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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好友重逢

忆新欢 以素之名 2935 2024-11-13 16:54

  此刻,仍然有另一件让许同觉得欣慰的事儿:田阳要来湘南。

  田阳来到湘南学院读书令许同蛮惊讶的。虽然早有前奏—他在网上留言给许同,说近期会来学校报道。

  但许同一直没有很在意,开始还以为是玩笑话。

  田阳是跟小白一样,是许同从小到大的伙伴,那时候,许同,小白还有田阳,三个人是玩的最亲密的。

  田阳有小名儿,因为他小时候脸有点胖乎乎的,像动画片里的小丸子,所以就管他叫阳子。再往后不知道是不是谐音,就一直叫阳仔了。

  每当干“坏事”的时候,许同点子多,出主意;阳仔最机灵,负责外围警戒;剩下的执行者,也就是当炮灰,失败后大人最容易逮住的,就是小白了。

  许同小时白白净净的,很有礼貌。小白长相就逊色了点,又黑又瘦,不爱干净,整天脏兮兮的。阳仔则肉嘟嘟的,嘴也甜,人见人爱。

  所以在村子里,家长们一说到许同和阳仔,都夸懂事,对小白就订上了调皮捣蛋的标签。好在小白简单义气,从不计较。

  高中许同跟阳仔同过班,那时候还有吴非,张凡。

  高三阳仔因为一次跟班主任闹矛盾,一气之下,辍学不读了,之后就在镇上上班。

  高考的时候,阳仔为了拿高中毕业证只好走个形式参加了考试,并没有想要读大学的想法。

  这次为什么会选择“重操旧业”,许同就不得而知了。

  田阳如期而至,许同早早去了火车站接人。

  见到阳仔的那一刻,他除了黑了点其他一点没怎么改变,许同颇有点儿老乡见老乡的快感。

  “嘿,阳仔!”许同边招手,边大步向他走去。

  “哈喽,同同!”阳仔发现了许同,大声的喊道。

  然后,他们就尴尬且形式的拥抱了一下。

  许同还是很开心的,在异域他乡,有一个儿时曾经的玩伴一起,总是好的,至少感觉不会那么孤单。

  吃饭的时候,许同问阳仔:“你怎么又想起上学来了?”

  “我也没想这茬啊,”阳仔说,听着有一丝埋怨的口气:

  “你知道我参加了高考,但我压根没填志愿啊,奇怪的是前几天一个通知书寄到了我那,上面讲什么大学来报道啥的,我一看就是你学校呀。然后我就打上面的电话问问什么情况,你猜怎么着,还真有这事,说是要扩大生源,所以从网上招收一些全国各地没有被录取的学生,不过还要经过一次成考,通过之后才能正式成为大学生。一听明摆着钱没挣多拉我去充数的,这哪能干。但我妈不明内幕,说你就知好吧,高中没上完志愿也没报,还有地方要就不错了,你还不愿意。非要我来,我后一琢磨,幸好你也在,有个照应,就过来了。”

  许同听的一愣一愣的,有一种在听电视情节的感受。

  阳仔来到之后不久,被分到了其他班级,住进了靠山的新宿舍楼。

  他最终选得专业是计算机工程,这也不奇怪,阳仔在我们圈里电脑技术出了名的,什么重装系统,ps构图,排版,甚至写个简单代码,给网页小游戏做个BUG啥的,都是手到擒来,对计算机还有兴趣的。

  小白自从阳仔离开之后,有段日子天天打电话来,不是咒骂就是诉苦,说阳仔不够哥们儿,上回还一块喝酒说定要双双镇守家乡,结果不久也离他而去。听意思小白似乎酒劲还没过,阳仔已经踏上了远离家乡的火车。

  说过的话就像酒后吐真言,一股脑全都都呕吐出去了,什么也没留,然后说着说着就扯到了许同。

  “许同你样样比我好,我知道家里这座小庙肯定容不下你,你早晚得跑出去,就是没料到阳仔也走了,现在就剩我一个。我有时候真羡慕你们啊,想怎样就怎样,可是一想到自己,我总是叹气,唉,我这一辈子估计就在这屁大的地方混死了。”

  许同一时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安慰小白,在很多人眼中,许同的离开是理所当然的,但只有他自己清楚,他和阳仔一样,是迫不得已的。

  这是一种逃避的方式,如同在很多人眼中,小白早早辍学就应该留在家中,踏踏实实,结婚生子。

  小白同样是迫不得已,在他们三个人当中,没有谁比谁好,也没有谁比谁不好。

  时间逐渐趋于平静,每天都是新的,但每天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除了最近开讲的素描课。

  很多种样式的笔当中,许同最喜欢铅笔。

  小时候喜欢,是因为它写错了,可以用橡皮擦掉重写。后来慢慢的注意到,铅笔写字与纸摩擦发出的声音—“沙沙,沙........”很动听,很有感觉。

  水笔用力也会有声音,但那声音很重。用铅笔写字,仿佛是在用手轻轻的抚摸女人细腻的肌肤,柔软光滑。

  素描的课程安排的很满,有些人第一次接触绘画这门艺术,所以充满了热情。

  许同也看到了许许多多的素描作品,就是这种很随意的艺术方式,却包含了许多丰富的内容。这其中运用到物理学,数学比例,美学,色彩学,哲学等等,同时还要有一点创造思想,而这所有的一切一切,全部都要通过这支最简单不过的铅笔完成,许同感觉就是奇迹。

  本来如此,艺术就是用一个个奇迹搭造出来的。

  二千一百九十年前,古希腊一位伟大的物理学家阿基米德曾经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起整个地球”。

  如今,几千年以后,许同在上完第一节素描课后,他套用并升华了阿基米德的话,来表达自己对画艺术的挚爱—

  “给我一支铅笔,我也可以撬起整个地球!”

  这显然不切实际,因为许同实在没有绘画的天分。

  班上有好几个女孩以前上的是专业类学校,画素描很有一手,听说还参加过省里面的绘画比赛。许同看见他们以前画的,确实不错,不能说惟妙惟肖,但在普通大众眼里,绝对是被夸赞的类型。

  许同猜想她们应该拿过奖项的,但她们却说从来没有,别说奖项了,排名都排不上。

  同班的吕珮之,是素描画的最好的女生了。她就曾经去过省里参加过美术学院的考试,想走艺术生这条路,不过很遗憾,没能成功。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世上所谓厉害的角色海了去了,你算哪根葱?

  许同想,有时候葱你都算不上。

  谭微总是会突然给人惊喜,他对画画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他的画风就如他的装扮一样,棱角分明中带着阴柔灵气,每一课的人物素描,就像白骨精披上了人皮,骨感丰富。丹眉凤眼,下巴尖尖仿佛能戳死个人。

  老师看到他的作业先是叹了口气,然后意味深长告诉他要画出阴影,要有圆润感,要丰满一点。

  谭微听了又仿佛没听,一托下巴,稍加思索,拿出卫生纸,撕掉一角,顺着线条涂抹一番,别说,还真的变的圆滑了许多,就是整个素描纸看起来黑乎乎的,像是拿煤蛋蛋蹭了蹭。

  他修改完后非常得意,没有先去找老师,而是拿给吕珮之看,让她指点一二。

  吕珮之不愧经验丰富,一眼便知他是拿卫生纸擦涂出来的,笑着说一句:“你这样是不行的。”然后拿过橡皮,给他擦得干干净净。

  谭微冲她说:“晕了,换一张白纸不就行了,浪费我多少橡皮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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