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盛爷的小明珠又黑又狠

自投罗网让她砍

  四眼井胡同。

  刁明珠将车子停在外围,打开车门,一条帅气松垮的西裤,又纯又欲的宽松白衬衫,利落干脆的丸子头。

  她踩着沾有血迹的珍珠高跟鞋,拖着气息奄奄的岁欢走进一个老房子。

  老房子从外围看起来平平无奇,可是里面刀具、枪具、剑具、低级火药应有尽有,沙袋、拳袋、杠铃等一个不少。

  此时里面被砸的稀巴烂,满房鲜红,浓烈的血腥味刺激着来人,紧攥拳头。

  盛景行是她找人打的,前世养成的思维,凡是抢她东西的人,日后必然还会得寸进尺抢更多,所以就找了阿大他们教训他。

  嫁祸给程世锦,是因为他太蠢,肯定查不到是谁在陷害他。

  她发话,“不想再看到盛景行站着出现在她面前。”

  所以,阿大他们肯定下了死手,至于盛景行是怎么逃脱,怎么查到了四眼井胡同。

  她将岁欢扔到地上,宛若在看一个死人般,冷声,“给你一次机会,否则,我就将你剁碎了喂狗。”

  岁欢大喘了口粗气,“你不能杀我,我弟弟是程少的人,程少知道了肯定不会放过你。”

  岁欢敢无所顾忌的几次出卖刁明珠,就是因为岁桉是程世锦的人,她自信程世锦会为岁桉出头,所以也就自信刁明珠不敢拿她怎么样。

  刁明珠一巴掌甩上她的脸蛋,太欠揍,没忍住。

  “我现在就能把你剁碎了喂狗。”

  她拿过一旁的电锯,打开开关,“翁嗡嗡”的电锯声令岁欢警铃大作。

  岁欢惊恐地睁大双眼,不停后退,“疯子疯子,我说我说,是宋絮棠宋小姐,她让我密切留意你的行踪,承诺会让我如愿嫁到程家。”

  “所以我就把你和他们的交易,”岁欢看向鲜血铺满的四周,吞咽了口唾沫,“告诉了宋小姐,她让我把消息直接告诉盛景行,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故意的,小姐,饶了我这次吧。”

  宋絮棠是最近留学回来的宋家女,她上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下有三个弟弟,一个妹妹,所以宋絮棠的存在在宋家可有可无。

  “嫁给程世锦?”刁明珠嗤笑,以程世锦狂妄自大,唯我独尊的性格,看岁欢就是在看一只蝼蚁。

  想到程世锦鄙夷沈庆淳的模样,恐怕连蝼蚁都不如。

  刁明珠将电锯丢在一旁,对着空气出声,“看够了就出来,躲躲藏藏的真让姐姐鄙夷。”

  黑暗处的人轻轻勾起唇角,收敛起强大的气场,控制着轮椅出来,宛若一个平平无奇的残疾人。

  他鼓掌,收起一往的冰冷,轻声道,“明珠小姐真是让盛某刮目相看。”

  刁明珠苦笑不得,坐到染满鲜血的地上,竖起大拇指,“盛景行呀盛景行,你厉害,姐姐佩服。”

  知道幕后黑手是谁,还能眼都不眨的砸了程世锦的店,将人打到半死,彻底和程家站在对立面。

  “这不是你想看到的结果吗?鹬蚌相争,渔人得利。”

  没错,她是这样想的。

  盛景行和程家斗得你死我活,她再从中作梗,让刁家成为南平第一大家,到时候任何人也别想动刁家根本。

  任社会如何动荡飘零,刁家永远是刁家。

  可现在,盛景行明晃晃揭穿,又在四眼井胡同里等着她,明显不想让她得利。

  盛景行从轮椅上下来,一瘸一拐走到岁欢旁边,将其劈昏后才坐到刁明珠身旁。

  黑色身影,冷冽卓绝,精致侧颜,鬼斧神工。

  金丝眼镜下是一双平静到极致的眼睛,仿似任何事都激不起半点涟漪。

  他一只手放在头上,躺到地上。

  “你以前就住在这?”

  刁明珠见他乖巧的不像话,身体僵直,蓄势待发,事出反常必有妖!

  盛景行轻笑,暖而柔,“脾气一点也不可爱。”

  “我还有一身伤,肯定打不过你,不过这身伤也是拜你所赐。”

  刁明珠不解地看向他,什么意思?破罐子破摔?准备自投罗网让她一刀砍了!

  她向四周看去,目光紧紧锁定在一把大刀上。

  如果砍了他,东港盛家和南平程家能反目成仇,她十分乐意这么做。

  “阿大他们都还在,这里洒的是猪血,我准备给阿大他们换个身份重新生活,你认为呢?”

  刁明珠收回目光,“什么意思?”

  盛景行闭上眼睛,“你逃亡时和他们一起生活,现在刁家稳固下来,总不能让他们一直活在黑暗里,重新洗牌身份,给他们新生活,娶妻生子。”

  狗东西,救了你自己一命!

  她以前也想让阿大他们重新生活,可是苦于找不到门路,因为阿大他们身上印着逃兵的印记,就是警局也洗不掉。

  “我以前是住在这,八岁以前都在这里,”她皮笑肉不笑地回道,“我替阿大他们谢谢你,只要你以后不抢我的东西,刁姐保你安全。”

  想要刁家稳居南平,还得另想办法。

  几句话让自己置身事外,盛景行是第一个。

  盛景行不置可否,动了动金丝眼镜,“如果程家和赵家联姻,程赵称霸贵圈,刁家只能低头做人,低调做事。”

  “我不会让这样的事发生。”

  她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程世锦和赵徽婷在一起,把刁家挤走,这样的事情绝不能发生。

  她再也不要过提心吊胆的日子!

  她起身,不想与他废话,怎么说也是南平的事,和东港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和他浪费时间还不如和程世锦周旋,至于宋絮棠,既然敢在她身边动手脚,她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阿大他们就拜托你了,大恩不言谢,日后用的到我的地方说一声。”

  眼看人要走,盛景行慌忙伸手,抓住她的胳膊。

  手掌还用纱布包裹,因为用力,血迹渗出,染在刁明珠的白衬衫上。

  刁明珠立马警铃大作,“你还有事?”

  盛景行皱眉,伤口灼热的疼痛令他一度想要昏厥,暗暗咬上舌尖。

  虚弱出声,“和程世锦周旋,不如讨好我,我比他有用,比他可靠。”

  为防止刁明珠不信,再次沉声道,“更比他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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