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丁把井里的水打到浇田用的木桶担子的时候,他诧异地看到不远处的三个人向他走来。
他的内心有点波动。自从辍学后,他就一直在这边帮爷爷干农活,也没有什么详细的对未来的规划了。每当他扛着水担子,阳光把水面刺得金光闪闪,他的身体遭受劳累时,他就会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孤独和对未来的迷惘。
冬天不用种田,他就在这里守着这片土地,维护它,爱护它,仿佛它就是自己的孩子。这时他看到有两个人来到他的面前。他想,我可能太累了,都看成三个人了。
他惊奇的不是地广人稀的山林出现两个举止富有修养的人。
森大概是因为读了书,觉得走路不能太随意;李敏受了林茵的影响,也变得很注重自身的言行举止。
他不禁想:现在的人身心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了吗?
“我们想来这里看看。”森走近他,说道。
他点点头:“你们可以到那边的小屋子休息一下。”
李敏走到小屋子的门口,这里的太阳晒不到她。尽管太阳暖和又不烈。“这间小屋子是用来做什么的呢?”她问。
“以前的制冰房,现在弃用了。我拿来放农耕工具。”
不知怎的,林丁感觉到她身上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攫住他,觉得她很熟悉;这肯定不是那种偶然遇到谁就声称感应到与生俱来的直觉的狂妄,这一点他敢肯定。
我见过她吗?林丁想。
他踏着青色防水靴,在冬日的农田间走来走去。李敏和森从小屋子看去,就是一个成熟的男人。
李敏看着林丁黑黢黢的肌肤,感到很憨厚老实。
李敏问森:“茵她怎么样了……”
森放下雪的手,思忖了一会儿,“她在学校打了人。”
“怎么回事?”——“不可能吧?!”
“她性格完全变了。染成一头橙色,骑着摩托车……”
森看到李敏一副木偶匹诺曹般僵硬的脸,就不再说下去。
他也没打算把林茵打自己的事说给她听,因为他并不想破坏林茵在她心里的印象。
李敏的心口像沙土凝成的小石块,落到地上啪嗒破碎。她重又想起那天跟林茵的通话……
“是我害的。”李敏决绝地说。
“啊?”森看着雪说,“你想太多了。”
林茵的声线在李敏的脑壳中久久地回荡。
李敏觉得,正是因为自己,林茵才走向深渊,成为恶魔的代言人。
她感到精神恍惚,为了转移注意力,她走到林丁的身边。
森和雪则坐在屋内看着她的背影。
远离了森,她松了口气,仿佛少了一个指控她的证人,这样就能减少自己的罪恶感。
即使寒风凛冽,林丁也只是感到脚掌冰冷,身上还是暖和的。他偶尔会瞥一眼不远处的小屋子,他现在又瞥了一眼,发现那个有熟悉感的女生朝他走过来——他发现四周别无他人——身体瞬间火急火燎,像衣衫起了火似的。
“你在做什么?”
她细腻的声线像细细的芦苇,在林丁的心河中荡漾,唤醒林丁的情欲:“没有做什么。”
他摸了摸双臂,感到全身酥冷。真是很奇怪的感觉。
“你叫什么?”林丁问。
“李敏。”说着,她摘了摘野花,碾碎它。就像林茵在绿化带里碾碎“摔碗花儿”一样。
林丁的心脏一阵狂跳:“我叫林丁。”
林丁想起来了,但没有想到她的变化这么大。变得更漂亮了。
见她只是点点头,他感到很失落。
原先唤醒林丁的情欲,现在转换为一种深情眷恋。在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林丁就认识她了,林丁在那时候就因为肤色和乡下的口音遭到同学的嫌弃,这一点天真的林丁没有察觉出来,是一次下课,一个好动的男生当众羞辱他,他才知道原来人们还会在意这些。他也没感到愤怒,只是很难过,不知道眼神放到哪里,不知道怎么面对其他人。
这时,一直坐在角落里的李敏拉他一起去办公室。
“同学间开开玩笑而已,这没什么。”
老师这样说道。
事情只是这样简单,但林丁一直记在了心里。但夏日炎炎,他们在跑道上跑完五圈集合的时候,林丁注意到女生群体中只有她认认真真地跑,汗珠浸透她的短袖。霎那间,他坠入爱河。
当班级表演的时候,李敏甜美的歌声伴随着吉他的旋律;他发现,李敏没什么朋友这一社交状态对她来说不是处于被动的结果来接受,而是主动的结果,她的眼睛看透了他人看不到的东西,林丁也不例外。他因此感到很苦恼。
他躲在黑暗的角落注视着她,解刨她身上的每一种优秀的品质,越发觉得她深不可测。他再也不能自持,像任何一个稚嫩的不谙世事的纯情少年那样,幻想为她做任何事情。
他一直不敢靠近他,只像一个普普通通的同班同学那样对待她,丝毫没有发觉自己多么猥琐。直到李敏感觉到了什么,主动约他一起出去玩。
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林丁不再紧绷着神经。狂热的情愫内心的行迹没有表露出来。
他甚至于不能接受这样无能的自己,认为自己在乡下的见闻跟她一身音乐之气相抵触;即使李敏对乡间生活有着无限憧憬。
渐渐的,他再也不能忍受心界各自落在南北极两端那样的落差,向李敏介绍一个朋友:
“他的钢琴貌似弹的很好。”
“要介绍给我做朋友?”
“嗯,三个人也挺好的。”
在他的再三坚持下,郑可凡加入了他们无聊的散步之旅。这种无聊是林丁心里不安的产物,进而认为李敏向他提问关于乡下的生活纯属是顾及他的感受。
他自卑到无以复加,以至于可凡加入他们以后,他再也不敢说话,甚至不敢出现在两人面前;因为可凡比他优秀多了。
一次,他们三个人在公园里散步,那时是清晨,空气弥漫着沁人心脾的花草味。三人虽说走在一起,但都是可凡和李敏在聊,他只在一边默默听着,不时点头或者应允几句。
“你喜欢那支乐队吗?”可凡问。他身穿一白色学生衬衫和西装外套,精致的领带盖住斜挎黑色包的带子,显得帅气非凡。
他和林丁是一次游泳的时候认识的,林丁一直对他很尊敬,因为他给林丁一种无所不能的感觉。
“喜欢,我喜欢他们的OK computer这张专辑。”
“我只喜欢creeper这首歌,喜欢乔治温斯顿的卡农变奏曲。”
林丁听不懂他们的对话,只能在事后去查阅。当他们走在一起的时候,他会低下头,让大地埋葬他。
“我去上厕所。”李敏说道。
两个男生在一条木质长廊坐下;夜晚的时候,长廊上的星灯会发出金色的光芒。
“林丁。”可凡叫道。他突然叫住他。
“什么?”林丁慌乱地看了他一眼,他简直不敢跟任何人对视。但在这之前,他从来不会怕的。
可凡早就心不在焉,现在更是心慌意乱地踱来踱去。他抓住这个契机,对林丁说:
“我估计是喜欢她的。”
“喜欢”二字如同古老的钟声一样发出巨大的訇鸣,震碎他的内脏。“哪个喜欢?”
“你知道。”
“跟我说做什么……”
“我跟她说吧!”可凡的眼睛在跳舞。
林丁觉得这好像是自己的错误,如果他不说“跟我说做什么”,也许就可凡就不会跟她告白心意了。
从此,他再也没有去关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