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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洛斐亦

  有你的地方,就会有我的存在。对吗?修修!

  洛斐亦就在这个城市,隐匿在一个幽静的地方。

  知道洛斐亦是谁吗?

  一个很大的坏蛋,世界闻名。

  简而言之,是个军火商,还是个混黑的。

  不过,据说活不长,已经蹦哒不了多长时间了。

  但是,洛斐亦并不是个老头子,他是一个弱美男,还是一个心狠手辣的弱美男。

  年纪轻轻,子承父业,又将自家的产业推向一个高峰。贩卖军火,倒卖石油,谋取暴利。

  尽管在世界上他可以呼风唤雨,但是洛斐亦却是个十足的病秧子。

  一个病秧子,却搞得世界离不开他,这需要怎样的能力!

  ……

  就在小弗姑娘去过的那个陆离的深宅,就在她们遇到的那个宋老头,就在宋老头家的南边,就是那个“阴沉沉的小伙子”,就是洛斐亦。

  早晨,阳光还没进入幽深的树林里,些许光亮照不亮幽深的房间。

  昏昏暗暗,安安静静。

  住在这么昏暗的地方,是隐士吗?

  不是,是坏蛋。

  洛斐亦起了床,昏暗的房间里也不开灯,指节分明的手扣好纽扣。穿着一身白的西装,带着金丝边的眼镜,是一种叫做斯文败类的生物。

  出了门,见到了丝丝渗来的阳光。照亮了他昨晚夜里的黑暗。

  昨天夜里,他梦见,他和修修在做一些亲密度极高的事。他还梦见,修修叫他“老公”。

  不过,醒来之后,什么都没了。

  今天,是他修养的最后一天!知道她的下落,对洛斐亦来说,轻而易举。

  不过,他没去打扰他的修修。他来她的城市休养,来和她呼吸同一口空气。

  洛斐亦是个仪式感很强的混蛋,昨天,是他和修修认识五周年的纪念日。

  他特地调了红玫瑰来,铺满了小院,他开了红酒,他打理好自己,穿上白色的西装,他亲手做了饭。

  不过,只是他一个人的活动罢了。

  洛斐亦要走了,这里也并不安全。

  他的身家性命,极其珍贵,要的人多得是。

  他每个月都会消失几天,有人说,这个时候的他最为虚弱,这时是杀他的最好时机。

  不过,他还是活到了现在。祸害遗千年!

  洛斐亦是个厉害的混蛋,怎么会和弗修姱认识,并结下这么深的羁绊。

  要从很多年前说起。

  他和修修认识的时间,远要超过陆离和柚柚认识的时间。

  很巧,他也和修修青梅竹马,只是修修不知道。

  再后来,他就把她给绑架了,陪他睡觉。只是睡觉,他什么都不敢做。

  他发现他错了,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日久生情。

  他逼得越紧,她反抗得越厉害。

  不过,还好,他是坏蛋洛斐亦,可以做任何的事。

  包括砍了以后弗修姱的男朋友,包括以后再抢她一次。

  他坏得很,反正她都知道了。

  他坏的好,他可以每天和她一起睡觉,可以做饭给她吃,可以给她买漂亮的衣服。

  但他,从不碰她。

  只是,她以为,他要了她。

  修修,洛斐亦怎么会伤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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