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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蛊王

江湖的书生大佬 松耸 2453 2024-07-06 09:58

  被夸了的蓝思甜心里自然欢喜,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这套服装,神色瞬间又黯淡下来,道:“好看是好看,不过...”

  “不过什么?”,白时尧问道。

  “不过我还是觉得那套乞丐装穿着更舒服!”

  白时尧心想,这姑娘不仅长得机灵,说话更是语出惊人,这世上竟然有喜欢做乞丐的人。

  不过他又转念一想,别人不好说,只是这眼前的这个小姑娘早早就做了骞族族长,小小年纪被束缚着,恐怕也不是她心中所愿,扮作乞丐大概会让她有一种无拘无束的感觉吧!

  “乞丐装穿起来随性洒脱,也不错!”,白时尧奉承道。

  闻言,蓝思甜瞬间开心起来,她转向白时尧,道:“我现在要正式介绍一下自己,我叫蓝思甜,小哥哥你叫什么?”

  白时尧方才想起,这一路走来,自己竟未报过家门,忙道:“我叫白时尧,家住临安白府。”

  “白时尧,这个名字倒是不错,叫起来郎朗上口”,蓝思甜呢喃了一句,接着道:“那以后我就称你为白哥哥,你就叫我甜儿吧!”

  “甜儿?”白时尧又问了一遍,他觉得两人才认识不久,叫“甜儿”未免亲近了些。

  “嗯,我娘都是这么叫我的!”,蓝思甜有些期盼的答道。

  “那好吧,甜儿也不错。”白时尧不想在这件事情上与她争论。

  蓝思甜就是要这种“亲近感”,听白时尧妥协了,竟有一种阴谋得逞的感觉,内心好一阵窃喜。

  既然如她所愿了,她还是要回馈一下的,便道:“白哥哥今日在街上给我买了许多东西,我也得做些表示,你看上头这些罐子,喜欢那个,我送给你。”,她指了指屋顶上那些悬挂的罐子。

  白时尧很是奇怪,送人东西还有送罐子的?不过人家既然送了,他猜想莫不是这些罐子有什么特别之处?

  这些罐子可以发光,倒是与其他的普通罐子有些不同,至于不同在哪儿,他也无从知道,便随便指了一个小一点的罐子,回道:“那我就不客气了,就当是礼尚往来了。”

  语毕,蓝思甜便纵身一跃,拿下了白时尧指定的罐子,交给了他。

  白时尧将罐子托于手上,仔细观察了一下,除了能发光他也未能再看出些什么,问道:“这罐子是有什么奇特之处吗?”

  就知道白时尧不懂,蓝思甜一脸的神秘,笑道:“这里的所有罐子里装着的都是我们骞族历代的“蛊王”,你手上拿的这个正巧就是最新一代的蛊王,也是这世上最毒之物,没有一种毒可以与之媲美。”

  “蛊王?”,白时尧看着手上的罐子,不可思议的又问了一遍。

  “嗯,怕了吗?”,蓝思甜得意的问道。

  “怕,不过,它虽然很厉害,那也只是对你们骞族来说有用,对我来说也恐怕只是个可怕的摆设吧?”

  讲到这里,手上的罐子突然跳动了几下,白时尧惊诧,问:“这是何意?”

  蓝思甜见状,很快就明白了,回道:“它可是万毒之王,是很有灵性的东西,你刚才的那句话有轻蔑它的意思,它应该是生气了。”

  白时尧没想到这罐子里的小东西,居然能听懂人话,不禁心生好奇,对着它开始调侃起来:“你是万毒之王,我是百毒不侵,你说咱俩谁厉害一些?”

  这话一出,罐子突然熄灭了,白时尧又是一惊,挑眉问道:“这...又是怎么了?”

  蓝思甜也很纳闷,拨弄了几下罐子,仍不见罐子有反应,忽然想起什么,问道:“你刚才说你已是百毒不侵了?”

  白时尧点了点头。

  蓝思甜再道:“牌楼上的毒蛊对你毫无威胁,想必你体内有什么对它的克制之物吧?”

  白时尧想了一下答道:“鬼...”他刚要说出鬼爷爷,又想不太合适,万一给他老人家惹上麻烦就坏了,便改口道:“有一个药王,他给过我一个药丸,说是吃了那个药丸就百毒不侵了,我猜想就是这个原因吧!”

  听言,蓝思甜似乎明白了什么,叹兮道:“看来它是怕了你了!没想到我骞族的宝物,竟然会被你克制了,看来它以后会认定你了!”

  白时尧不明,问道:“你不是说它怕我吗?为何又认定我了?”

  蓝思甜还未回答,只见罐子再次亮起,并在白时尧手上跳跃了几下,突然从罐口蹦出了一个东西。

  这东西毛绒绒,软糯糯的,一身白毛,有一指之长,像极了发了霉的豆虫,它从罐口跃出后,又回到了白时尧的手掌,对着白时尧摆了摆身躯,像是在跟他打招呼。

  蓝思甜也是一惊,道:“我还从未见过这东西有这么可爱的一面,看来一物降一物,你是把它给降住了,以后你就是他的主人了。”

  经蓝思甜这么一说,起初的害怕心理,已经被眼前的这个小东西给冲淡了,白时尧伸出手指点了点这蛊王的小身躯,说道:“既然你都认定我了,那我就收下你了,等那日无聊了,你好歹也是个伴儿。”

  “蛊王”冲白时尧又摆了摆身子,像是在庆祝一样。

  白时尧接着道:“我给你取个名字吧?叫什么好呢?”

  蓝思甜辩道:““蛊王”已经够霸气了,还是什么比这更有气势的名字?”

  白时尧摇头道:““蛊王”只是个统称,并不是它的它的特制,你上面那些罐子里的东西,都叫“蛊王”,区分的开吗?”

  蓝思甜也觉得有道理,便问:“那你觉得叫什么合适?”

  白时尧看了看手中的小东西,回道:“它这小模样这么可爱,就叫“毛豆”吧!取“毛绒绒的豆虫”之意,是不是觉得就没那么吓人了?”

  看得出白时尧对毛豆很是喜欢,蓝思甜也不再提议,回道:“你是它的主人,你说了算。”

  白时尧手托毛豆,仔细把看了一下,才发现它“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它居然还在白色绒毛里藏着两只芝麻大的眼睛,那俩眼还时不时地转两下,看的白时尧越来越爱不释手。

  直到蓝思甜邀他吃午饭,他才意识到,已经到了午时。本想跟蓝思甜告别的话,只能等到午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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