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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番外篇(一)

星河沉溺者 顾忱七 5126 2024-11-13 15:05

  顾云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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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心动编辑了一遍又一遍,后来发现根本无法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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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云寄,难道你看不出来吗?她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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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顾锦书的哥哥是件很幸福的事。

  顾锦书最温柔了,对任何人都很好,哪怕是路边的流浪汉,也要把自己的零花钱都给他。除了在班里管不交作业的同学,其他时候都没什么脾气。

  我相信我是顾锦书的偏爱,却不是例外。她对身边的朋友都一样的好,今天捏捏陈韶九的脸,明天夸夸钟乔翊,后天屁颠颠地跟着楚尹尹。

  顾锦书无差的温柔和乖张,最讨人喜欢,也最让我讨厌。

  但讨厌跟喜欢,高兴与难过,是真的可以同时存在于一个人身上的。

  小时候总是守在她的床边给她念故事等她睡着,我却心甘情愿。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意识到自己这种特殊的感情。大概是十五岁那年生日,顾锦书给自己写了封长长的信,还送了本《小王子》,然后就笑着说:我的好哥哥,生日快乐哦。

  是哥哥吗?

  哦,只是哥哥呀。

  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莫名其妙的,看着精致的信封忍不住红了眼眶。

  可顾锦书,我不想做哥哥呀。

  然后顾锦书那傻子以为我感动死了,就笨拙地抱住我一直说着安慰的话,薄唇轻轻擦过我的颈侧。

  好吧,是哥哥也没关系,能拥抱你就好。

  我这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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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一开始因为调皮任性老是欺负她,但后来我们越来越熟,好得跟连体婴似的,大家都这么形容。

  我们都喜欢去奶茶店吃沙冰,吃下一口清凉,都被冰得表情奇异,然后互相嘲笑对方面容精彩。

  初中那段时间我挺叛逆的,老是跟着钟乔翊街头巷尾地混,文科成绩烂到没眼看。后来看到锦书那么认真地挑灯夜读,幡然醒悟,其实我不该这样子的。

  她还告诉我,没关系的,我等你一起。

  于是我努力地、坚定地追赶她,像所有狗血的剧情一样,是上天眷顾,高一上学期我们终于分到了同一个班。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

  夏天来得格外早,耳机里的歌一首首的唱,我趴在课桌上,头顶的风扇吱呀吱呀地响,打着圈的配合蝉鸣,想把夏天灌进汽水瓶。

  顾锦书正坐在我旁边,聚精会神地看着书。

  语文课是最无聊的,这种课我一般都在悄悄睡觉或是用蓝牙听歌,耳机里满满当当的周杰伦陈奕迅薛之谦。这节课我不是很困,就一边听着歌一边在草稿纸上写写画画,一纸的歌词和不知名的话。

  我们坐在窗边,早上的阳光逐渐变得晒人,锦书把窗帘拉上,就只剩碎光细细密密地洒进来。

  一首歌刚放完,我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半个身体转向她。

  是再熟悉不过的样子了,可就是看不腻。她生得白瓷一样,骨相优越,皮肤细腻,阳光落下来时,像是官窑名器镶了金边。

  她好像也没听课,手上不停地写写画画。

  余光扫过去,一排排隽秀的字,看着像是写信。锦书向来有个癖好,喜欢买很多好看的信纸跟信封,偶尔给自己写几封信,然后收藏在自己日记本里。

  其实我也不知道她写了些什么,可能是女孩子独有的细腻心事吧。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

  看到了这一行,我有种窥探别人的羞耻感,于是转过身不再看下去。

  这两句话无比熟悉,我调了上一首播放,不禁失笑。

  顾锦书,我们不会真的有心灵感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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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云寄!”

  八月时常被热气压得无法喘息,窗外聒噪的蝉鸣更是引得人心烦,我刚结束补习班的课,这会回到家正想钻进空调房,却又听到了远处呼唤自己名字的声音。

  “怎么了?我在这儿。”

  “陪我去图书馆一趟呗。”

  刚起身就看到迎面跑来的女孩子,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就想往外走。

  “这么热,去什么图书馆。”

  我只想拒绝,就连手心和胳膊触碰到的那一小块皮肤,都让我感觉到了汗液粘连的不舒适。

  “走嘛,上次我都陪你上数学课了,快走。”顾锦书似乎不在乎这些,执意要拉我走。

  “哎呦,顾锦书你可真是小麻烦鬼。”

  脸上的表情依旧不如意,嘴上还在说着,但我已经迈开腿跟着她一起走出了门,热气扑面而来。

  虽然很累,但她需要我。

  搞完之后我带着顾锦书去了小卖部,手里抓着冰饮料和雪糕,随意找了个阴凉地坐下,这会是一天里最热的时候,放眼望去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只能看得到滚滚热浪。

  想到爸爸妈妈很少愿意让我们吃冰冻的东西,顾锦书有点慌,“我们吃这些,被发现了不会有事吗?”

  “能有什么事,大不了被骂一顿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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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是风吹动了旁边的窗帘,这让我回过了神。

  嘴角微微上扬,忍不住露出微笑。那时候的日子真好啊,炎热的夏天,经常被光临的小卖部,以及不会被人找到的秘密基地日月湖。回忆起来依旧会心动。

  我一转眼就看到了窗台上摆着的红玫瑰和向日葵。

  顾锦书说她最喜欢的就是这两种花。当时我还拍拍胸脯保证,等她结婚了我一定在她的婚礼上摆满这些花。

  花都是新鲜的,下面缠了红色和蓝色的丝带,风一吹就到处飞,我伸手一条条捋顺,然后闭着眼睛附身闻闻花香,似乎还是熟悉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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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上高二,来了个忱澈,我就知道大事不妙。

  果然不出我所料,他们确实走得很近。顾锦书对他有种不同别人的热情,忱澈对她有种十分明显的关注。

  那种明目张胆的偏袒实在太扎人了。

  我不知道到底什么是爱,我只知道那时候的难过是真的,吃醋是真的,快乐是真的,笑容是真的,眼泪是真的,想和你在一起一辈子是真的,不愿意看你跟别人好也是真的。

  理想感情是像舒婷所描写的那样——“我如果爱你,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每一阵风吹过,我们都互相致意,但没有人,听懂我们的言语。”

  我只能让自己理智地当一个哥哥,当一个哑巴,也当傻瓜。

  可我们都不是好演员,我藏不住热情,你演不出欢喜。

  可惜这欢喜,并不是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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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我缺乏被顾锦书喜欢的运气。

  不知道怎么说,这种感觉就如同努力了很久突然在眼前可触及的东西没有了,伸手努力抓却怎么也抓不住。

  像考试一样,有时候真的会怀疑是努力更重要还是运气更重要。可想到了头,我明白了,本身就不具备运气的人,如果不努力,别说运气了,到头来什么也不会有。

  我一直是个付出一分就会收获一分的人。就像英语作文模板我不背,十篇作文里就会恰好出现我没有背的那一篇,不会像别人那样运气爆棚地恰好躲过。

  我当然也羡慕那些运气好的人。不管怎么努力地复习,考试怎么努力地思考计算,选择题还是会做错好几个;反而那些随随便便填涂的人对的更多。

  会怀疑努力和运气哪个更重要,如果两者都有,那一定是幸福感爆棚了。如果有运气多一点,那就真的太幸运了,你轻松好多。如果没有运气,那就好好努力,起码让自己一步一个脚印心里踏踏实实。

  如果你说你在下午四点来,从三点钟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时间越临近,我就越来越感到快乐。突然间小狐狸说有事来不了,但小王子表示无论多久他都愿意等。

  我也会怀疑运气这个东西。但我还是选择努力更重要,因为更踏实,虽然会来的晚一些,但总归是自己的。

  扯太远了,没有意义的对吗?但我觉得人有时候可能真的需要一些“无意义”的浪费。

  小时候花一个下午的时间,蹲在墙角看蚂蚁搬家,等石头开花,玩着幼稚的过家家,去想象和发现善良又单纯的世界。

  十几岁的时候笨拙又热血,什么都想要尝试,经常跟着钟乔翊一起走歪道,也有可能是天性使然,就浪费了很多时间去做一些现在看起来明显是错的事情。

  做一些不着边际的梦想。

  用幼稚的手段去惩罚讨厌的人。

  努力维系感情,总以为能够永远。

  做很多笔记但都没有记在脑子里。

  花费很多时间在自己喜欢的事物上。

  用很长时间去暗恋一个不会有结果的人。

  后来我发现,它看起来好像是没用的,但其实不是。感情中的挫折可以教会你成长,追求自己喜欢的事物,即便没有结果,也不会一无所获。

  十几岁时候,家长和老师质问你:不好好学习,去弄这些东西有用吗?意义在哪里?

  直到今天我才觉得,它们是有用的。至于意义,我也说不明白。

  就好比你用业余时间,去做自己热爱的事情。你写一些似乎永远不会有人看到的东西,画一些可能不会有人看到的画,在旁人看来或许不能去理解。

  但就是这种热爱,曾在你最失落的时候,拯救过你无数次。

  这世界或许现实,人心复杂,瞬息万变。感情会变淡,再熟悉也会疏远,真心不过随口说说,过后不再作数。

  但热爱的东西永不褪色——我对顾锦书就是这种热爱。

  这才是我想表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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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锦书偶尔会来我这里写作业,我在她旁边打游戏或者看看书,但醉翁之意不在酒。

  月华如水,皎洁的月光穿过窗户泼洒进来,把她的侧脸映衬得极为动人。

  我一转头,就再移不开目光了。

  往事历历在目,多难得啊顾锦书,你是我从小到大,唯一一个坚定选择的人。

  我一直是个要强的人,玩游戏要赢,打架要赢,做什么输了就是不甘心的。

  可在名为“心动”的地方,就让顾锦书当一次赢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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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盯着书许久,随意翻开一页。

  「“我在找人。”小王子说,“我来找朋友。‘驯服’是什么意思?”

  “这是常常被忽视的东西。”狐狸说,“就是要建立联系。”

  “建立联系?”

  “就是那样。”狐狸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 对你来说,我只是只狐狸,和其他狐狸也没什么区别。 但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会彼此需要。对我来说,你在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

  唯一。

  我不知道幸福是一种这么好的,会让心脏微微发胀的,仿佛下一刻就要从内部爆裂开来的,却不会有任何遗憾感觉的东西。

  可如果你想要驯服一个人,就要冒着掉眼泪的危险。

  果然有些人就是有这种魔力,见了面以后会让你忘记不开心的事情,反而期待着下一次见面。

  可以以家人之名相处,同住一个屋檐下,我算不算很幸运了呢?

  我看着顾锦书,突然觉得释怀了很多。

  那顾锦书,我们就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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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你住在天空中其中一颗星球上,既然你会在其中一颗星球上笑,那么,当我夜晚凝望星空的时候,我就好像看到所有的星星都在笑。这样,我就拥有了这些会笑的星星。”

  好听的嗓音又响起来了,模模糊糊听不清楚,像是一触即碎的幻觉,却又在某一瞬间,显得尤为真切。

  “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就会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好像都开着花。 ”

  “当然了,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 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都要重要。 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 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毛虫是我除去的, 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她的沉默。”

  在黑暗安静的卧室里,我能清清楚楚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怦,怦,怦——

  “因为她是,我的玫瑰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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