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大家做朋友
Z国,南平。
梧桐公馆,中式屋顶,白墙黑瓦,西式百叶门窗。
和煦的阳光透过茂密的梧桐叶,洒在后院花园的鹅卵石墙面上。
它是刁家的一处私人公馆,此时某一间房热闹非常。
十多位风姿各异的名媛阔少坐在一起嬉笑玩闹,煮酒论英雄。
其中一少女。
翘着二郎腿坐于米白色鎏金沙发正中央。
她一手柱着沙发半托额头,一手端着杯百年红酒。
精致的欧式宫廷中短卷发,典雅时尚。
桃白色立领旗袍,小巧的立领环绕着纤柔的玉颈,戴着一串纯白珍珠项链,优雅与娇俏并存。
她抬起清亮的眸,露出高贵精秀的五官,仰头,将杯中红酒一口干尽。
粉唇轻启,“喝也喝了,笑也笑了,掏钱吧。”
名媛阔少们纷纷停下动作,怔怔望向沙发中央的少女,暗叹刁家大小姐真是个美人胚子。
十五岁的少女,出落得亭亭玉立。
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含着浅笑,圆润粉嫩的唇弯成弧度,小手在沙发上有一下没一下敲着。
她换个腿翘。
随着动作,旗袍剪裁处露出一片春光,白嫩的大腿如两根青葱,引人遐想。
“刁姐,我们今儿来就是为了捐款,你放心,我们把大半零用钱都带过来了。”
说话的是赵家小姐赵徽婷。
身穿白色小洋装,斜戴一顶小风帽。
刁姐两个字一出口温婉的小脸闪过一丝丝的厌恶。
赵家在南平是根深蒂固的百年贵族,她身上流着正统的贵族血液。
而刁明珠不过是新贵刁家的女儿。
刁家跻身新贵不过五年!
再次开口的是坐在刁明珠身旁的青年,五官朗俊,白衬衫配蓝黑马甲,嘴中叼着跟香烟,手里玩着扑克。
眼底骄纵放肆。
狠狠斜了眼在座的十几人,“本少连遛马的钱都省过来了,刁姐,这份情你可得记着。”
这话虽叫着刁姐,但眼神无一不威胁着在座的众人。
众人一凛,混世魔王程世锦发话了。
掏的不多,有他们苦头吃!
刁明珠抬起小手,拍在程世锦头上,将他嘴里的香烟扔在地,放下二郎腿,用脚一踩。
“下回再抽烟,学些不三不四的坏毛病,我就告诉程爷爷。”
程世锦比刁明珠大五岁,是程家三脉单传的男丁,也是南平的小霸王。
以前是混世魔王,人见人厌,狗见狗嫌。
比如会将蛇、蜈蚣、蝎子等扔在娇小姐的怀里,把请客用的饭菜掺屎和尿,好一些的会被下几天泻药。
去别人家做客,会将主人家的珍宝衣物拿出来当玩具,将发愣的少爷们踹进河里,放狗咬下人玩等等等。
在他十五年的魔王生涯里,从来不晓得怕字怎么写。
后来,刁家成了新贵,刁明珠出现在他们的圈子里。
仅十岁的刁明珠。
娇俏水润,气质佳人。
大眼睛水汪汪,仿似会说话般,晶莹剔透。
欧式公主小洋裙压不下她的半分温柔与娇润。
程世锦就是在众人的教唆下,去教训怀抱洋娃娃的刁明珠,那记忆,惨痛极了!
那次宴会,是刁家作为新贵第一次参加。
男士和男士谈生意,太太们坐在一起说笑打麻将,小孩自然也分到一起玩。
刁明珠穿着白色欧式公主裙,怀抱一个粉色洋娃娃,小脸精致水嫩,皮肤白皙细腻。
她眨着大眼睛来到他们面前。
眉眼弯弯,梨涡浅浅,娇滴滴出声,“大家好,我是刁明珠,刁钻刻薄的刁,闪闪发光的明珠。”
她脑袋一歪,小脸天真无邪,甜甜笑道,“我希望和大家做朋友呢。”