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就要开棺了,爸爸在做各种准备事宜,等区里的考古专家和鉴定专家一到,就马上开始。所以爸爸很忙,每天都是很早就带林汐出发。我为了能和他们一起吃早饭,定了闹钟也要起床。
今天早餐时,爸爸又和林汐争论起墓主人的事儿。一直以来,爸爸都认为江袭就安葬在此,因为这是古城里位置最好、面积最大的一座古墓,而且,陶片上的铭文也证明了这一点。但是,林汐对此则持保留态度,他认为就江袭的处事作风来讲,不会这么高调。另外,他和爸爸都有个共同的疑惑,就是古墓里发现的那些祭品中,至今没有发现任何女性用品,那么,江袭的妻子哪里去了?
“我没有在古书上找到关于江袭妻子的正式记载,江袭很可能没有妻子,这么看来,才能说得通。”林汐是指墓地里的那些疑惑,如果这是将军墓,他的妻子应该会和他一起合葬,不可能一点相关祭品都找不出来。
“也许,我们应该扩大挖掘面积,”爸爸说,“你知道,如果他没有结婚的话,那个传说就没有来由,还有,那首诗该怎么解释?古书上可是有这首诗的记载的,并不是传说。”
“也许将军所爱另有其人。”林汐说着看了看我,“等开棺吧,看我的想法能不能得到验证。”
我回望他,他的眼神带着些许希冀,让我想起第一次去图书馆那天,我们一起讨论那首古诗的情形,我立刻会意,明白他一定有一些想法还没有说,而是准备在某个时候告诉我。
等林汐和爸爸走了,我开始写情书,对我来说,答应别克的十封情书并不难写,只需用点自己的语言,再附上几首兰波或者叶芝或者济慈的诗,便万事大吉。等到别克从墓地回来,我已经完成了大半,所幸让他等了会儿,全部写完之后便交给他。
“记住,如果你想赢得古丽的芳心,至少要自己抄写一遍,好让古丽看着确实是你自己写的,别笨到像前几次一样,把我写的直接送给别的小姑娘。”我叮嘱他,是因为在他用情书讨好的众多小姑娘中,有那么几个聪慧的,一眼就看出这里面的水分,常常拿别克的这点取笑他。
“嘿,知道了,南雨,这次我一定自己抄一遍,你可别告诉古丽啊,秘密,秘密!”他冲我拍拍掌,兴高采烈地跑开了,我能想象到,他拿着笔笨拙地抄写那些诗,整整一下午都在做那一件事。
这一天过得很快,我上午写小说,午睡后又在花园里弹了会儿钢琴,觉得已经能够磕磕巴巴地从头到尾弹下来了,指望着哪天亲自弹给林汐听。傍晚的时候,别克载着爸爸和林汐回来了,和他们一起回来的,还有巴依古丽。这是个非常漂亮的哈萨克姑娘,金发碧眼,皮肤白皙,身材高挑,和别克一样,是哈萨克族人群中,长得最为漂亮的那一支。
别克看到我就偷偷扮一鬼脸,我知道他得逞了,那些情书发挥了作用,要不古丽也不会跟着他一起来。“你和林汐真像。”古丽看到我第一句话就这样说,我已经不奇怪,因为几乎所有见到我们的人都这么说。
爸爸留了别克和古丽在我家吃晚饭。能看出来,别克特别高兴,他拉着古丽的手,甜腻腻地向大家宣布打算结婚的消息,这让我们都有点意外,毕竟他和古丽相识也不过两个月时间。古丽竟然含笑不语算是答应了。我心里惊奇他们发展速度之快,不明白别克那么花心的一个人,在古丽之前,他前前后后谈过的女孩子得有一打还多,怎么就突然想结婚了。
“彩礼我都准备好了,就这几天去古丽家求亲,如果成功了,你们可要来我家吃订婚宴哦。”别克无不得意,他看古丽的眼神认真而赤诚,打消了我的疑虑。我突然间明白过来,其实相识不在乎长短,关键是,古丽就是他一直在寻找的那一个,是对的那一个。
“我真羡慕你。”我不由得脱口而出,这种话以前可从未从我口出说出来过。可这是我的心里话,别克在那么多女孩子当中,认定了古丽。可是,如果林汐走了,我不知道这辈子还能遇见谁。一想到此,我禁不住看向林汐,发现他也在看我。如果他能读懂我此刻的心情,我发誓晚上就带他去屋顶看星星。
“要不是别克的那十封情书,我还没决定要答应呢。”古丽害羞地说。
十封情书?我回过味来,心里暗骂别克这枚憨小子,居然一次性将十封情书都交给了古丽。不过他的可爱也在这一点,这在我看来十分愚蠢的举措,却意外赢得了古丽的芳心。“嗯嗯。十封可不是小数目,这对别克来讲可不容易。”我表现出很吃惊的样子。
“怎么样,为了庆祝一下,一会儿和我们一起去蹦迪吧?”别克招呼,“南雨,你和林汐一起来,我们四个人好好玩一玩。”
爸爸也在一旁附和,他早就想让林汐接触一下县城里那些同龄人了。
听到要蹦迪,我心里动了一下,带着点复杂的酸味。原本我晚饭后的时间,常常在迪厅渡过。可是回忆这二十几天来,自从林汐来到我家,我的心思全在他身上,竟一次也还没去过迪厅,枉费了艾莎还没和我闹翻时一遍又一遍找我去。如今要和林汐一起去,实在想不出将会面临什么光景,我看看眼前这位温软如玉的男子,不知道他蹦起迪来会是什么样子。可能会比较中二吧,而我在他眼里也将很中二。我这么想,所以犹豫了一阵。
“可以啊,好好庆祝一下。”没想到,林汐抢先答应下来,他看了看我,“南雨很久没去蹦迪,一定憋坏了。”
我更没想到,他会这么说。想想他来的第一天傍晚,我就和艾莎去蹦迪了。这么说来,他还记得那天的事,他其实从那天开始就注意到我了?我又胡思乱想起来。
就这样,我稀里糊涂的,带着点担忧,又满怀着憧憬,还带着能和林汐在一起的小欣喜,以与以往任何时候都不同的心情来到“狂野猎人”。
“狂野猎人”是县城里最有名的一家,地方大,装修时髦,位置很中心,酒水饮料一应俱全,还能唱卡拉OK。重点是,各个民族的帅哥靓姐都有。艾莎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常常来这里,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品鉴帅哥。
这次和林汐来,情形则完全不同。在那些跳跃的五彩灯光下,在那些迷离不清的年轻的脸庞中,我始终不能放开自己,不知该以怎样的舞姿面对林汐。当NaNa的那首《Lonely》响起时,林汐先动了起来,他站起身,以一种新颖而优雅有力的姿态舞动起来,让我眼前一亮。我没想到,他的舞跳得这么好,可静可动,可快可慢,可优雅可劲爆。很自然地,我跟上了他的舞步,身体随他一起摆动起来,那种摇摆的频率,并不是我特意从他身上学来的,而是我原本就有的。不用刻意,我们就很自然地合拍。
不出两分钟,我已经游刃有余了。我们俩对跳,不用猜,不用预判,我就知道他要往哪儿走,而他,对我的步伐也同样心知肚明。这种自由的感觉简直无法形容,我和艾莎一起跳的时候,也没有这么默契过。我看着他,眼神里只有一句话,“你和我,还有什么不同的地方吗?”而他用同样的眼神回应我。
我们俩完全忘记了周围的一切,仿佛这个世界只有彼此存在,至少我的感觉是这样。所以,当周围突然安静,所有人都停止跳舞,而且持续了足足有好几分钟之后,我才惊觉事情的不对劲。当我们停下来,我看到别克和古丽尴尬而略显惶恐的脸,还有周围一群相似神情的面孔。直到我看到艾莎和尕娃子站在一起,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艾莎一身惊艳的紧身衣打扮,将身材曲线勾勒得恰到好处,那是只有她这种身材的女孩子才敢尝试的装扮。紧身背心,包臀短裤,前胸敞得特别低,笔直有劲的双腿也一览无余。但是这样的艾莎看上去并不妖娆,也不像有些人说得那么风流,反而带着一种生动的活力,让人感到一种蓬勃的鲜活。
但是尕娃子就不同了,他往那里一站,就是一头体格健壮的怪兽,人见人怕。只有我知道,他不过是只纸老虎,而且还是只没有头脑的纸老虎。
艾莎双手叉腰,歪斜着脑袋,用俯视的姿态看着我们,眼睛里分不清是嫉妒还是不屑,总之,当曲子再次响起来时,她给尕娃子一个眼神示意,开始在舞池中舞动起来,当我和林汐不存在。尕娃子乐得顺从,扭动着笨拙的身躯进了舞池。自然,他们两成了所有目光的中心。
我看着艾莎起舞,心里恨她为什么要和尕娃子混在一起,还得在我面前显摆一通。倘若,她此次的目的,就是为了示意给我看,拿我的心寻开心,好让我生气,难过。那么,她的目的达到了。可是我并不想让她就此以为这么轻轻松松就可以获胜,高傲让我变得冷漠、克制。在那一刻,我也只当她和尕娃子不存在。
几乎是非常自然地,我带着林汐离开,再也没望过艾莎一眼。就算我此刻有多么不希望她和尕娃子在一起,就算看到她用那般极端的方式挑衅我,就算心疼她的率真和幼稚,我还是走了。再等一秒,我可能会控制不住自己,和她当面问个清楚,问她为什么这么对待自己。可我还是走了,装作毫不在意,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众目睽睽之下,我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晚上我辗转反侧,怀念着在舞池的每一幕。林汐是我所爱,而艾莎又何尝不是。我们两,幼儿园就在一起,生活不分彼此,她几时来我家,就跟来自己家一样。连杜妈都知道,什么东西,都要给她多备一份。不能想象,没有艾莎的童年,我该有多么无聊。自小,我就不爱和周围的小孩子玩,更不爱说话。只有艾莎,能让我感到快乐。我想,我是被她与神俱来的那种生命的活力所吸引,那种我身上没有的特质。从没想过,有一天,她不和我在一起,以这种方式分开。
不知不觉,泪水浸湿枕头,我恍惚进入梦乡。一双熟悉的手从背后拥住我,就像每个梦里那样,散发着熟悉的味道,熟悉的气息。即使在梦里,我也无法抑制自己的悲伤,如果能换来一生和林汐作伴,我宁可这梦不要醒,永远不要。这梦让我安睡,我已经习惯让梦里的他拥着自己入睡,直到清晨醒来孤身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