近……”庄明琰收紧了手臂,嘴上酸气直冒,“生物老师把试卷落在了实验室里,我知道你们下一节就是生物课,就拿了钥匙,主动和生物老师说帮她去取。”

  “我叫上了你。”庄明琰顿住,“我让人把钥匙给你,故意跟在你后头去,让你开门,接着开灯。”

  生物实验室黑乎乎的,里头的灯还一闪一闪的,灯下又刚好是一个人体模型,长宁当时就被吓得尖叫出声,脚下一个弹跳,双手紧紧勾住随后进来的庄明琰的脖子,双腿圈在他腰上,死活不肯下来。

  原本搭在庄明琰腰间的手瞅准了他腰间的软肉,拧了一下,嘴里低低传来“小人报仇,无时无刻;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声音。

  长宁没怎么用力气,庄明琰也随她拧,语气愉悦而且暧昧地对着她的耳朵说,“阿宁,你那时候身上有股香味,还有一些淡淡的奶香味。”

  一句话说完,庄明琰像是为了证明他所说话语的真实性一样,贴着她吸了一大口气,“现在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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