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出了超市,邵初时先去开车,向棠等在门口,又碰见了刚分开的小豆丁。
小豆丁放开爸爸妈妈的手,冲到向棠面前,示意向棠蹲下来和他说悄悄话。
向棠蹲下身来,小男孩就靠近他耳边开口。
“姐姐,刚刚你说话的时候,哥哥一直都盯着你笑哦,”
说完还眨眨眼睛,快速跑开,剩下向棠还站在原地,有些发愣。
原来刚刚邵初时是在看着她笑啊。
邵初时开车回来的时候,就看着向棠微微低着头笑开的模样,晚风拂过女孩半长的发,她就站在那儿,却比晚风还要温柔。
……
邵齐抬手将房间众人挥退下去,表情隐隐有些焦急和暴躁。
他这面子里子丢了个彻底,之后在邵氏高层怕是彻底抬不起头来,他就应该想到的,邵家人没一个善茬,这个自幼就不养在主家的更实打实的不是个好东西。
邵家这是养了一条饿狼。
邵齐面色阴霾,等房里的人彻底推下去后,还颇为小心的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这才将手里的电话拨出去。
半分多钟的铃响,才终于被接通。
听着对面称得上的声音,邵齐的声音却带上了些不自觉的发紧。
他很清楚和他通话的人隶属于谁,那个势力不是他可以随意得罪的,就算是整个邵家都要忌惮。
他也明白这样无异于与虎谋皮,但那又怎么样。
想到这儿,邵齐的表情狠了狠,他若是不赌一把,这邵家迟早和他二房没半毛钱关系,而一旦赌赢了,他能得到的就是整个邵家。
有这样大的诱惑摆在面前,剩下的风险小到几乎可以忽略。
想清楚其中利弊,邵齐再开口就轻松容易了许多,“只要你们能帮我摆平邵初时,五千万,我一分不会少。”
对面嗤笑一声,像是听见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五千万?你居然会认为邵家家主的命只值五千万,你打发街边叫花子呢?”
“三个亿,美元,可以先交五千万定金。”
“当然,也是美元。”
邵齐猛得瞪大眼睛,呼吸都急促了几分。
三个亿的美元,别说是他,就算是邵初时都不一定能随手拿出来,这人却说得如砍瓜切菜般容易。
“我没那么多钱。”
“但是我可以用邵氏的股份来抵。”
邵齐捏着手机的手几乎泛起青筋,一只手扣在椅子上,几乎抓破上面的皮层。
邵初时就是一头狼,越长大就越是摸不得碰不得,现在的邵初时就已经控制不住了,更遑论以后。
今天能将他赶出董事会,明天就能把整个二房赶出邵氏。
绝对不能再给他成长的机会。
对面果然传来了兴味的笑声,“股份么,倒是很有吸引力的条件。”
“但我记得,邵家二爷手上的股份,不过百分之十吧,跟邵初时手里百分之六十多比起来,似乎有些不够看。”
“但是他不会给你。”
邵齐冷声开口,“等邵家是我的后,我能给你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电话对面一时没有开口,像是在掂量其中的价值,邵齐一时屏住呼吸。
这已经是他能拿出最大的诚意,若是对方还要狮子大开口,那这个合作也没必要进行下去了。
就在邵齐几乎要放弃的时候,对面开口了。
“这笔生意我们接了,五千万美金的定金到账,我们会立刻安排。”
邵齐几乎忍不住唾一声,这群人想要百分之三十股份不说,这五千万美金的定金居然也不肯松口。
“这钱,我会尽早筹齐。”
邵齐几乎咬碎牙齿,但还是开口道。
那边似乎很满意这一单生意,声音隐隐带着笑意。
“邵家二爷不必着急,也大可放心,多少钱砸下去,就能溅起多大的水花来。”
“我们Votary向来讲理。”
邵齐眯了眯眼睛,指尖在皮质的椅子上搓了搓,“希望你们最好能向你们说得那样。”
“当然。”
约翰·金挂了电话,脸上的笑意瞬间收敛得无影无踪。
他抬头看向坐在高处的人,那人半隐在黑暗里,黑色的风衣垂落,皮鞋锃亮,搭在扶手上的指尖,苍白又细腻。
完全没法想象在这样一只手里,不知多少次沾满了淋漓的鲜血。
“谈好了?”
高座上的人开口,声音是出乎意料的好听,只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带着一点不甚明显的低哑。
“是的,犹大,五千万美元定金,事成之后,百分之三十的邵氏股份。”
“呵,百分之三十。”
高座上的人嘲讽笑开,“离开了邵初时的邵氏,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算个什么东西?”
“在拿到股份后立刻套现,收回成本不难。”
金冷静分析,这也是一开始就算好的,说好三个亿,他们绝对不可能少拿一分。离开邵初时的邵氏确实什么都不是,但毕竟底蕴浓厚,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套现,他们不亏。
“你算账,我自然放心。”
高座上的男人靠坐着,明明隐在黑暗里,目光却像是直直穿透了空气,狠狠钉在金的脸上。
“但他是邵初时。”
“所以这个价,我觉得还是太少了。金,你觉得呢?”
金立刻单膝跪倒在地,翠绿的瞳孔微闪,但还是下意识顺着犹大的意思开口。
“……是,这个价格……还是低了。”
高台上的人这才像是满意笑开,忽而声音一转,冷厉开口。
“既然错了,就去领罚,还在这里跪着做什么。”
“……是。”
金快速起身,犹大向来喜怒无常,上一秒还在于你谈笑风生,下一秒手里的刀就能捅进你心窝。
一顿罚,已经是轻的了。
“对了。”就在金快要退出去的时候,犹大又懒洋洋的开口了。
“之前的事,料理干净,我只需要他们知道他们需要知道的东西,明白吗?”
“人已经都安排好了,不会有纰漏。”
犹大这才挥挥手,示意金下去。直到关门的时候,金才发现台上那人唇角似乎溢出了一点血迹。
但那人却不甚在意,细白的指尖按在唇角,染上了一抹嫣红,鲜红的舌尖微微探出,像是饶有兴味的舔食指尖的血迹,场景诡异又极致艳丽。
金飞快垂下眼睫关上门,不敢多看。
他早就应该明白,犹大不是来自深渊,他就是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