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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护镖协议

天师莫十七 小丫头莫儿 3254 2024-07-10 23:03

  这个面包做工跟现代的面包有所不同,非常的干硬,如果不喝水,还真是难以下咽,但是这东西在炎热高温之下保存的时间会非常的长。莫思琪记得之前她在埃及好像有见到过类似的面包。难道说轩辕振霆跟埃及的渊源是从他十几岁时就开始了。她没有问他,如果在几千年后他都不愿意提起这件事,那现在的他更加不愿意。

  这面色呈深色,明显不是埃及贵族食用的白面包,这种面包只有埃及的平民和奴隶才会食用。他身为古涧国未来的太子,居然只能食用这种黑面包!

  “你不想吃么?”见她半天没接过他手中的食物,他温柔的解释道:“这个东西看起来很奇怪,不过味道不算太难吃,你暂且用它对付一下,总比饿着肚子好!我相信现在这情况只是暂时的。”

  她究竟知不知道他的身份?

  莫思琪倒不是嫌弃,她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就算是石头她都能啃来吃了,她接过来不客气地咬了一大口,差点没把牙给咬崩了。

  他却只是掰下极小的一块,放入嘴里小口咀嚼,却还是被咽到了。

  “咳咳......”

  莫思琪赶紧放下手中的面包,将水壶递给他,让他喝点水下咽,同时帮他轻拍背部。

  “没有变血魔前的他怎么这么娇弱?连吃个面包都有可能把自已呛死!如果他没有遇到我,可能早就死了!他变血魔后一定也很难受,可是不变血魔,像他这样,根本不是轩明策的对手,可能都见不到轩明策就会失了性命!”

  莫思琪用食指将搭在他额前散乱的头发轻拂到耳后,注视他的脸庞,之前只顾着欣赏他的绝世容颜,现在才感觉到他真的太柔弱了,有种红楼梦里林黛玉般的易碎感,好像稍用力一碰他就会碎裂开来。既然不能让他变血魔,他没办法自已变强来保护自已,那就由她来保护他,她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他!

  “我帮你把头发扎起来吧!”

  本就一副病态,散乱的黑色发丝更显得不够男子气概,莫思琪想帮他改变一下形象。

  “你要帮我梳头?”轩辕琝熠稍皱眉,心中好像又有心事。

  “哎,自已在想什么呢?自古男子的头不能随便被女子碰,否则会触眉头!何况轩辕琝熠是王族!”矢口说出这般冒犯他的话来,不知道该怎么挽回!

  轩辕琝熠犹豫了片刻之后,竟然点头同意了。

  “如果她想借着梳头之时杀我,大可不必。在我昏迷的这段时间她有大把的机会做这件事!”

  他微微坐直身子,好让她可以更方便地为他梳头。

  莫思琪有一种如蒙圣恩的感觉,面前这个可是未来古涧国的太子,在古代能为太子梳头,那可是能光耀家族的事情。

  她怎么有点激动,还有点手颤!

  “真是丢脸丢到几千年前来了!自已又不是没给轩辕振霆梳过头发!要是被他知道了,一定会笑她吧!”

  没有梳子,手作梳!

  按理说像轩辕琝熠这般病弱,发质应该会比较差,可他却有着一头乌黑如墨的发丝,比莫思琪的发质还健康。

  她扯下一条白色裙边代替发带,在他头顶梳了一个半丸子头,两侧鬓间还特意留下两缕刘海,其实古代的人并没有这种发型,这是她从平时仙侠剧里看来的,还挺适合病娇的轩辕琝熠。

  不愧有王族血统,与生俱来的王者气质,只是稍微的发型改变,整个人的气场都不同了!甚至还有一种仙气翩翩的感觉!犹如他是下凡来渡劫的神仙!他的容颜恐怕也只有天上才有!

  “我们现在在哪里?”轩辕琝熠打断了莫思琪的遐想。

  “黑雾森林入口不远处!”她本想随意撒个谎的,可是实在编不出来地名,脱口而出。

  “黑雾森林?”果然他是知道这个地方的,一听到这个名字,脸上立马露出惊讶的表情,“这里并不安全!你的家在哪里?为何不回家?你家里人会担心你的!”

  他还是问起她的来源了。

  “我.....我......”连说了几个我,忽然想起昨夜那几个鬼魂来,他们的家就在这山下的村落,“上洵村!”

  “上洵村?”十几年未回故国,自然是没听过这个名字,而且就算没有离开,他也是不会注意到这么一个小而不知名的村落!

  “等你腿好一些了,我再带你去!”

  轩辕琝熠又皱起眉头,看不见,只好伸手去触摸自已的伤腿,“对不起,是我拖累了你!我现在能照顾自已,你赶紧回家去吧!免得家人为你担心!”

  连莫思琪都看出他的口是心非,他侧头倾听,在等她的回答。

  “其实我也很久没有回上洵村了。我的家人早就过世了!我一直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她确实在这里也没有家人,这里只有轩辕振霆才是她最亲的人。

  轩辕琝熠抬起头来看向她,似乎能看得见她一般,他看不见,却能听出她现在所在的位置,想起自已跟她有些相似的遭遇,双眸有些湿润。

  “就算故乡没有家人,也依然是家!总比在外流离失所的好!你跟着我太危险了!那些黑衣人要致我于死地,不杀死我绝不会罢休。你先回上洵村,若是我安全回了都城,我会派人去接你的!你的救命之恩,我定不会忘记!”

  “都城?什么样的?在哪啊?”果然古涧国是有都城的,这个中心城市究竟在哪里呢?又会是什么样的呢?那可是轩辕振霆曾经生活的地方,她早就想去看看了。

  “你没有去过么?”其实他也不记得了,对都城的记忆停留在了八岁前,甚至已经越发的模糊了。

  “没去过!我很小的时候失去了父母,后来师傅收留了我,我跟着师傅学艺,后来师傅也没了,我就四处漂泊。但也只是在这附近,没去过很远的地方。”

  “都城离这里还有些距离!”他也不知道自已还能不能活着回到父王身边,父王派来接他的随从都死了,他看不见,也走不动,寸步难行,连他自已都没有信心。

  “我没去过都城,反正我也正想去!我们同路!我就顺路送你回去吧!”如果说自已是要留下来保护他,以她对轩辕振霆脾气的了解,定然是不会接受她的好意的,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也许这样他能接受。

  “你跟着我,一路上可能会困难重重,甚至根本到不了都城,我们两个就会没命!”若是没有她,他就已经死了,他当然想有她在身边,可是他又不想拖累她!她跟自已非亲非故,若她只是好奇,他不想她无辜丢掉性命。

  “这样吧!我们做个交易如何!我曾经做过护镖师,如果货品能顺利送达,我会收取巨额的报酬!如果货品不能顺利送达,我分文不取!一旦达成协议,生死自负,绝不怨天尤人!”

  “你一个小女子,竟然还做过这等的差事?”难怪她不惧怕那些黑衣人,恐怕她只是把他们当山贼强盗来看,并不知晓自已的身份。

  “为了生活嘛!小老百姓,战乱之时,流离失所,无以为生,只要有口吃的,什么都愿意干!”这是她胡诌的,但八九不离十,古代战乱是常态,轩明策曾经就向她提到过,轩辕振霆曾经还是个骁勇善战的将军,领兵打过仗,但是眼前这个轩辕琝熠怎么看都不像是个能带兵打仗的人,感觉一阵微风吹来就能把他吹倒。

  “让人民生活于水火之中是治理天下之人失职。若是治理天下者倒行逆施,民不聊生,生灵涂炭,则不配居殿堂。”在回来的路上他就听父王派来的使者提到,他的二叔轩明策窃取兵权,胁迫朝官,荼毒百姓,轩明策就是怕他回来继承太子之位,荣登大统,他就再也无法名正言顺的窃夺大权。

  他不能让轩明策得逞,可是自已又何德何能去阻止他?现在连自已的小命都保不住!

  “哎!不过那都是大人物该操心的事,咱们小老百姓,能苟且偷生就不错了!天下大统的事情,我们管不着。你说呢?”莫思琪真的是将轩辕琝熠的死穴拿捏的死死的。

  “成交!你若是能安全将我送回都城,想要什么我都答应你!”这样一个普通的小女子,就算狮子大开口,也不过是世俗之物,多少金银财宝他都会给她,只是他没有料想到,后来她想要的他真的不能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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