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厌恶地挣脱着甩开纪凌尘的手,手腕被纪凌尘捏的生疼。
纪凌尘用一种略带狡黠的目光看向林语之,阴阳怪气地说:“语之,我们在一起这么久了,早就不分彼此了,我让你陪陆总喝一个,就当是替我感谢一下陆总,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吧?”
林语之冷笑了笑,她懒得再与他废话,却也不想陆远峥尴尬,碍于情面,她还是端起了酒杯,敬向陆远峥,强颜欢笑说:“远铮,谢谢你帮了纪凌尘这么大一忙。来,我敬你一杯,代他谢谢你,也敬我们同学一场的缘分。”
说完便一饮而尽。
或许是屈辱和愤怒的驱使,林语之主动又满上了一杯,说:“来,我再敬你一杯,这一杯敬你当年送我去医院。”
说完又是一口喝完,林语之已感觉有些头晕目眩,她用手扶了扶额头,险些没站稳。
“慢点儿,语之,你不能喝酒还是少喝一些吧。”
陆远峥一把夺过林语之手中的酒杯,他看得出林语之心中不痛快。
陆远峥知道林语之是不能喝酒的,他至今还记得毕业那天聚餐,全班同学一起到户外野营。那是他大学四年最开心的一个夜晚。
那晚,林语之一时兴起也跟着大家一起喝了小半杯红酒,结果喝醉了。大家都进了帐篷休息,他与林语之草坪上并肩坐着,仰望星空,那是他第一次能够离她那么近。
结果第二天早上醒来,林语之严重酒精过敏,浑身起满了疹子,还发起了高烧,幸亏陆远峥开车及时把她送到了医院。
正当他下意识地想要去扶她一把,却见纪凌尘已双手环抱扶住了林语之。
陆远峥暗里自嘲般地收回了那只停在半空中的手,他差点忘了,她不是他的。
在与纪凌尘目光交错的时候,林语之从他的眼睛看不到一丝的担心和怜惜。
当初追求林语之时,纪凌尘是何等殷勤。连林语之想喝口热水,也要亲自滴一滴在手臂上试下水温,确定不烫手才肯递给她。尽管当初林语之明白那种体贴太过刻意,但过于年轻的女孩子,又有几人可以抵挡住温柔的攻势。
只听见纪凌尘说:“没事,陆总,让您见笑了,语之她就是这样任性,今儿大概是开心了。毕竟您答应出手相救,无论对我还是对语之,您可都是恩人。这份天大的恩情,我与语之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对吧,语之?”
林语之看了纪凌尘一眼,实在听不下去了,她挣脱了纪凌尘的胳膊,仍维持了一点笑意:“远铮,我失陪一下。”
她离开了坐席,径直走出了房间。
陆远峥看了看纪凌尘,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指着桌上的四瓶59年的拉菲,扬声说:“好,既然纪总都这么说了,那我也不再说其他的了。合同的事都按规矩办,那个好办。既然提到同学情谊,为表诚意,今天你把这四瓶酒都干了吧,那这件事,就算定死了。”
纪凌尘怔了一下,面露一丝难色。
陆远峥嘴角漾起一丝笑意,又伸出手示意了一下。
纪凌尘明白陆远峥在向他发难了,他更加认定了陆远峥对林语之旧情难忘。
纪凌尘眉毛微微一扬,嘴角堆着笑意,说:“好,一言为定。”
林语之从房间里出来,情绪十分低落,不胜酒力的她,两杯红酒过后,已有了些醉意,脑袋开始晕沉。她一个人来了饭店7楼的露天玻璃走廊,这里没有一个人,适合独自吹吹风,透透气。
她本有点恐高症,或许酒能壮胆,春风拂面,微微醺着,站在这儿竟觉察不到恐惧。
她望向远处的灯火阑珊,时而清晰,时而模糊。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仿佛是从那远处的灯火中传来,她听见那个声音反复地喊着一个人的名字,忽远忽近,却怎么也听不清楚,但可以确定的是那并非是她的名字。
林语之感觉自己酒后出现了幻听,她扶着额头,使劲晃了晃脑袋,眼前已开始有些天旋地转了。
此时酒劲上头,已有七分醉意。
她扬起脸,乜斜着眼睛,看着天上的月亮,说:“你说,我到底是谁?我为什么会失忆,为什么我连自己亲生父母的样子都想不起来?是,我承认,因为对过去太过模糊,我无法全身心投入纪凌尘的世界。可是七年了,他也从未真正关心过我心里在想什么。”
林语之说着险些摔倒,幸好抓住了栏杆的扶手,她深吸了一口气,那些不可名状的委屈全都涌上了心头。
人生因缘际会,总有诸多巧合,或许老天早已安排妥帖。
顾扶苏今日也在这家酒店,他约了几个人在酒店后面的高尔夫球场打球,散场之后来这里吃饭,也在7楼。
在吃饭间隙,顾扶苏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来自洛杉矶一家精神病疗养院,说是有了他母亲的下落。
他丢下客人,径直走出了房间,不知不觉间,走向了7楼的玻璃露台。
他用一口纯正的美式英语跟对方交谈,挂上电话后,正准备转身回到房间去,却忽然听到有人在说话。
他轻轻地往前走了几步,隔着一段距离,看见一个像黑天鹅一样美丽的背影,正对着天上明灿灿的月亮自言自语:“为什么这么多年,总觉得心里面好像缺了一大块什么东西,那究竟是什么,到底是什么,我好想知道……我讨厌这种感觉,我讨厌纪凌尘这个家伙,我讨厌那个叫什么蕾拉的。切,她有什么好的,不就是胸比我大了那么一点点吗,就一点点。真情七年抵不过胸脯二两,你们这些男人,统统不过如此。”
顾扶苏饶有兴致地看着这个又哭又笑的背影,噗嗤笑了一下。
看来是喝醉了,难道是失恋了?他笑了笑,躲在这里看一个失恋的姑娘发酒疯,果然比跟那群老狐狸吃饭喝酒有趣多了。
忽而,不知从哪里传来一阵琴声,那是巴赫的《天鹅》,还是林语之最喜欢的大提琴。
林语之嘴角露出了笑容,条件反射一般脱掉了高跟鞋,踮起脚尖,随着那悠扬唯美的旋律,在玻璃走廊上翩翩起舞,跳起了芭蕾。
脚尖触到玻璃地面,一阵刺骨的寒凉直击心底。
她索性脱掉了外套,丝毫不觉得冷,就这样沉浸巴赫的深情里,在大提琴独具美感的音色中,在这空无一人的玻璃露台上,忘我地跳啊,跳啊。
只是,她根本记不起来自己是什么时候学过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