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暖还寒的时候,梅花开得正好,半下午的阳光抵不过一阵刺骨的冷风,大概是因为人们对春天有暖的期待,所以早春总是冷得让人哆嗦。
沪江边上,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被歹徒用刀子卡着脖子挟持在这里。
“求求你,放了我吧,我爸爸一定会给你很多很多钱的。”
那女孩哭着哀求绑架她的人,在冷风中冻得嘴唇发紫,双手已被绳子勒出了一道道血印子。
绑匪似乎丝毫不为所动,并用胳膊更加用力勒紧了女孩的脖子,“闭嘴!给我老实点儿!否则我跟你都活不成!”
绑匪绑架的地点是在沪江边不远处一个烂尾楼里面,他做梦也没想到,林易堂会冒着独生女儿被撕票的风险选择报警。
因此,当警察到达现场时,绑匪瞬间慌了神,情绪一度十分激动,拿刀子挟持了小女孩一路来到江岸边。
出没附近的人们被吓得不轻,纷纷离去。
几名警察持枪将挟持女孩的绑匪控制在小范围,并准备好在情况危急时好一枪击毙绑匪。
“闪开!都给老子闪开!否则我一刀割断她的喉咙!好你个林易堂,为了钱,居然连自己亲生女儿的性命都可以不顾!不愧是商场上的活阎王,六亲不认,心狠手辣!呸!”
那绑匪大骂,手中的刀子直逼女孩的颈部,扎出血来,女孩已惊吓过度,说不出话来。
绑匪知道自己已逃不掉了,于是将女孩挟持到沪江边上的护栏处,口中大骂:“林易堂,你个王八蛋!既然你敢报警,那就让你女儿给老子陪葬吧!”
说罢,便狠狠地将那女孩推进了江中。
其中一名警察当即朝绑匪开了枪,另一名警察跳下去救人时,已有一位路过的年轻男子比警察更快一步地跳了下去。
男子把女孩救上来之后,女孩已经昏迷不醒。在把她交给医生后,男子看了一眼手表,便悄悄离开了现场。
……
十二年后。
又是一个乍暖还寒的天气,林语之刚从外头采访回来,匆匆忙忙走进杂志社大门,被一阵冷风刺到,不由自主地将那条薄荷绿的围巾裹了又裹。
她穿了一件米色大衣,一根带子系成一朵玫瑰的形状束在腰间,显得人更加纤细。漆黑的长发随意扎成一条低马尾,发尾微微烫过,肤色很白,五官并不是标准款,但眼睛和鼻子很好看,长在一张脸上,竟有种说不出的韵致。
用白亦玫第一次见到林语之的话来说,美人在骨不在皮,漂亮的女人一抓一大把,称得上“好看”的却不多,林语之是划在“好看”那一类的。
就在这时,林语之的手机响了,她低头看了眼挎包,掏出手机一看,正是白亦玫的电话。
白亦玫在电话那端笑问:“怎样,今日采访顺利吗?”
林语之说:“还好,对方不似你们描述的那么那什么,五分客气,五分热情。”
白亦玫说:“那当然,这次是对方致电耿三变,指定要你去写。”
林语之半信半疑地说:“有这种事?她见我时倒是没有提起。”
白亦玫说:“说看过你写其他名人的文章,夸你分寸感极好。”
林语之调侃说:“这意思是说我是个不会乱写的人?哈哈,封面人物专访每周一位,一涉及到娱乐明星、豪门贵妇、名媛公子,人们恰是喜欢看乱写的,以后我要改改我的性子。”
白亦玫笑了起来,说:“哈哈,你啊就算改了姓氏也改不了性子,有好事找你。”
林语之颇感无奈地调侃说:“若是公事哪里能有什么好事,若是私事呢,倒还可能是好事。说吧,什么好事?”
白亦玫推开玻璃窗,说:“上来再说,我已从窗户看到你。”
林语之仰起头,果然看见了正站在11楼窗前向自己挥手的白亦玫,微笑着朝她晃了几下手臂。
正当她朝着电梯方向走去时,迎面走来的那个人,却令她生生定在了那里,脸上笑意瞬间静止。
那是个第一眼看上去有些其貌不扬的男人。
他有棱角分明的额头,高挺的鼻子,冷峻的下巴,长密的睫毛衬得眼睛十二分好看。
此刻,阳光刚好落在他褐色尼克夹克上,脸上带着目空一切的神情,整个人散发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势。
当他从她身边经过的那一刻,如同暖风过境,那种莫名热烈又熟悉的气息,令她沉溺至失神。
不知怎地,林语之瞬间湿了眼眶,她感到自己的心脏被微微扯拽了一下,有一阵阵窒息的疼痛。
林语之蓦地转身,竟随在他身后跟了出去。她望着他的背影,有说不出的熟悉,却怎样也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在哪里见过?林语之跟在他身后如鲠在喉,喃喃道:“不好意思……”
男人停了下来,驻足在门口,并没有听见身后有人在跟他说话。
幸好没听见。林语之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深吸了一口气,试图让自己清醒。
可还是不由自主地慢慢走过去,站在了他身旁,与之保持着大约一个人的距离。她悄悄用余光打量着他,只见他眉头微微皱着,似乎有心事,又像是在焦急地等着什么人。
外面很冷,风有些割面。他对着手呵了口气,姿态优容地从口袋里掏出烟,和一只做工精巧的瑞士青铜打火机。因着有风不住地朝这边吹过来,点了几次都没能点着。他有些不耐烦地侧了侧身子,神情就像个要吃糖却撕不开糖纸的小孩。
林语之不由得笑着默默地解下身上那条薄荷绿围巾,走过去轻轻地撑开,替他遮挡住了那令人讨厌的风,烟一下子就点着了。
就在那一瞬间,顾扶苏怔住了。他惊讶地抬起头,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这个陌生女子。
林语之尴尬地抿嘴笑了笑,她也为自己方才的举动略感惊讶。
他看着她笑,犹如心口上擦了碘酊,四周的光线都变得柔和起来。
围巾上那一缕清浅的香气,在寒风中飘来荡去。
顾扶苏第一次发现,一句“谢谢”竟是那么难以说出口来。
他的目光一下子温热起来,好似夏天的风,令林语之有些不知所措,只得微微低下头去,迅速地将那条围巾胡乱地围在了身上。看着她局促的样子,他嘴角情不自禁地微微向上扬了扬。
待林语之再次抬起头看向他时,表情早已恢复了之前那般平静。
林语之怯望着那张似曾相识的脸,只觉得自己的喉咙都在颤抖。一向口齿伶俐的她,此刻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却仍没能问出那句:“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真不知这样俗套的情节为何会出现在自己身上,这句恨不得已过时了几百年的搭讪词,一旦出口,怕是连她自己都会嫌弃自己。
一阵风吹过她的眼眶,瞬间有泪水顺着眼角向下流去。
她的眼睛做过手术,回国后又出了一场车祸,不但失去了记忆,还落下了后遗症,只要风轻轻一吹,便即刻落泪。
“我,要走了。”顾扶苏一下子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半晌冒出这么一句来。
林语之说:“噢,是吗?那……慢走。”
顾扶苏礼貌地朝她点了点头,算是致谢,接着便转身离去。
林语之似乎听得见自己体内血液逆流的声音,有无数说不清的东西在血管里细细蠕动,仿佛一座冰山被另一座冰山瞬间击得粉碎。
又是一阵风吹进了眼里,顷刻泪流满面。
她觉察到自己的失态,用手轻轻拭去脸上的泪水,转身要走。
可就在此时,顾扶苏像是想起了什么似得,突然转过身来,嘴角向上扬起一个弧度,对着林语之的背影,用了一种奇怪的语气说:“喂,你一看就没多少和男人交往的经验。”
话音刚落,前一秒还沉静在似曾相识的奇妙伤感中的林语之,此时就像是走在花海中突然被人泼了洗脚水一般,讪笑了笑,说:“切,难道你看起来像是有和很多女人交往过的样子吗?方才连句谢谢都没说,该不会是因为太紧张了吧?”
林语之说罢,便扭头朝着电梯走去。
顾扶苏无奈地笑了笑,对着她的背影说了句:“谢谢。”
就在电梯门即将关上的那一刻,林语之调皮地冲他做了个鬼脸,顾扶苏嘴角微微动了动,却还是没能忍住笑意。
一个36岁的商界才俊,终日周旋于纸醉金迷,什么样的姑娘没见过,大抵是逢场作戏罢了。他是不相信什么爱情的,那种小说电影里的情感戏码,对他来说实在是可笑又遥远的东西。或者说,他对于爱情或女人总是不屑一顾的。
紧张?怎么会?不过这丫头倒是有些眼缘。顾扶苏在心里暗暗嘲笑自己。
回到杂志社的办公室,林语之并没有直接去找白亦玫,而是坐在办公桌前发起呆来,整个人恍恍惚惚。
直到白亦玫来到她跟前,敲了敲她的桌子,说:“在想什么,这么出神?”
她这才回过神,两颊一阵滚烫,惊慌失措一般,赶紧随手拿起文件夹放在上面。
“没什么,可能是没睡午觉,有点累了。”
看着她眼角有盈润的光,白亦玫不免有些担忧。
“哭了?”
“没有,外头冷风吹的,我的眼睛曾做过手术,至今有点后遗症,冷风一吹就会泪流满面。”
林语之极力试图从刚才的情绪里跳出来。
这倒是真的,只是自从那场车祸过后,她完全记不起以前的事了。
“吓我一跳,你这个人向来明朗又细腻,我见你这样失神还是第一次。”
“放心吧,真的没事。”
白亦玫看着林语之,脑子里不禁想起,前几日在地下停车场,撞到纪凌尘和蕾拉在一起,两人异常亲密。
白亦玫从第一次见过纪凌尘,对他就没什么好印象。虽说纪凌尘称得上年轻有为、一表人才,但两人站在一起似乎总少点什么,无法令人发出“一对璧人”的感叹。
恋爱中的男女在一起是会有气氛的,那种气氛是即使两人不说话,也有种莫名的默契,甚至感染到周围的人。
这种奇怪的偏见令她的潜意识里一直觉得:纪先生不是林小姐的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